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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媒介的公共话语空间及其制度培育路径

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1 10:09:53

[摘要]分析我国网络话语空间的信息来源、修辞基调和语义指向,发现当代中国的网络话语空间仍然停留在“大众话语空间”的表达层面,缺乏“公共话语空间”的理性表述,这一态势阻碍着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进程

由政府以“公共理性”引领和创设一种关注现实并解决矛盾的网络制度环境,可以克服传统话语空间中的“独白式操纵”或“情感宣泄与无政府杂音”,是公共话语空间制度生成的必要路径,有助于决策者对政策问题作出界定。

[关键词]大众话语空间 公共话语空间 话语修辞框架

[中图分类号]D63;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7-0057-07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0年1月19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同网民规模达到4.57亿。(WWW.webkaka.com)这标志着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传媒形态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公共交往方式: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空间中人们对社会问题的讨论,在数量、种类和形态上更加丰富,话语主体更趋多元化,形式更具开放性和互动性。然而,目前我国网络媒介的话语空间仍然只停留在“大众话语空间”的表达层面上,缺乏“公共话语空间”的理性表述。这既影响政府对政策问题的察觉与构建,也阻碍公共政策决策的民主化进程。本文以2010年11月上旬发生的“360和QQ企业之间的商业竞争”(以下简称“3Q之争”)所引发的话语空间为研究文本,就当代中国网络媒介的公共话语空间及其制度培育路径作出探讨。

按照公共政策的一般原理,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中,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观点表达、利益诉求及其话语格局,对将社会问题上升到公共政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公共政策问题的形成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问题已经被社会大多人所察觉;二是该问题使人们感到有强烈的需求或者是一种受到剥夺的感觉,因此,有必要采取行动来改变这种状况;三是社会公众认为,该问题必须由政府组织采取相应的行动来加以解决。其实质是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所持的相互分歧的意见中,连续、反复地探究问题的阶段。而媒介话语就是利益相关者的言说过程、表达内容和表达形式。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中,媒介话语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才能呈现,并为各利益相关者所认知与交流,这种载体即构成了媒介话语空间(discourse sphere)。它由两部分组成:其一,媒介参与主体单向度或情绪化表达利益诉求的大众话语空间;其二,建立在公共理性与协商机制之上,通过逻辑表述,对特定社会问题达成共识,并由以影响政策问题构建的公共话语空间。

关于媒介话语与政策问题相互关系的理论探讨,可追溯到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Lasswell)关于“谁说了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取得何种效果”的传播理论命题,这也是其“政策科学”的基本内容之一。在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中,利益相关者利用媒介空间,讨论社会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展现价值取向。而网络媒介作为对利益相关者影响幅度最为广泛的信息传播载体,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参与政策议程的话语平台,另一方面网络媒介在报道社会问题时,也往往呈现出一种系统性的修辞框架(rhetoric frames),以影响乃至塑造着公众对于社会现实和事件的理解。二者相互作用,形成网络媒介的话语空间。

分析网络媒介话语空间的修辞框架,一般需从信息来源(news source)、修辞倾向(rhetoric tenden-cy)和话语形态(discourse patterns)等方面人手。信息来源主要是指社会议题所影响到的利益相关群体与分布格局;修辞倾向主要是指利益相关者在评述社会议题时所采用的修辞基调,包括褒义、中立和批评;而话语形态则是指参与媒介表述的个体对社会议题的语义指向,如提出政策建议或观点、明显情绪化的意见和对自身利益受伤害后的诉求表达等。其中,是否基于公共理性的视角对社会问题进行合理分析和逻辑表述,是网络媒介的大众话语空间与公共话语空间的分水岭。

