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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权力后续监管体制研究

年终述职报告 时间:2021-06-28 10:33:12

摘 要 行政审批是我国政府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督政府行为、管理政务人员、优化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国家经济、军事、医疗、工业、科技等各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管理,如果政系统内部出现了问题,就会对国家各项事业造成负面影响,行政审批就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工具。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如此,对于一个小的行政区域来讲,亦是如此。本文将对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权力后续监管体制进行分析和讨论。文章片头讲述了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所取得的成就,第二部分则对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推进宜昌市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行使的对策,对于完善宜昌市行政审批监管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 行政审批制度 审批权利 政府工作

作者简介:刘翠芳,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1-165-02

宜昌市是湖北省的重要地级市,也是湖北省重要的经济城市。宜昌市自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在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取得了重要的成绩,政府工作也有了较大的进展,政府系统内不正之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制和肃清。但是,宜昌市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没有对审批权力后续监管体制引起重视,导致其在改革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必须要重新对相关的制度进行完善,才能加快推进宜昌市政府工作的完善。

一、 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所取得的成就

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实施以后,各方面的发展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下文,笔者将对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所取得的成就进行细致的分析。

(一)加强了对审批流程的监管,全面肃清了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实施前,政府审批项目比较繁杂,审批项目也比较多,仍然存在一部分政府人员“为难”老百姓、要求老百姓多次跑路的问题。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实施以后,对各个审批部门实施了更加严格全面的监督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公务人员“为难”老百姓事件的发生,同时也实现了审批项目越来越少,这不但降低了政府行政审批工作强度,同时也为老百姓提供了便利。今后,老百姓到政府办事更加的方便。

(二)强化人员监督,精简审批流程

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实施后,行政审批的各项事宜都更加的精简概要,实现了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有效的防止了公务人员以政策制度为借口,要求老百姓拿钱走后门问题的出现。

(三)改革审批方式,实现审批现代化

宜昌市审批权力后续监管体制的初步建立相对来说比较完善,政府行政审批的方式出现了较大的改变。首先,从审批手段上来讲,政府各部门之间实现了良好的信息沟通,它们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沟通,下级审批信息也能够很快的传输到上级审批机构,迫于监管体制的制约和压力,政务公务人员抛开了所谓的政见、政绩观念,共享成果,实现了信息共享,信息交互速度非常快,逐渐的实现了审批现代化。

(四) 加强了对窗口收费的监管,取缔审批窗口乱收费

宜昌市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制实施对审批收费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和监督,不断对行政审批收费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了细化,并建立了有效的公开与监督制度,调整了审批收费项目,取缔了审批窗口乱收费。

二、 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宜昌市在进行行政审批改革时,没有充分的重视起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制的建立。在制定相关制度的时候,没有充分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后的政府工作面貌与特点,导致宜昌市行政审批制度后续监管体制出现了一些漏洞。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事件,在宜昌市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同样存在。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监管不利、渎职、受贿等问题。

(一) 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仍然不彻底

宜昌市在进行行政审批改革的时候,虽然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但是在很多类目的改革中,仍然存在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不彻底,就会降低该项目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速度,其所带来的影响将是对于相关行业的影响。以医药审批为例,审批项目肃清不彻底,仍然存在很多繁琐、复杂和多余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不彻底,审批内容复杂,就会影响到审批对象各项工作的开展,如果是某一医药公司在进行某一新药批量生产的审批,而这一批药物有恰巧是市场中紧缺的药品类型,行政审批项目繁杂、周期过长,就会延迟该批次药物的生产,从而影响企业的运作和效益,其所带来的后果将是使众多需要这批药物治疗的患者得不到及时的医治。

(二) 过分注重审批本身,忽视后续监管

宜昌市在进行行政审批改革的时候,几乎将所有的目光都投降了行政审批本身,而没有对改革后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引起重视。行政审批改革后,审批权利大幅下放,会存在小规模的权利集中问题,如果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系不给力,就会导致权利滥用、走后门等负面问题,继而影响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效果,给行政审批改革带来新的问题。

