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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

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09 09:21:02
第1篇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

  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

  洗钱犯罪对各国的经济和金融秩序以及社会的稳定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同时危及世界的经济发展,反洗钱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篇1

  在20xx年第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了 实处。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篇2

  根据穗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X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反洗钱季度工作报告篇3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xx]3号)》、《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令[20xx]1号)》、《 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xx]2号)》、《XXXXXX市分行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我行在开展反洗钱工作,建立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措施有力、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反洗钱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此成绩。为利于下来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行20xx年第三季度的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

  一、我行反洗钱组织机构的建设情况。

  为了确保反洗钱工作顺利进行和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我行建立了反洗钱组织机构,成立了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XXX同志任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人,总会计任副组长,各部门、各网点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在支行营业部设立反洗钱信息员岗位,负责对反洗钱工作汇总和报告;在每一个营业网点配备二名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控、统计和上报。反洗钱工作组每月采用邮件或坐谈的形式针对如何认真做好反洗钱监管工作进行学习和交流,通过学习和工作交流,进一步加强了支行反洗钱的监管工作。

  二、我行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内控管理制度,制订了反洗钱管理实施细则,对每一笔业务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筛选,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证尽职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此外还建立检查制度,每月对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进行抽查,确保调查信息的真实准确,严防个别网点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少填、漏填、错填、误填等。对反洗钱交易漏报、错报、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支行通过全行集中、各网点早读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以及总、省行的金融制度,尤其是反洗钱的各种规定,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自觉地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保证反洗钱规定的全面执行。

  三、向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可疑交易情况。

  支行的反洗钱岗位对网点反洗钱人员报告上来的可疑交易进行汇总并上报人民银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今年第三季度我行上报人行及分行反洗钱部门可疑交易共315户,3699笔,可疑交易金额824572万元,其中对公帐户70户,1169笔,金额355475万元;个人帐户245户,2530笔,金额469097万元。从今年第三季度上报可疑交易情况来看,我行的人民币可疑交易类型主要为“短期内累计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相同收付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往来”,发生可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某些行业资金收付数量及往来次数较多。但据我行掌握的客户信息以及对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追踪情况判断,这些可疑交易应属一般的资金往来,非洗钱行为。

  四、客户尽职调查、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情况。

  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由网点反洗钱人员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对可疑交易的客户进行跟进和尽职调查,弄清客户身份等信息以及客户资金来源、用途的合法性。

  五、反洗钱培训情况。

  支行成立反洗钱培训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支行副行长XXX同志任组长,成员包括综合部、营业部、业务部、科技部门人员,具体的培训工作由支行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对象提供分层次的反洗钱培训。定期组织成员通过授课、讨论及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并打印反洗钱资料发送给各培训成员,学习内容围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三项法规及工行总、省、行制定《关于做好反洗钱监控系统后续版本投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先钱工作的通知》、《XXXX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及岗位考核试行办法》、《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违反反洗钱规定事件的通报》。

  六、各行自查、分行检查以及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抽查、处罚情况。

 支行对每季度所发生的业务进行自查,分行每月对支行的反洗钱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实行多方面的监督。至目前为止,经支行自查、分行和人民银行检查未发现有对洗钱行为瞒报的情况。

  七、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

  在有关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坚决遏止违法犯罪资金及其收益在银行体系隐藏、清洗。

  八、执行反洗钱保密义务情况。

  全行员工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严格执行保密义务,除了向有关部门报告外,无将反洗钱报告信息泄露给客户或其他人现象。

  九、我行反洗钱存在问题、整改的措施及今后反洗钱工作安排。

  支行个别网点对大额资金交易和可疑资金交易定义不够清楚,有些可疑资金交易在支行经过统计、筛选各网点每月上报的大额交易数据后,发现可疑资金交易才上报,造成可疑资金交易出现迟报的现象。

  采取措施通过发邮件组织各网点认真学习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并要求各网点反洗钱岗位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因责任心不强而发生迟报、漏报等现象。切实做好反洗钱的各项工作,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下来工作中,加强对反洗钱业务的学习,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十、做好反洗钱工作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行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在全行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和国家资金安全。

  第2篇反洗钱季度分析报告

  根据穗商银发字[2005]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行经常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法四令”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等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一、大额交易报告和可以交易报告

