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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新农村要关注和解决好两大问题

暑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7-24 10:30:27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构建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从当前农村的实际出发,推动新农村建设,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即通过进一步发挥农民政治参与的作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制度上的有力支持;同时,积极构建和营造和谐的干群关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关键词]和谐新农村; 政治参与;干群关系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6 — 0094 — 02

一、进一步发挥农民政治参与的作用,通过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来为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制度上的有力支持

(一)农民政治参与对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积极作用

农民政治参与是指广大农民通过投票、诉讼等形式参与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愿望,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并试图影响各级政府部门决策的行为。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对建设和谐新农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以主人翁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建设和谐新农村中去。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只有让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切切实实感受到这一点,才能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如果新农村建设的任何一项举措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和看法,而只是由少数人决定,并且脱离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真正需求,只是为了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甚至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但农民没有积极性,甚至会招致农民的不满。因此,从调动农民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角度讲,必须高度重视农民的政治参与并提高其政治参与水平。

第二,农民政治参与可以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更加切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的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政策,使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每一项决策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发展。首先,有赖于有关部门从当前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制定一系列正确的农村政策。这一方面要靠有关部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获取更广泛、全面、真实信息基础上的正确决策;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既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表达,又在很大程度上为有关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各种参考信息。农民的这些政治参与无疑会使有关部门重视并采取措施解决农民反映的各种问题,使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每一项政策,从制定到落实都真正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是真正保护和实现农民的利益,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

第三,农民的政治参与可以对有关部门,特别是农村干部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监督,这有助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和谐新农村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其政策水平、工作方式和作风与其身份不尽相称。甚至有些农村干部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等行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会极大地挫伤农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现在,广大农民通过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会对一些干部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监督,并进而促进农村干部素质的提高。同时,有关部门也要自觉接受农民的监督,并为他们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和保证

在看到农民政治参与对建设和谐新农村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近些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农民的非理性政治参与事件不断增多,如越级上访、暴力攻击村干部、冲击党政机关等。我们应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的对策,通过不断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来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上的强有力保证。

第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机制,不断拓宽农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使农民的利益表达制度化、有序化。只有建立健全农民的政治参与机制,才能满足农民政治参与的愿望和利益表达要求,并进而减少因政治参与渠道不畅而出现的农民制度外参与对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破坏。当前,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克服现实生活中,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诸环节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其次,在选举乡镇、县人大代表时,要充分考虑到农民中出现不同阶层的现实,尽量保证农民中不同阶层的利益群体都有其代表来参政议政。

第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政治文化建设,培养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农民的参政议政水平。农民的文化素质,尤其是政治文化素质在他们的政治参与中将会起很大作用。虽然我们在政治上给与农民崇高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但这并不等于农民就一劳永逸地会使用这些民主权利,这受许多因素的制约。当前,我们应充分利用村民自治这所大学校来做好这一工作。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培养农民的权利和利益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村民自治不仅可以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而且对提高他们的政治认知和参政议政能力,学习和掌握政治生活的一些基本程序,促进农村基层政治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都有极大的作用。

第三,应给广大农民更多地提供利用大众传播媒介的机会,鼓励和引导他们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合理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我们应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运用大众媒介进行政治参与,对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当前,在这个问题上要继续解放思想,消除种种疑惑和不正确的认识。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大胆探索新形势下农民群众利用大众传媒进行政治参与的方式、方法,并力求通过立法规范,使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切实感到自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二、积极构建和营造和谐的干群关系,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氛围

(一)在把握当前农村干群关系特点的基础上,深刻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

1.充分认清当前农村干群关系出现的几个突出特点。首先,利益矛盾成为一个焦点。农村干群关系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从各地反映出来的干群关系紧张情况看,几乎都是围绕着利益之争,尤其是在处理征地、拆迁、旧村改造、宅基地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近几年,这些事务越来越成为农民与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农民与村干部矛盾的焦点,一旦处理不当,便很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冲突。其次,从管理角度看,干群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呈现松散、弱化的状况。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在不同产业和区域间自由流动;农村新经济组织迅速增加,农村基层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始分离;农民的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开始觉醒,他们越来越重视个体利益的实现。因而,相对于过去来说,干群之间的管理关系逐步呈现弱化,管理难度增大。再次,干群矛盾中的群体性冲突明显增多。近年来,农民群体上访,农民与基层干部的磨擦、冲突时有发生,有的则演变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特别是涉及农村财务管理、地界纠纷、土地承包、征地款补偿等事关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即使有些开始是个体性的,也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迅速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有的甚至呈现出矛盾暴力化倾向,极大地影响了和谐农村的构建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2.正确分析造成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原因。首先,利益矛盾和冲突是导致当前农村干群关系不和谐的根本原因。目前,一些农村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证,如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在有些地方并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对农民利益的侵犯时有发生;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及后续工作不到位等等。其次,农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制意识与落后的文化素质之间的强烈反差也造成了目前农村干群关系的紧张。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政策意识、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但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又制约了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成为导致干群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再次,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低下加剧了农村干群关系的紧张。从当前农村干部队伍状况看,大多数村干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较过去都有了很大提高,但也有少数村干部素质还比较低,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积极营造和谐干群关系,为推动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1.切实尊重和保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利益问题是农村的一个中心问题。影响农村和谐的根本因素在于利益问题,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和谐也在于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为此,党和政府在有关农村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上要更进一步充分考虑到、兼顾到农民的利益。在政策落实上要做到不折不扣。要让农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果。

2.对农村干部而言,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观点,努力使各项工作贴近群众需求。首先,思想上要尊重农民。其次,农村的各项决策,尤其是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要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呼声,把握群众脉搏,了解群众需求,努力使决策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变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使发展的进程更加符合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再次,工作中要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为了农民,把农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好,是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也是基层干部的根本使命。在当前形势下,实现好农民利益,根本是要抓好经济社会发展,为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奠定基础。因此,在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过程中,基层党员干部的第一位要务就是发展经济,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强村富民。要发挥执政和组织优势,通过科学规则、制定政策、搞好服务、优化环境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同时,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党组织服务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

3.农村基层干部要探究适应新时期农村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必须要与时俱进,更加注重讲究工作方法,更加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首先,多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学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善于用协商的办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其次,多运用示范服务的方法。作为农村干部要想把工作做好,就顺应群众的这种愿望,多运用示范服务的方法。一方面,要搞好示范引导,为群众做出样子。只有在工作中先行一步、做出样板,才能示范群众和带动群众,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较高的威信。另一方面,要切实搞好对群众的服务。服务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庄和谐的重要途径。再次,多运用政策、法律的方法。当前农村很多矛盾和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干部不懂法、不依法办事引起的。在群众法制观念日益提高的形势下,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干部,不仅要坚持做正确的事,还要学会依法做事,真正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权力。

4.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塑造新时期良好的干部形象。农村党员干部处在群众工作的最前沿,必须注重自身建设,靠良好作风和形象增进与群众的和谐。为此要做到:首先,农村干部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清除所有愚昧的、落后的、不合时宜的,特别是妨碍和谐社会建设的不良思想倾向和条条框框,牢固树立与时俱进、创新进取、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思维、新观念,不断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其次,农村干部办事要公正。为官不公,必然失信于民。再次,农村干部要奉公、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真正把一切村务、财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基层党员干部才能形象好、威信高,才能团结带领群众创业,共同建设美好和谐的新农村。

〔责任编辑:唐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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