收集自2010年11月1日到8日,网易、搜狐和新浪网民关于“3Q之争”的话语表达,其结果如表1、表2、表3所示。从表中网络话语关于“3Q之争”的修辞框架可看到:第一,当代中国网络媒介空间的话语表达,拓展了社会问题的讨论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形成。任何社会秩序的运行,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社会问题。但是,不是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能成为公共政策问题。政策分析专家邓恩将政策问题的构建定义为:“提供有关政策问题相关条件的信息”,“包括发现问题的关键要素、它们的因果关系以及价值上的含义。”并指出“这些信息对支撑问题定义的基本假设提出质疑,而正是基于这些假设,使问题进入了议程假设,并运行于政策的制定过程”。它表明,一个社会问题被大多人所讨论,并不必然成为公共政策问题,只有该社会问题使人们产生强烈的诉求,并希望政府采取行动来加以解决;同时只有当政府选择_『这一社会问题并进入政策议程,藉以采取措施加予解决时,社会问题才最终上升到公共政策问题。总体来看,在“3Q之争”的网络话语空间中,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介入到“30之争”的社会讨论中来,获得了对该问题发表看法、施加影响的机会。这种建没性的对话,能够提高公共政策问题构建的透明度,部分地改变政府对问题严重性的察觉和判断,并促使政策研究者对这些诉求进行梳理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共政策问题的形成。

第二,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关于社会问题的讨论相比,网络话语空间的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介提供社会问题的各种相关背景信息更加丰富,话题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正逐渐增强。在本次“30之争”中,不同的利益相关人群都可以就“3Q之争”所引发的“公民维权问题、行业竞争的垄断与规制问题、企业竞争的社会责任与伦理问题、国企IT与外企IT的市场占有率对中国IT行业发展的影响”等社会热点,提出自己的意见,展开实时交流;它表明,当代中国网络媒介的话语空间,正由一般的信息传播平台转向社会问题研讨的公共交往平台。各类利益群体,借助网络空间释放利益诉求,有利于促成多元化利益表达机制的形成。

第三,网络媒介从大众话语空间上升到公共话语空间的层面,还有待于发展。从表1中可看到,参与本次“30之争”话语表达的网民,多为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知识修养的社会中间层,他们是当代社会中生活质量较高的小康阶层。其话语权的修辞基调,容易使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体现为“中产阶层化”的一元语义指向。而重复比例居高的非理性表达,又将少数合理性的建议淹没在浩瀚的信息之中。因此,网络媒介的话语空间如果仅停留在大众话语空间的层面上,那么,其对政策问题构建的影响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近年来,媒介话语空间对政策议程的影响日益凸显,并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密切关注。如保罗·萨巴带尔(Pual Sabatier)存1990年所构建的“支持联盟框架(advocacy coalition framework)”理论,就把

“公共舆论的变化”从以往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中区分出来,以期政策相关者从政策议程和政策制定的角度“对公共舆论有更高程度的重视”。约翰·金登(John Kingdon)也将政策议程的设置看作是“政策原汤(policy primeval soup)——三条政策溪流(policy streams)——政策之窗(policy win-dow)”的连续过程,解释了“为什么决策者所关注的是这件事情而非另一件事情”的原因,其中“媒介公共话语空间的参与,起着一定的作用”。王绍光则直接把公共政策议程的设置分为“传媒议程、公众议程和政策议程”三大类。这一事实表明,在公共政策议程中,政策语言、学术语言、公众语言‘和媒体语言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媒介话语空间的复杂性。网络话语空间不仅是政策语言和学术语言进行政策宣传和政策分析的平台,也是广大公民进行自身利益诉求的话语平台。但是,目前我国的网络话语空间还没有从大众话语空间上升到公共话语空间的水平,从而使公共话语空间作为公民理性表述利益诉求的话语平台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彰显,,这可从本次“3Q之争”的以下方面得到映证:首先,广大网民在对3Q之争的认识仅局限在个体维权与道义愤慨的表达层面上,没有上升到公共话语空间的理性水平(如表4所示)。即没有看到3Q企业经营所产生的社会贡献量,以及由此而隐含着的IT行业竞争秩序的合法性建设。