  我行在总结和分析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可疑资金交易重要线索的搜集、监测、分析,对资金交易的频率和流向异常的账户,及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和大额交易报告,并完善分析和报告要素,向上级行提供有力的识别资料。2010年01月至2010年03月期间,我行反洗钱录入上报系统录入笔数共184笔,交易金额6516万元;存款业务84笔,金额2473万元;取款业务100笔,金额4039万元;其中对公存款3笔,金额185万元;对公取款22笔,金额1545万元;个人存款81笔,金额2288万元;个人取款78笔,金额2494万元。对比上季度数字分析情况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根据要求,我社对2004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1间开立的帐户进行检查,检查个人帐户55户、单位帐户110户,检查提供金融服务交易笔数365笔,其中存款业务135笔,结算业务220笔,其他业务10笔。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三是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数留存资料不完整的帐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2004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1间,我社大额交易笔数9489笔,大额交易金额995198万元存款业务5137笔,金额712108万元,其中存款2987笔,金额593496

  万元,取款2150笔,金额118612万元;结算业务4352笔,金额283090万元,其中汇票56笔,金额14586万元,支票4296笔,金额268504万元。

  我社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汇兑登记簿》、《对公大额收付登记簿》,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社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主动上报。

  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

  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 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按照客户等级风险划分分析

  公司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要素等因素制定的标准。

  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与洗钱及恐怖活动相关的黑名单的;

  (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期货公司协助调查或予以关注的;

  (三)在日常交易监控中被报送可疑交易的;

  (四)媒体披露存在洗钱行为或与其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存在洗钱行为的;

  (五)其他有理由怀疑其交易行为与洗钱或其他犯罪行为有关,

  需要列入高风险等级的。

  (六)其他公司认为存在高风险的客户。

  第七条中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客户在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资料不规范、资料不健全,未按要求及时改正的。

  (二)在交易过程中多次出现达到风险预警,未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追加保证金,导致强行平仓的,而后未采取相关措施。

  (三)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四)客户交易出现异常行为的。

  (五)其他公司认定为中风险等级的客户。

  第八条低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一)客户在开立账户时,所提供资料规范、健全、准确、有效。

  (二)交易过程正常。

  (三)能够及时追加保证金

  (四)当先前资料出现变更时,能及时报备改正、存档。

 高中低风险客户各多少等 以数字表明

  在本季,我行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

  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第3篇第一季度反洗钱报告

  长安银行岐山县支行 2014年第一季度反洗钱报告

  人行岐山县支行

  我支行认真学习贯彻反洗钱法,重点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预防两手抓,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扎实开展和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反洗钱工作活动及举措,反洗钱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反洗钱工作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现将长安银行岐山县支行2014年第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反洗钱相关知识和并进行反洗钱测试。

  我行利用晨会多次组织学习反洗钱相关知识和我行有关规定。加强反洗钱工作管理,提高每一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本季度我支行重点学习了《关于宝鸡市2013年度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动态评价及风险预警情况的通报》。并与3月20日对我支行临柜人员共四名进行了反洗钱测试。通过测试结果可以看出我支行员工已熟练掌握了反洗钱的主要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反洗钱甄别判断能力。

  二、利用五丈原庙会组织员工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我行在每月抽出两天利用晨会期间组织员工以深入贯彻落实《反洗钱法》,依法打击洗钱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期间我行主要向大众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并向民众介绍经典案例加强民众们对反洗钱的认识,在宣传期间我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和电子大屏、排放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将反洗钱宣传与群众日常办理的金融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拓展了反洗钱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领导小组严格有效履行职责

  我支行为客户注册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业务,要求客户本人亲自办理(不满18周岁的客户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为客户提供非柜面方式服务时,采取密码、E宝等认证客户身份,根据需要可要求客户提供更为详细的背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识别,留存客户联网核查记录。

  四、第一季度反洗钱报表概述。

  我支行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制度和操作流程,并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并能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了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对客户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金融机构客户识别情况如下对公客户中通过代理行识别数共12家,对私客户共1759户,合计1771户。重新识别对私客户信息共28户,对公客户1户。我行网点给单位客户代理员工申请开立批量账户业务1笔,共代发工资28户。

  五、及时、准确上报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交易数据及统计上报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

  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能和义务,反洗钱专管人员以及临柜人员通过系统提取可疑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可疑交易行为,对所有系统提取的可疑预警信息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等情形进行审查和分析。如果有合理理由排除疑点,或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该交易或客户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则不将所发现的异常交易作为可疑交易报告得内容,反之则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予以上报。进一步提高可疑交易数据分析深度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认真审查支行上报的可疑预警数据,确保向人民银行和总行上报的大额预警信息和可疑预警信息准确无误。统计、汇总支行季度和年度《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并按规定时间向人民银行宝鸡中支和总行进行上报,确保我分行上报各类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

