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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务公开的实践与思考

家教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3-07-24 18:00:27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民主和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要求建设阳光政府的呼声越来越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国家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与群众、企业、政府的关系最为直接。因此,建设阳光工商理应成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题国应有之义。

无锡工商局从2002年开始,借助政务公开的相关经验,率先在全省系统探索实施局务公开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全力构建阳光工程体系。经过几年来的不断实践,日前已形成了对应系统内各个不同层级的规范性公开纲目。

一、动因

所谓阳光工商,就是将工商的职能、职责、行为规范以及内部管理等政务,事务通过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全方位的接受监督。从多年来的实践看,政务公开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机关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问题,便如何实行局务公开、加强内部监督的问题始终没有破题。在上级没有统一要求、干部职工的认知度尚且不高的情况下,无锡工商局党组审时度势、自加压力,不仅做出了积极向上的选择,而且从理论与实践的层面上探索了实施局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正在发展中形成。开放的市场需要开放的政府来适应,且政府的开放程度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此可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他们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使之按照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则健康运行,显得尤为迫切。建立开放型政府及其部门,关键就在于将其所包含和涉及的外部政务或内部管理事务,置于阳光下操作,不断增强开放度和透明度,从而使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统一。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普遍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以十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就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只有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来看,借助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企业群众等他律的监督作用固然十分重要,但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自律能力同样不可忽视或偏废。只有自律与他律双管齐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轮驱动,才能有效实现监督工作的平衡化和一体化。我们选择把局务公开作为加强内部监督的切入点,目的就是要通过公开让干部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并通过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内部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真正达到权力授予有据、职责行使有规和监督保障有力的要求,为建设法治工商和阳光工商构建良好的平台。

三是推进民主管理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当前,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的觉醒和提升,他们渴望参与内部事务的管理,渴望知晓政府及其部门对一些大事要事的决策过程。从此前在企业推行的厂务公开村民自治委员会推行的村务公开以及基层工商部门推行的所务公开等一系列群众探索民主管理的实践来看,实行政务事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实现干部群众民主要求的一个积极选择。积极推行公开,能够有效地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也能更有效地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四是反腐倡廉关口前移的现实要求。反腐倡廉的基本方针是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而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关口前移,则是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基础。从近几年省内外工商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来分析,一些工商干部之所以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除了利用手中的执法办案、行政收费、证照办理等权力因素贪污受贿外,利用内部管理制度的缺失和漏洞违法违纪的现象也并不鲜见。而实行局务公开,将诸如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局务,按照制度设定的要求进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对于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超前防范作用。

二、实践

由于局务公开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尚未形成系统化的经验。因此,市局在实践中按照“积极稳妥、创新求实、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思路,在推进落实中重点抓了“四个性”。

一是思想上的认同性。推行局务公开,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基础在于广大群众,重点在于统一认识。只有让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都真正理解并认同局务公开,他们才有可能自觉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市局党组为了使推行局务公开的工作设想更切合广大群众的实际要求,坚持把解决思想认识作为重点来抓,先后采取了调查问卷、集中座谈、双向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不同层面、不同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大家思考什么、希望什么、要求什么?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多层面的相互讨论交流,广大干部职工对“什么是局务公开”有了深刻的理解,认识到了局务公开就是将本单位本部门内部与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人、财、物等敏感问题和重大事务,按照阳光操作、透明运行的要求,主动、全面、及时地向所属干部职工公开,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大家还进一步的认识到,推行局务公开,有利于促进各级班子的能力建设,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民主意识,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提高集体战斗力。

二是操作上的可行性。为增强公开的可操作性,市局提出了三个原则:首先是因时制宜原则;按照及时、便捷、高效的要求,明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公开时段:年度工作目标,评先、评优的标准应实行事前公开,使干部群众工作有方向、努力有目标;财务分析、重点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应实行事中公开,让干部群众做“有心人”、干“明白事”:评先评优的结果、财务收支情况则应事后及时公开,让干部群众“晓内情”、“知家底”;其次因事制宜原则;在划分人、财、物等大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容,使公开更加具有针对性:如人事方面的干部任免、交流、出国(境)、培训等,财务方面的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等,事务方面大宗物资的购买、使用、处置等,都应明确列入公开范围:再次是因层级制宜原则:将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全体干部职工划为三个公开层面,明确不同的事项在不同的层面实施公开:如干部提拔、使用的决策在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按要求在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公