关于民营企业社会贡献总量的评价,2009年的两会报告曾经指出,如果私营企业主不将企业变现,其企业资产实际也是社会财富总量的一部分——为社会贡献财政税收、提供就业岗位、搞活经济状况、研发创新产品、增强国民经济,构成了企业社会贡献量的主要内容。

(广东省委宣传部党员学习材料,37)事实上,任何企业的经营都具有社会属性。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证明:私人劳动只有转化为社会劳动时,才能实现商品价值。而商品经由“生产一交换一分配一消费”的循环路径,将自然属性转化为社会属性的过程,既是为社会提供“物”的有用性的过程,也是企业创造就业机会、贡献财政税收的变现过程。中国软件行业作为21世纪增长最快的信息化产业,目前正以年均增速超过40%的销售收入蓬勃发展,工信部副部长娄勤俭指出:“2009年,中国软件收人有望达到9000亿元。中国的管理软件已经具备相当的竞争力,低廉的价格优势、实用的管理模式,为国内中小企业的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国企业将随着软件行业的不断壮大,而最终走向信息化管理。”360企业和腾讯QQ企业,不仅是中国软件行业中的巨子,也是民族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品牌企业之一。360以其为广大网民提供免费、有效杀毒软件的经营方式,成为国人电脑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QQ通过简捷互动的网聊方式,扩展了人际交往的社会空间,加速了信息传递的便捷性。其“Q群”团队的构建,有利于社会共同体专业范式的价值生成,增强了社群价值的认同度;而其娱乐软件的开辟,则在一定层面上增进了社会的稳定性。他们共同实现的社会贡献量包括企业正当经营的税收贡献额;企业正当经营提供的劳动就业率:企业做大做强之后的行业辐射率和国际影响率等。但是,本次30之争的调查结果显示,45%的网民希望“两败俱伤”。这一方面反映了广大网民对行业恶性竞争的拒斥和行业垄断霸权的厌恶,另一方面也暴露了部分网民对该类社会话题的讨论,仍然停留在个体维权意识的大众话语空间,没有将3Q之争的表象,纳入到促进整个中国IT行业竞争秩序有序生成的制度构建之中,并进入公共政策问题的关注视野,从而,在加速IT行业竞争秩序合法性建设的过程中,推动公共话语空间的渐进生成。

其次,网络传媒空间关于30之争调查“一边倒”的站队结果,将助长中国企业未来竞争的“零和博弈”态势。所谓“零和博弈”是与非零和博弈的“利益双赢”相对应的一个范畴,特指参与利益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条件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最终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为“零”。根据网易调查结果,参与3Q之争的投票人数中,超过88%的用户支持360,超过72%的网友宣布会放弃使用QQ。究其原因,是基于腾讯企业“二选一”的失误性决策而对广大网民造成了事实侵权。网民“从保护用户利益、避免用户成为商战牺牲品”的视角出发,呼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腾讯企业的违法行为。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视角看,网民自主性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公民政策议程的渐进生成。但是,如果只着眼于严惩腾讯企业,而不是构建“防微杜渐”的公共政策(如工信部于2011年1月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度安排,那么严惩腾讯不仅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而且绑架“顾客”的非正当竞争仍然会发生。可见,网民对于30结果的“裁决”,不是站在政策规制构建的“公共利益”视角进行的理性分析,而多数是基于感情的取舍,对结果作出的情绪化裁定。

最后,本次30之争的网民参与过程,折射出我国网络媒介话语空间对社会问题表达的表面性,深层理性的公民社会意识尚未发育成熟。如表3所示,在参与“3Q之争”讨论的语语指向中,有29%的网民着眼于明显情绪化的意见表达,而59%立足于自身利益受伤害后的个体诉求。这一结果显示,当代中同网络话语空间中88%的网民没有基于理性自觉的话语形态,来正确看待3Q竞争结果的正向或负向效应,并作出体现现代公民意识的责任判断,而是从个体自身的主观感受出发,宣泄个人情绪,从而使“中国IT行业规制程序化建设”的媒介话语空间局限于大众话语空间的层面,不能上升到公共话语空间的高度。