  长安银行岐山县支行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4篇反洗钱工作季度总结

  反洗钱工作季度总结

  反洗钱工作是金融从业者的神圣使命,也是金融业的良心。做好反洗钱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支行工作的重点,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恪守的准则。

  8月,我们迎来了人民银行的反洗钱检查。两天的检查中,我们不断的与前来检查的领导沟通交流,发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更学习到了很多反洗钱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在发现我们的缺点的同时,也获得了长足的进步。针对本季度的反洗钱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合理反洗钱岗位。

 一直以来,我行都根据总行要求,建立了以行长为主要负责人,以全行员工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小组。此外,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内我行员工岗位调动较频繁,执行反洗钱工作报送的人员也出现了几次变化。在反洗钱电子信息报送的工作中,编辑岗的成员经历了多次变化。但在每次岗位变更之时,我们对相关人选都进行了反复的培训和考核,做到反洗钱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行之有效。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支行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

  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每月一训一考,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掌握反洗钱知识,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新反洗钱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了客户历史账户信息等相关信息的查询模块,使得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更加有据可依,更加高效完善。本季度,我支行集中对存量客户进行了识别工作。划分出了高风险、叫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五个客户风险等级。虽然这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但是在集体努力的环境下,相信可以很快完成后续的工作。同时,由于新的反洗钱系统建立了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相信,在经历了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查的洗礼后,我行的反洗钱工作可以做得更专业、更准确。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打击洗钱活动。

  第5篇1季度反洗钱调研报告

  关于对保险公司现阶段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根据《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同属于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同样具有相同的应尽义务。

  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为合规部,为落实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明晰定义,负责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细化规则,将反洗钱制度融入到公司承保、变更、理赔等日常营运规则中,以便一线操作人员对风险控制点有更为清晰地把握。作为保险公司其中控制风险的重要部门之一的业管部,在反洗钱监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规和管理办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钱监控制度中不遗余力地执行着各项反洗钱监控措施。业管部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基本职责是确保业管程序包含反洗钱要求,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些程序要求来确保保险营销员和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取得客户身份的相关信息,检查获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认其身份。向反洗钱负责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所配合反洗钱监控工作主要体现在

  对公司反洗钱政策的执行

  针对《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作出反应,拟定完整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指引、细则和办法的出台,不断及时更新和完善。该政策对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报告机制、信息记录保存、为公司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反洗钱培训,并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指引,对公司实际操作层面落实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时,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

  保险公司业管部作为客户审核的重要关口之一,在各类新单业管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作出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函件,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保险费”定义——“保险费金额依照客户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公司在审核投保客户身份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对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标准明确分类:

  ①若为自动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A.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且没有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B.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但同时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按照自动转账支付保险费处理,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若选择终身交费产品,在投保时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未成年人没有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时,必须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文件作为相关证明)。

  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客户保密。

  配合反洗钱对各类表单进行及时的更新

  保险公司首先从保险营销员展业的材料入手,各营运部门不断完善和更新各类表单以配合反洗钱的监控工作。包括各类投保单、保险销售人员报告书、各类问卷等。通过第一线的保险营销员获取客户投保目的、投保动机和保险费来源等相关信息。

  加强财务业管配合反洗钱监控

  财务业管是人身保险对风险筛选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配合反洗钱监控,财务业管从过去单纯的保额财务业管,发展到了保额、保险费支付能力和保险费来源三者财务业管的统一,并将有关做法大力向保险营销员进行宣导和教育。改变了以往寿险公司承保过程中,仅针对客户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的观念。

  按要求提供反洗钱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

  各营运部门作为反洗钱一线部门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经过更为深入地调查分析后,认为确实可疑的案件报送人民银行数据监测中心。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案件,同时作为重大可疑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配合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对高风险客户的客户身份识别

  按照客户的特点,保险公司承保过程中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针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加强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重点关注和监控。

  反洗钱培训和教育

  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应逐步建立与健全反洗钱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反洗钱培训计划,使员工了解和熟悉反洗钱法律法规、内部规定以及工作流程,明晰相关责任,全面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公司的内外勤工作人员均参加反洗钱培训。

  通过上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对反洗钱的防范、控制与教育,达成预期的防范目标,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符合反洗钱法规标准定义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处理,履行反洗钱的义务。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仍然会不断涌现各种不同类型的洗钱手段,反洗钱的制度与体系和控制手段也必然随之不断更新与完善。

  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部门则更加期待能拥有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得到监管机关的更多支持,并将监控系统纳入综合治理洗钱的法律网络,形成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安全网,预防各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遏制洗钱犯罪。

