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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家族组织与农村社会进步

银行实习报告 时间:2022-04-15 10:07:00

[摘 要]农村社会进步表现在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文化发展、人的综合素质发展,社会结构具有开放性。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农村中的家族组织获得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家族组织对农村社会进步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繁荣农村中的社会文化以及家族组织承担起社会保障的部分功能。对家族组织积极因素要加以利用和发展,家族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必须将现代的公平、公正、法治观念融入自身的内涵,并且要处理好家族组织与基层政治组织的关系、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关系、家族祭祀活动与封建迷信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家族组织;新农村建设;社会进步;生产力;公平公正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14)06-0020-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生产力得到发展,农村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农村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生活日益充实的农民群众出于自我认同的心理需求,对家族归属感也开始显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家族组织对农村社会进步的作用的考察就显得极有意义。

学界对于家族组织、家族文化的研究比较丰富。“经过近现代以来的批判和打击,家族制度作为一种有着完备的组织系统、完善的组织形式、严格的组织结构、严密的组织形态的制度已不复存在了”[1]。对于家族组织,我们应该客观地辩证地看待,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家族组织将发挥不同的作用。笔者认为,对家族组织的评价,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要坚持客观、辩证的观点,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当前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批判地看待农村的家族组织,要继承传统农村社会组织中有益的因素。

一、家族组织与农村社会进步的内涵

对于传统的家族组织,学术界已经有精要的得到认同的论述。费孝通认为,家族是依据单系(父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是扩大了的家庭(家庭是家族的组成细胞),是“社群的社群”[2](P39)。徐扬杰在著作《中国家族制度史》中对家族的定义是“家族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是指同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虽然已经分居、异财、各自组成了许多个体家庭,但是还世世代代相聚在一起(比如共住一个村落之中),按照一定的规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要构成家族,第一必须是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从男系计算的血缘关系清楚;第二必须有一定的规范、办法,作为处理族众之间的关系准则;第三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系统,如族长之类,领导族众进行家族活动,管理族中的公共事务。不论哪个历史阶段、哪种具体形态的家族组织,这三个基本特点都是缺一不可的” [3](P4)。 如果按上述标准进行对家族组织界定,显然现在的农村家族组织并不符合,经过近代的社会革命和运动,已经无法找到有如此严密的家族组织体系。

现在农村社会家族组织,不应该单单按照传统的单系(父系)亲属原则,而是按照血缘标准界定。这里所使用的血缘标准,指的是三代之内具有血缘关系的所有成员,这样的标准包含母系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不只是传统的兄弟(男性)之间的血缘。使用这种新的标准,与现在农村社会中的人口结构发生变化有关,现在农村社会中因为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大部分家庭只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小孩,并不是具有庞大人口结构的传统家族,男性亲属关系的减少,必须加强与母系亲属的联系。因此,农村家族组织要增加母系的标准。

农村社会进步,既包括物质文明也包括精神文明的进步和发展,同样是以社会的基本矛盾作为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同样具有曲折性和复杂性。农村社会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的生产,产品的规模扩大,品种增多,生产的产品质量更高,包含更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生产协作水平提高,能够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防御风险的能力整体提高。随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农业在生产过程中更能够处于主动地位,适应市场变化能力更强。农民与农民之间是平等、和谐的关系,生产资料掌握在农民手里,农民根据市场变化自由安排农业生产。第二,农村文化的发展。一方面,依靠教育,提高人口识字率、人口阅读量;另一方面,利用国家的传统假日的政策,吸取农村中传统的习俗中的良好因素,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发展文化的过程中,农村人民群众拥有主体地位,民众的创造性得到发挥。第三,农村人民的综合素质的发展。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固然是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但社会进步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必须是社会生活的全面发展,而且最后要落实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社会进步中的农村人民群众的自由发展要表现为公民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具有独立的判断力。第四,农村社会结构、形态的发展。进步的农村社会结构具有开放性,能够接受新事物;社会形态的发展表现在村容变化,公共设施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家族组织与农村社会进步要求

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人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家族体现着人的社会性,家族成员在家族组织中总是处于一定的关系之中,也处于一定的地位。人的家庭是按照血缘建立起来的,因此,家族成员之间都有一定的血缘关系,有的只是远近的区别。如果接受“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念,那家族成员之间就更是兄弟。家族组织的目标,使家族的成员能够掌握更多的生存资料,促进家族的发展,促进家族人口数量、质量的发展,这与社会进步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家族组织内在目标与社会进步的要求有统一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族对发展本家族经济实力的主观要求与社会进步对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一致

“衡量社会是否进步,归根结底就是看到它是否促进了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4]。要看农村家族组织是否有益于社会进步,就要考察其是否能够促进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在农业用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农民一般会首先考虑转让给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家族作为农村社会关系网络的基本组成部分,已成为农民寻求帮助和支持的首选对象,在农民兴办乡镇企业、争取工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源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家族成员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因考虑血缘之间的亲情关系,转让的经济成本比市场更低,这就非常适合农村小资本发挥作用。普通的农民通过银行的小额贷款获得资金,使用家族成员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当农村土地要进入集约化阶段,由于家族因素以及经济成本较低的因素的影响,土地的承包权转让必定更多流向家族范围内的成员。由此可以说,家族因素在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有重大影响。集中起来的农用地,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按比例安排农业生产,更大规模地使用农业机械和使用高科技。壮大规模的农业经济比非集约化生产的小农户的生产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更具风险抵抗力。集约化的农业生产也更加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的资金支持和更加有效地使用国家政策的农业补贴,从而有利于农村农业的发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家族经济的发展以及发展壮大起来的家族企业对农村的经济产生辐射作用。家族企业属于本地发展起来的企业,因此,在用工方面首先吸引本村或者周边的村民在企业就业。家族企业内部对子弟的培养,不仅是家族企业的带领人,还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带头人。农村中的家族企业为农村社会的发展留住人才和吸引更多外地人才做出了贡献。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之间的距离,则不在本文论述范围。