正如威廉,邓恩所指出的:“要想成功地解决问题,就必须对真正的问题找到正确的方案。我们经历的失败常常更多地是因为解决了错误的问题,而不是因为我们为真正的问题找到了错误的解决方案。”因此,如何合理、准确地把握公共政策问题,是政策资源的分配者——政府所面临的重要议题。而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特殊位置”及其制度生成,则决定了它是当前中国政府构建政策问题的重要场所之一。其原因如下。

其一,公共话语空间是一个由公众集合而成的公众领域。当公众出于对社会问题的共同关注而汇集到一个特定的虚拟场所,并展开理性商讨时,就形成了网络公共话语空间。但是这种公共话语空间中的“公众”与市民社会“原子式”的个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汇聚在一起的目的,是就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展开理性商谈,并试图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达成理性共识。

其二,网络公共话语空间遵循以理性规则为指导的原则,来构建公共舆论价值生成的运行机制。“公共话语空间足为个性而保留的,它是人们能够显示出真我风采以及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唯一一块地方。”但是,“当人们只从一个角度去看世界,当人们只允许世界从一个角度展现自己时,公共话语夺间就走到了尽头”。民主政治承认并尊重个性,同时也对不同的合理的利益诉求和观点表示宽容,并承认多元化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然而,有关社会问题的商谈必须接受公共理性的指导。因为民主社会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前提是“只有当我们的行动符合宪法——宪法的基本内容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合乎

理性地期待大家按照他们视之为理性而合理的、因而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原则和理念来认可的时候,行使民主权力才是恰当的,凶而才是正当有理的”。

其三,网络公共话语空间要求每一个公民参与辛十会问题的讨论时,必须接受公共理性的指导和制约。网络媒介的公共话语空间根本区别于大众话语空间的实质就在于:前者受公共理性的指导,体现责任公民的公共理性精神,而后者则是社会上大多数人情绪的宣泄。公共话语空间不是纯粹任意的情感表达,而是“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是在“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公开反思的结果”,是“对社会秩序的自然规律的概括”。

当代中国通过政府创设新型的制度安排来构建网络媒介的公共话语空间,其实质是创新“国家、社会与市场之间的新型互动方式,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策议题”。多元的话语表达和协商沟通,有助于包容不同社群——边缘化的、不可被通约的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对抗,从而增强公共政策问题察觉的合法性来源。如同福克斯和米勒所指出的:“公共政策不是纯粹理性发现客观真理,然后由政府从真理中推导出相应的、正确的解决方案的结果。”相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共政策是一种代表“重复性实践”的制度,它通过改变人们的意向性来取得意义之战的胜利,从而获得现实的合法性。当然,“如果合法性再也不关注环式模式所允许的适度参与,那么获得合法性的话语方式似乎就是必须的”因此,公共话语空间对于政策形成的“意义之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传统环式民主和社群主义的双重局限,福克斯和米勒亦认为,公共话语空间并不适用于采取“少数人的对话”——这种基于现代公共行政范畴的政策对话方式,往往处于独自性的操纵功效,所以尽管存在着民主咨询、市民专门小组、民主化的政策分析和邻里互动等民主化的凶子,但是处于控制者角色的政治家拥有难以估量的“说明资源”,可通过控制大众传媒来对政策决策实施控制。也不适用于采取“多数人的对话”——因为多数人的对话往往是“摆脱了精英统治话语的庇护所”,极易陷入无政府和无秩序的状态,并最终阻碍公众意愿的形成。只有经由“公共能量场”的活语平台,采用“部分人的对话”,才能够为“民主话语提供极强的可能”,因为它是真实的话语或至少是最接近真实话语的对话形式,是改造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值得倡导的途径。而根据德国心理学家勒温的观点,所谓“能量场”是指作用于特定情境的所有合力的复合。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公众需求是个性的、复杂的、多样的,故而很难将其抽象为某一能量力场。所以,完全承认“部分人的对话”及其互动结果可能是不幸的。“虽然治理机制可能获得了特定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职能,但政府还是要保持自己对治理机制开肩、关闭、调整和另行建制的权力。”只有经由政府以公共理性引领公共话语空间的制度生成,才能克服“独白式的操纵”或“情感宣泄与无政府的杂音”。为此,可从如下方面来实施构建。