  第6篇第二季度反洗钱调研报告

  延津农商银行第二季度反洗钱调研报告

  电子金融时代反洗钱的调研

  互联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同时也衍生了一些问题,各种网络支付、网络汇款的使用量激增,传统的银行业已无法满足爆发式增长的网络结算需求,在它带给社会巨大利益和便利的同时也孕育出了新的洗钱模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监管的漏洞,操作的便捷。违法分子从传统的洗钱模式进入了高智商犯罪模式。所以说互联网时代的反洗钱监管已成为当前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互联网时代潜在的洗钱风险

  1、客户身份和交易背景存在虚假可能。支付宝、微信进行资金结算已成为大众的主要结算方式。客户的身份和交易背景是银行甄别判断客户资金交易是否正常的最基本依据。但对于互联网支付机构来说,任何人只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都可以成为其用户,没有严格的身份审查。更有一些网站只需要手机发送验证码就可以进行注册登记。对于一些想要隐藏自己真实身份的用户,可以通过租借甚至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互联网支付机构无法核实注册用户的真实性。互联网支付平台洗钱操作风险低,无需面对面办理,也无需客户本人办理,这样不仅可以很好的隐藏洗钱者的身份,而且可以轻松地将大额资金转化为多笔小额资金,增加了洗钱行为的隐蔽性。同时,互联网金融监

  1 管相对松懈,而且我国的实名制体系相对不成熟,监管难度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防范互联网金融洗钱的风险。

  2、互联网操作难以控制。互联网方便快捷,这不仅体现在时间上,更体现在操作性和地域上,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只要有互联网,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操作,而且交易瞬时达成,跨行、异地都不存在阻力。

  3、对互联网金融的反洗钱工作不够重视。因为银行考核和成本低的原因,各商业银行都在迅速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员工收入往往与网银的推广程度挂钩,而反洗钱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效益产出,报告可疑交易后反而会带来更多的工作,基层网点往往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到位。缺乏相应的识别和实施细则,虽然各行都有相应的反洗钱实施细则,但是大多照搬人行的相关文件,文件相对滞后,并没有针对性的业务建立相应辨别依据和相应制度。监管机制远远落后于金融以及银行创新发展,无法全面覆盖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新兴互联网金融产品。

  4、银行无法对资金的具体流向进行实际把控。网络支付平台割裂银行与交易双方的联系,为资金转移提供隐蔽渠道。当网络支付平台参与结算业务时,原本银行可以全程掌握的交易过程却被割裂成两个看起来无关联,银行无法确定彼此间因果关系的的交易。从资金流向看,网络支付平台实际上是作为买卖双方各自的“卖方”和“买方”存在的,银行只是按照网络支付平台的指令将资金由客户账户划入支付中介的账户,再经由支付中介最终进

  2 入目标账户,银行无法确定买卖双方的真实关系。

  二、网络支付平台产生洗钱风险的原因

  1、反洗钱监管难度大。网络支付平台交易特点为用户数量大、交易品种多、资金流转快。庞大规模的交易量,再加上方便快捷的网络交易渠道,为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管带来困难。

  2、隐蔽性,互联网本身具有匿名性,为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交易进行洗钱提供了保护网,在互联网交易中,用户可以通过输入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信息实现账户注册。支付机构自身反洗钱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网络身份识别机制不完善,洗钱分子很容易跳过身份审查环节,只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地实现账户间的资金转移,监管部门难以获取交易双方准确的身份信息;一旦完成交易便可轻松销户,然后又重新开一个账户或者多个账户,完美的摆脱监管人员的监视,实现匿名交易。

  三、完善互联网支付监管相关建议

  (一)完善支付机构反洗钱制度。互联网支付平台在我国发展迅猛,但相关法律层面的规章制度并未得以完善。与时俱进建立健全互联网支付平台反洗钱制度迫在眉睫。互联网支付平台要根据自身的洗钱风险及业务特点,逐步形成一套有特色,易执行的内控风险制度,使网络反洗钱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立互联网支付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不管是哪个

  3 支付平台,其资金转账及商品交易不论是直接通过平台备用金运转还是银行卡支付都需要与商业银行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绑定,商业银行无形中对互联网支付平台的交易流向起到了监督作用。目前,由于银行账户中的资金一旦支付到第三方平台的备用金账户中,银行便无法对资金的具体流向进行实际把控,这就需要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强合作,建立一套的资金去向数据库,使商业银行的账户与电商平台备用金账户产生紧密的关联性,时刻掌握资金的走向,对数据库中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一旦发现洗钱嫌疑,立刻提取交易双方的交易记录进行严密监控,防范洗钱事件的发生。