(二)家族文化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对文化发展的要求一致

在家族恢复的过程中,为了增强家族的凝聚力和家族认同感,家族重修族谱,修缮祠堂。部分保存完好的家谱就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家谱因其翔实的记录,对历史的考据发挥着作用。部分保存完好的家族祠堂本身就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祠堂的建筑、壁画等就是传统的建筑文化的承载体。部分家族的祠堂在抗战时期用作医院,救护伤员,为抗战的胜利做出贡献。历史悠久的著名家族在历代家族成员中出现了众多著名人物,因此家族集资修订出版家族名人著作诗集。古代的手工艺术,由于其独特性,一向是传男不传女。“家族是依据单系(父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5](P218)。因此,独特的手工艺术只在家族内部男性成员传承。家族传承的手工艺术,有部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保护传承家族的手工艺术,丰富了我国的文化艺术领域。

(三)家族成员关系和谐的要求与社会进步的社会稳定要求一致

1.社会稳定。家族在调节成员之间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家族组织里都有比较明确的家族祖训,包含处理家族成员利益的原则。传统的家族价值原则包含封建朝代的君臣父子原则,压抑人的自由个性。但传统的原则中并不是没有可取之处,我们所强调的继承和发扬优秀中华文化传统,“诚信”、“孝”、“公”在家族中得到良好的传承是可以做到的。新时代家族原则应该融入新时代的平等、公正的理念,能够被成员接受。宗族成员从小就接触到这些原则,在处理利益时,能够采用这些认可的原则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传统家族文化中对家族和谐十分重视,例如,我们现在仍然认可的观念“家和万事兴”。家庭的和谐是万事兴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谐团结的家族,处理对外事务,能够集中家族力量,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

2.社会保障。目前,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是大量的老人和儿童。在大部分地区,老人并不会集中地居住在养老院中,而是在自己的家庭里居住终老。养老院更多地设立在城市之中,农村基本没有养老院。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养老只是解决了部分资金问题,但老人空巢居住的情况基本没有改变,行动不便的老人依然要自食其力、依然要面对精神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境遇。政府在社会养老领域出现的空白,应该由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合理因素加以解决,家族组织可以在社会养老方面弥补政府的空白。家族组织有能力帮助老人日常的生活,家族老成员之间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三、发挥家族组织作用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的若干建议

(一)新时代赋予农村家族组织的责任

1.家族要承担起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发展的责任。只有生产发展,物质生产水平提高,家族才能获得发展。

2.家族要承担起继承和发展家族文化的重任。家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文化,也应该由家族进行传承,并且发扬光大。

3.家族要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农村社会的建设提高良好的环境。这是新时代家族责任的重中之重,家族不能为了自身的家族利益而侵害其他家族的利益,更不能因家族利益而煽动暴力,酿成社会群体暴力冲突,甚至冲击国家机关。

(二)新时期的家族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1.家族组织与基层政治之间的关系。我国在农村基层实行的是村民自治的制度。家族组织在处理与基层政治的关系时,同样要遵循基本的政治制度,如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不能因为家族力量的强大而左右甚至控制基层政治,影响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因此,家族成员要加强对民主、法治的理解,适应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从而促进家族的发展。

2.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关系。农村社会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一个自然村落中往往有几个大小不等的家族,因此家族与家族之间的关系就非常重要。处理好家族与家族的关系关系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家族的发展。处理家族之间的利益关系,要以平等的理念进行协商,当出现矛盾时,各方要保持克制,要运用法律的手段谋求解决,而不是诉诸暴力。煽动暴力的家族与国家的政治理念相冲突,不利于家族的发展。历史上的家族组织正是因为处理家族利益发生暴力冲突以及家族自身的一些落后因素才遭到抨击。

3.家族对祖先的祭祀活动与封建迷信、邪教的关系。家族对祖先的祭祀,包含对祖先的追思与怀念,从而达到对后人的激励。祭祀活动应当与封建迷信、邪教相区别。封建迷信、邪教迷惑人的思想,残害人的生命,家族成员要辨别迷信与邪教的邪恶本质,要防止家族成员参加非法的封建迷信活动。

(三)政府在农村社会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

“家族文化产生并发展的社会土壤并未被根除,农民心灵深处对家族认同的观念和意识仍广泛存在。而作为客观存在的家族关系也是无法在一朝一夕被消除的”[1]。封闭性加强了家族的存在,但是“加强人口流通的政策方针”也并不能使家族组织消失,加强流通的方针,只是取消了中间层次的家族组织,最小的家庭单位不可能取消,因此,家族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

既然家族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那么政府就必须使家族在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政府在家族组织的兴起中应该扮演疏通引导的角色,政府要在家族的发展中发挥裁判员的作用,使家族的发展融入现代的理念,对传统的家族理念进行改造,引导家族朝着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

[参 考 文 献]

[1]袁北星.家族制度对当代农村社会生活的影响[J]·江汉论坛,2005(10).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

[3]徐扬杰.中国家族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4]丰子义.论社会进步及其评价尺度[J]·教学与研究,2000(6)·

[5]余英时.中国文化史通释[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责任编辑 孙广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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