示,听取群众反映:定期的财务分析报告及时让中层干部知晓,搞清来龙去脉;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结算等情况则应及时通告到全体干部职工。分层次实施公开,既保证了公开的效果,又节约了公开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实施上的渐进性。为确保局务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局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了双向互动的办法。首先,自下而上设试点。有重点地选择基础较好的一个县级局和两个基层所进行试点,逐步探索和完善局(所)务公开的内容、途径、方式和范围。同时,市局机关也加强了对本级机关实行局务公开工作的探索,并在局域网建立了局务公开网页,设置了党风廉政、人事教育、财务资产等六个功能模块28个子模块。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市局于2003年11月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局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在经验介绍、现场观摩、相互交流的基础上,市局党组对全系统局(所)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从而使基层分局(所)、县(区)局、市局三个层面的公开工作同步展开。其次,自上而下推动。为确保推进的力度,市局加强对局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了单位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市局指定专人,定期到所属各单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强化面对面的指导:坚持把局务公开实施情况列为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落实局务公开不力、群众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内部事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再次。抓好巩固延伸。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抽查、互查和督查活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局务公开工作取得的已有成果。同时,将局务公开向机关处(科)务公开延伸,不断提高全系统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效果上的实在性。局务公开能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关键要用实际工作成效来检验。无锡局推行局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效果。首先,实现了党风廉政关口前移。对人、财、物等重点内容的公开,有效地防止了各种暗箱操作行为,消除了大家对所谓“热点局务”、“敏感事务”的“神秘感”,为干部群众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的充分行使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对在这些重点岗位上工作的同志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自我约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2006年以来,全系统无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严重的党纪政纪处理,其次,提高了各级班子建设水平。实施局务公开以后,各级领导班子更加注重知民情、听民音、顺民意,重大事务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第三,增强了队伍的亲和力。局务公开密切了内部上下级关系,营造了宽松和谐、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各级班子的公信力明显上升,队伍整体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增强。过去因信息不公开而导致干部群众互相猜疑、互相不信任、百姓投诉的现象逐年减少。第四,规范了内部事务管理。局务公开的实施,推进各个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市局先后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民主核费和集体定费办法、干部述廉评廉考廉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提升了基础管理的水平和层次。第五,促进了中心任务的完成。推行局务公开后,全系统的党风政风、作风行风更正,各级班子的自身建设能力、统揽全局能力更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干劲更大。近年来,无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国务院表彰:被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四年一度的“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局领导班子连续两次(两年一次)被无锡市委评为“团结、廉清、高效、开拓”的好班子。2006年以来,市局机关及所属25个单位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

三、启示

五年多来的局务公开实践,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深刻的启示:

启示一,推行局务公开,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局务公开要形成例制,就必须充分激发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共同的参与热情和氛围。各级领导干部作为组织者和决策者。首先要在更高的层面上来把握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局务公开既是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形象建设的要求,也是工商部门内在素质建设的重要抓手,而不是组织和群众对他们不信任,给他们捆手脚、套紧箍、添麻烦,真正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广大干部职工作为局务公开的主要对象,应当树立起积极的主人意识、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和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真正把“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

启示二。推行局务公开,把“做样子”变为“动真格”。局务公开能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敢不敢“动真格”。所谓“动真格”,就是切实要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热点问题真正向群众进行公开,主动地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质询、评判、监督。只有“动真格”。才能有效防止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以及“做样子”、走过场的问题。同时,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局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地创新局务公开的形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内容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坚持把局务公开的内容作为重点来抓,同时注意拓展公开平台,创新公开载体,充分运用会议、网络、公开栏目和公开台账等多样化公开形式。实践证明,只有切实用好监督、检查、考核、追究等“动真格”措施,认真查纠各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做样子”行为,才能有效地促进局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启示三,推行局务公开,把“独角戏”变为“大家唱”,在推进局务公开过程中,不少单位存在“单打一”的情况,即只有个别领导关心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的少数人在忙乎,其他领导和其他部门则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存在这种情况的单位局务公开工作往往落实不够到位、不够深入。实践表明,局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人、财、物等方方面面,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因此,既要强调各级“一把手”亲自抓,又要切实发挥分管领导的作用,取得他们的支持: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协调督促作用,又要注意发挥人事、财务、办公室、机关党委等部门的齐抓共管作用,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党组领导、纪监协调、部门联动、上下齐推”的工作落实机制。

启示四,推行局务公开,把“想当然”变为“上规范”。由于局务公开目前还没有现成的模式,电缺少可以借鉴的系统化经验,因此,在推行过程中可以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但局务公开要上水平,不能凭着“想当然”,还需要“上规范”,通过总结、提炼、升华,逐步形成一套可行性的制度规范。因此,不断加强局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以制度的形式逐步完善公开的内容,灵活公开的形式,拓展公开的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如具体公开项目的操作规定、局务公开的考评制度等,用严密的制度来实现局务公开的长效管理,提升局务公开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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