  张晓峰

 第7篇第二季度反洗钱工作汇报

  2012年第二季度莆田市分行

  反洗钱工作总结

  2012年第二季度我行反洗钱工作在省行和当地人行领导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反洗钱组织机构,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充分运用反洗钱新系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第二季度的反洗钱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推进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

  2012年第二季度市分行在稳步推进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的前提下,狠抓新增信息不完整账户,4-5月份未新增不完整账户。同时,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存量信息不完整账户的清理工作通知,做好我行存量客户信息不完整账户的清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反洗钱系统,我在线”主题征文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员工反洗钱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反洗钱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预防洗钱犯罪活动,莆田市分行举办“反洗钱系统,我在线”主题征文活动。本次征文活动各单位都能积极主动的发动反洗钱条线工作人员参加到本次活动中,共上报16篇论文,总体质量良好。通过举办新反洗钱系统操作体验征文活动,切实起到了我行员为 1

  进一步提升我行员工反洗钱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反洗钱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预防洗钱犯罪活动。

  (三)做好新反洗钱系统运用工作

  为进一步开展反洗钱工作,市分行组织召开针对新反洗钱系统的专项培训工作,分别对新系统的功能、重要模块的内容介绍,结合实际系统操作演示,进一步提升了反洗钱条线人员针对新系统的认识与运用,为日后我行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开展“监管政策下基层”合规(反洗钱)系列活动

  为有效指引我行各业务条线工作人员践行各项监管要求,树立正确的合规理念,提高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培育“人人合规”、“主动合规”的良好合规意识,市分行召开2012年“监管政策下基层”暨业务合规知识宣传活动。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成员根据需求层次差异,结合日常业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针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合规知识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内容作了细致而深入的宣讲,为从业人员日常业务操作方面进行一次有效的梳理,提出了合规操作的具体要求。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仍需加强

  信息核实工作本属于网点一线人员的职责所在,但目前

  仍然处于被动的执行状态,仍需市分行多次下发通知及电话联系督促网点开展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同时我行目前存量信息不完整账户总数、比例较大,清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新反洗钱系统认识度不高

  市分行已针对反洗钱系统开展专项培训,并通过培训课件下发、短信通知等方式要求各反洗钱条线人员应充分运用新系统,熟练操作,但各条线反洗钱人员对新反洗钱系统总体认识不够,还不能有效应用新系统开展日常反洗钱工作。同时,领导层面及从业人员对于新系统知之甚少,支行未能及时开展转培训。

  (三)可疑交易关注度不够,单纯依赖下发的数据 在新系统上线之前,市行通过每旬下发可疑交易数据的方式要求支行执行排查工作,支行的反洗钱可疑交易识别分析工作仅仅依靠市行下发的数据,未能主动关注日常柜面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可疑交易数据。同时,支行对于可疑交易的分析排查工作仍然处于表面应付状态,疏忽于分析排查的具体依据及流程。

  三、多措并举,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一)加强存量信息不完整清理进度

  针对省行5月份信息核实情况的通报,我行存量信息不完整数据仍然处于全省第一,为有效落实信息核实工作,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第三季度计划针对2007年存量信息

  不完整账户开展阶段性清理工作,奖惩并举,鼓励网点提前开展清理工作。

  (二)以推广应用新反洗钱系统为重心,夯实反洗钱管理工作基础

  针对总行关于开展我行新反洗钱系统应用情况调研工作的安排,第三季度市分行将通过下乡支行进行系统的指导工作,针对各网点反洗钱系统的培训与运用情况开展调研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反洗钱工作各条线的执行情况,计划第三季度对全行开展反洗钱专项调查,分别针对网点反洗钱客户信息核实执行情况、反洗钱培训情况、大额、可疑交易分析排查情况、风险等级划分情况、司法查冻扣落实情况、风险经理日常针对反洗钱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反洗钱系统的运用情况、机构信用代码证的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专项调查。

  (四)开展“学监管规定,做规范业务”知识竞赛,选拔比赛人员

  结合“学监管规定,做规范业务”合规(反洗钱)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开展反洗钱业务领域的知识竞赛,通过不断组织候选人笔试,巩固备战材料,选拔三位同志参加省行的知识竞赛。

  第8篇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2013年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总结

  在2013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2013年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了 实处。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

  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xxx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银行一季度反洗钱宣传工作总结(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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