第一,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在政府网站中专版设置公共话语空间的互动平台,使其成为收集、回应网络民意、察觉政策问题的有效渠道。据工信部统计,目前我国中央部委政府网站的普及率达到96.1%,省市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但是,如此之高的普及率却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联合推出的“地方政府开通社情民意通道,你们那儿通了吗”的网络调查,7天共有7111人次参与调查。结果显示,96.8%网友认为政府社情民意通道不畅通,其中“反馈不及时、遭遇推诿塞责、沟通渠道形同虚设”,是网友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新华网《半月谈》,2009年2月10日)究其原因,则正如曼纽尔·卡斯特所指出的:“各级政府都使用互联网,主要是作为张贴信息的电子公告牌,却没有真正在互动与信息交往上下工夫”。而公共政策问题的察觉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更重要的是主客体之间借助公共话语空间的彼此互动,就社会问题进行理性商讨,以增进理解与支持的过程。因此,通过政府网站专版设置公共话语空间,让政府在与多元利益者之间积极理性的互动交流中,确立真实公共利益形成的具体来源,使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摆脱单纯依赖政治家的间接性和市场利润的片面性。

第二,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对各大民间网络的热点信息进行收集,及时掌握民意需求,引领网络空间的话语修辞框架。分析网络空间话语的一般修辞框架,如表5所示。从表中可见,由于网络表述主体的话语修辞基调及其所指向的修辞效果各不相同,这就使得政府及时获取网络信息,了解民意并作出回应,以引导网络空间的话语修辞框架难度较大。但是官僚作为公共行政的前摄者角色就在于:为公共话语空间的运作提供了专业的,而且具有公共利益代表性的指导力量。“人们固然承担着与政府开展合作治理的责任,但是政府肩负着创造参与环境的更大义务。”㈣为此,政府应当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网络信息的日常收集,以及时了解民意,并通过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协商互动,将社会公众的利益表达引入公共话语空间的理性表述之中。

第三,培育大众话语空间中的“议题领袖”,以增进主流话语中的公共理性语境对网络空间的实时影响,促进公共话语空间在民间网站的渐进生成。公共话语空间作为专家、政策分析员、公共行政人员、利益相关的公民进行话语表达的平台,其目标就在于:通过政府与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协商讨论,察觉公共政策问题合法性的具体来源。因而,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机构要依据议题或事件所涉及的相关领域,聘请专业研究人员,实时介入社会问题的网络讨论中。通过专业人员以隐匿的平等身份、中性话语、中肯分析社会问题、逻辑阐述参考性解决方案的修辞基调,来构建网络空间的“议题领袖”,引领大众跟帖或博客专题的话语表达,自觉进入公共理性的语境之中,从而促进公共话语空间在民间网站的渐进生成。

总之,正如邓恩所指出的,公共政策问题的构建包括四个相互衔接的步骤:问题感知、问题搜索、问题界定和问题详述。在这一过程中,对问题情势的“感知”是前提条件,实质及规范问题在多大程度上与原先的问题情势相符合是关键。问题情境是客观的,而问题的构建则是思维作用于环境的产物。“不同的政策利害方——立法者、机构管理人员、企业领袖、消费群体——对既定问题情势所持的假设将影响政策问题的阐述”,因为,“政策分析过程并非一开始就明确地提出问题,而是源于一种扩散的忧虑和初始的紧张迹象。这些忧虑和紧张并不是问题,而是由政策分析人员、决策者及利益相关者感受到的问题情势。”而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制度培育——通过政府创设一种关注现实并解决矛盾的网络制度环境,不仅有助于决策者对公共政策问题作出界定,而且有助于促成一种“有管理的自治”话语平台,以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责任编辑: 杨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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