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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科学研究的自主性问题

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5 10:10:26

摘要:澳门社会科学研究状况可作为知识生产之分析个案。对其在全球化语境下的问题化处理,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对全球化问题的建构和对澳门在这个世界结构中具体关系的前提性认识;这种认识在一般层面上也为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所共同具有。关于全球化问题的建构和世界结构的关系性视角的确立,一方面会使澳门研究在确立自身传统中真正地保持一种以澳门发展本身为主体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参与和改变这种强势与弱势对局的世界发展结构开辟可能性。

关键词:澳门社会科学;全球结构;自主性

中图分类号:C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7)02-0005-07

一、基本问题与论述内容

在十年前澳门基金会举办的“东方与西方: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讨论会暨第十届澳门社会科学年会上,笔者曾经做过题为“深度研究与自主发展:寻求社会科学研究在澳门的深度发展”的发言。我主要分析了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对澳门社会科学研究的支配性问题,现在看来这一问题依旧是值得继续分析的,当然本文并不准备再从这个角度分析。说这一问题值得继续讨论是因为,在我看来隐藏在这一问题背后的那个核心问题依旧是存在的,即我们依凭何种知识观或关系视角去看待我们的研究问题,而这一问题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则关涉着社会科学研究的自主性问题

就认识澳门而言,当我们否弃那种简单的实证主义知识观,进而从一种阐述学的进路来分析澳门,可以说澳门社会的历史发展表明它乃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意义的社会,这即是说澳门社会对于东西方世界来说,真正的贡献可能并不完全在于它的经济、政治或法律等形式面相,更值得我们思考的在于它们赖以为基础的种种深层的文化因素。众所周知,正是中国文化与葡国文化在历史复杂且具体的演化进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互动关系,形成了澳门社会之所以为“澳门”并区别于其他社会的种种制度性安排;更具体地说,虽然这些制度性安排在任何其他社会都存在,但是我们却可以从中发现,澳门人在这些制度性安排下的行动有着自身独特的品格和意义,而这些独特的品格和意义又是源出于澳门人在特定的文化中所蕴含的“地方性知识”。据此,我们至少可以说,由澳门地方性知识编织而成的澳门文化网络和澳门人的行动中的意义,使澳门社会的种种制度性安排和澳门社会本身具有自身的个性,而且更进一步讲,正是澳门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文化意义,有可能使澳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具有更深远的价值。就澳门社会科学的发展而言,更准确地说,关于澳门人行动中的意义及其赖以依凭的文化的探索,将有可能揭示出澳门的地方性知识以及它对于我们认识不同文化间关系的启示意义。例如我在为吴志良《东西交汇看澳门》一书所作的序言中谈到的,“《东西》一书却通过简明的方式告诉人们,澳门的社会发展过程表明,无论是华人还是葡人,并没有在他们和谐相处的真实生活中遵循那种‘非此即彼(中国文化或西方文化)’的一元文化观,相反,华人和葡人却在另一种多元且和谐的思维方式下使两种在‘文化优劣者’那里本应发生替代的文化在澳门数百年的历史中熔合共存。这个问题的提出,在澳门的历史研究中就意味着既不能通过单向度的中国文化去寻求解释,亦不能通过单向度的葡萄牙文化进行说明,而是需要进入具体的层面探究其文化的意蕴;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这个问题有可能使我们在思考更大范围的文化问题时否弃上述整体的一元思维方式,进而在文化多元观的视界下推进文化微观意义的具体研究。”[1]Ⅶ

但是需要即刻指出的是,当下澳门社会科学发展所处的社会结构和世界结构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是这些变化使得此前关于澳门的诸项研究意见并不能够自然地和当然地契合于当下的社会。在这些纷繁复杂的变化中,我以为“全球化”这一结构性因素的凸显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

二、“全球结构”的认知、建构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

众所周知,自20世纪80年代以降,全球化论题开始成为学术界最为重要且最具争议的一个论题,而且我认为,从21世纪初的社会、经济、政治、宗教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发展来看,该论题还将继续成为21世纪的支配性论题。然而,这一事实性的时代论题,却并不能够当然地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而形成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问题。全球化问题本身也并不能够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认识它及其他问题的框架。因此,我们需要对“全球化”本身进行理论建构。我认为,对“全球化”进行的理论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我们对下述两个前提性问题所给出解答的方式。

第一,我们如何认识“全球化”这个过程?这一问题的设定,显然要求我们强调全球化的“问题意识”,即首先将全球化问题本身“问题化”。这一要求的意义在于它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信息,即我们必须对社会科学研究所具有的思维方式进行反思: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我们在面对各种极其复杂的问题(比如说“全球化问题”)的时候总是很轻松地就把它描绘成一个极其简单或平面的图像?因此,将全球化问题本身“问题化”的努力,不仅意味着绝不停留在全球化的现象描述层面,而且也意味着绝不将全球化视作一种黑白分明的非此即彼问题——不是假设全球化趋于善就是认为它体现着法律不公平。再者,将全球化问题本身“问题化”的努力,还意味着我们必须努力去辨析和反思那些隐含在“全球化问题”背后、支撑着既有制度或规则的可争辩的价值。显而易见,通过上述方向的努力,我们有可能趋近或洞见到全球化问题的真正内核。