(三) 缺乏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绩效评估、监督问责机制

行政审批改革以后,政府工作方式和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个人将拥有更大的权利,如果没有完善的效绩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将导致政府内部出现消极怠工、不作为等问题,诱导政府人员的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时,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宜昌市在进行行政审批改革后,也在效绩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这方面出现了问题,由于缺少严格完善的效绩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很多人员在参与审批工作的时候,态度恶劣,缺乏耐心,不能够为老百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还有一部分公务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利用政府行政审批改革这一契机,为他人做嫁衣裳,收受贿赂,给关系户开后门,这不但违反了公务人员的纪律,更是构成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 推进宜昌市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行使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宜昌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加快建设政府职能,必须对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进行优化和完善。笔者根据宜昌市政府工作特点以及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的建立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 强化行政机关审批监管的责任

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制度的实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批。行政审批改革是为老百姓谋福利,并不是公务人员用来降低自身要求和业务水准的工具。即使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间进行简化,也不能够代表公务人员就可以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因此,必须通过强化行政机关审批监管责任来提升公务人员的自我监督能力和对外监督能力。有关部门要通过制度的订立,明确指出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者责任,并将其转换为政府职能和个人职责,要求各部门必须按照制度执行下去,行使自己的监管权利,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

(二) 完善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管体制

宜昌市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制的不完善不仅体现在制度上,还体现在监管机构上。缺少监管机构,就算再完善的制度也将难以实施下去。因此,宜昌市必须要根据行政审批制度的内容,建立相关的监管机构,该机构不仅拥有对普通公务人员的监管权利,同时也拥有对领导人员的监管权利,对政府实施全面的监管,必须以此稳固监管部门的地位,树立其权威。在完成监督机构的建立以后,就需要进一步的对监管制度进行完善,制定各个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并建立关于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监管人员的行为。实施领导问责制,对出现问题的部门,首先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只有部门领导有了压力,下面的人员才有了工作的动力和紧迫感,这就能有效防止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问题。通过建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制度,宜昌市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管体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 健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管法律和制度

在众多的审批权利后续监管制度中,法律制度是最有效、最有利的制度。法律作为强制性的规则,每一个人都必须要遵守,他对于公务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力度绝对是最为强大的。宜昌市应该尽快的完善审批权利行使与监管的法律制度,为行政审批及其监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提供法律依据,将法律监管深入渗透到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每一个环节。在法律制度中,必须明确提出每一步骤的操作标准,提出行政审批与监管中过程违法犯罪的具体界限和标准,并提出量刑标准。在建立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时候,必须时期具有时效性和可行性,必须要与宜昌市行政审批改革与监管体系的实际相符合。

(四) 加强社会监管行业自律和媒体监督

行业自律与媒体监督是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体系中较为重要的元素。自律与媒体在其中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行业自律加强了行业内部的管理能力,降低了监督管理难度;媒体监督作为现代社会有力的监管利器,将其运用于审批权利后续监管中,能够起到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央指示,政府需要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事业,所以,政府首先要成立自我媒体发言部门,派遣新闻发言人,加强重要行政审批项目的曝光和公开程度,自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管理。社会媒体也应当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对违规行政审批事件的曝光和问责,利用起现代网络媒体的强大优势,参与政府审批权利监管与问责工作。辅助政府完善政审批后续监管体制。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宜昌市在行政审批改革的道路上,既取得了傲人的成绩,也有许多失败之处,未来,还应当进步漏洞进行弥补,对空白进行填充。加强审批权利监管机制建设速度,强化制度实施,充分启用法律武器惩治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致力于树立政府形象,展现政府权威,不断的为辖区发展、国家发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大峰.我国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制度研究.沈阳师范大学.2011-03-01.

[2]史梦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监管体系研究.中南大学.2013-11-01.

[3]李勇.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河南省A县为例.郑州大学.2014-05-01.

[4]马龙.论行政审批权下放监管的法律对策——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视角.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5]饶彩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以安徽省蚌埠市为例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课题组.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5(1).

[6]张定安.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中国行政管理.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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