第二,这一全球化进程对澳门或澳门社会科学研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知道,有关全球化理论的文献,大体上可以被界分为两大脉络。一脉是左派的研究,这些论者把全球化时代推到马克思时代,因为马克思早在其讨论全球革命和共产主义问题的时候便论及了全球化的问题。另一脉是右派,这些论者则基本上认为全球化论题乃是贝尔所谓的“后工业时代”以后(即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话语。然而,我个人认为,在根本的意义上讲,“全球化问题”并不是一个事实的问题,而是一个话语的问题,是何种视角将支配我们审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意义的问题。换言之,我们介入了一场有关“全球化”的“话语争斗”,而且从我们自己的角度来看,这实是一个“话语建构”的问题,其核心就是话语争夺权的问题。

关于全球化的这种认识要求我们绝不能满足于对“全球化”进行简单描述的工作,绝不能不加反思和批判就在描述“全球化”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承认西方论者所提供的各种有关“全球化”的话语——这也正是当下的社会科学研究在讨论全球化问题方面所存在的明显问题。在我看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将直接关涉到澳门社会科学研究在全球化时代应当关注哪些重要的理论转向或者视角转换的问题;当然,通过这一努力,有可能使我们洞见到全球化对于澳门和澳门社会科学研究的特定意义。

实际上,我在早期的一篇关于中国发展研究的反思性文章中就已经指出——中国学者在不经批判的前提下就接受西方现代化方案以及隐于其间的知识——这一问题。[2]我认为,这个问题所涉

及的并不是“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为什么”和“如何”的问题:一是中国社会科学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什么亦步亦趋地步西方社会科学的后尘——而西方社会科学的主流则是以文明对传统、西方对非西方等为人们不加追究的先验性或前提性假设为基础的;二是中国社会科学究竟是如何形成这种品格的。经由一段时间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对某一知识形态(比如法学)的检视和分析,笔者揭示了中国社会科学知识的“移植品格”,以及这种品格所掩盖的作为知识消费者的中国学者与作为知识生产者的西方学者间的关系,指出这一问题最终关涉的是社会科学知识生产和再生产之场域的自主性逻辑或者知识生产者的自主性的问题。我认为,无论是某一特定区域内社会场域、经济场域和政治场域对社会科学场域的影响,还是西方社会科学对我们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都不是社会科学缺失自主性的惟一原因,因为文化或知识霸权的形成在很大的程度上并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是在“被动者”转变成“主动者”之后才可能得到实现的——这也是葛兰西著名文化霸权定义的基本核心。这意味着,正是作为“被动者”的中国学者向作为“主动者”的中国学者的转化,才在一个方面致使社会、经济和政治的需求在中国社会科学场域中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再生产,而在另一方面也致使西方社会科学知识在中国社会科学场域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再生产。

显而易见,上述讨论对于我们认识全球化时代之前的支配与知识传承关系问题是颇具助益的,但是我必须承认,这些讨论对于我们认识全球化时代的知识生产及传承关系还只是些一般性的论辩,而无法洞见知识传承与支配关系的问题在“全球化时代”的特殊面相,或者说无法揭示出“全球化”时代与前“全球化”时代对知识传承与支配关系这个问题的不同影响。正是在此一意识的支配下,我进入了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追问。

在我看来,全球化时代与“现代化”时代一样,对于发展中的中国都具有特定的支配性,但是这里关键的并不是支配,而是支配的性质。我在《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一文[2]中,便明确提出了中国知识分子为什么将西方的社会科学知识(现代化理论)视作当然而予以接受的问题,而且还从世界结构的政治和经济维度出发探讨了这个问题。在该文中,我还明确提出了由此结构而生成的“现代化思维框架”以及这一思维框架对中国知识分子知识生产的支配。其间最为重要也是中国学者普遍忽视(亦即中国学者集体无意识的具体展现)的是,中国知识分子在这种“支配”过程中与“支配者”的共谋,也即中国论者对西方现代化理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无批判意识或无反思性的“接受”。显而易见,就这种支配而言,“现代化”时代支配的实效乃在于受影响的中国与它的“合谋”;据此我们可以说,现代化时代的支配是非结构性的和非强制性的——西方的现代化模式对于中国论者来说只具有一种示范性的意义,因为只要中国论者不进行合谋,那么中国论者完全可以建构自己的现代化道路——尽管有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与现代化时代的支配不尽相同,全球化时代支配的实效却在于被纳入这个“时代”的中国(包括澳门)对既有制度安排的承认。据此我们可以说,全球化时代的支配是结构性的和强制性的,它所依凭的并不是赤裸裸的暴力,而是发达社会建构起来的被认为更有效或更具正当性的制度安排——不论我们的研究者是否进行合谋,只要我们承认并接受了既有制度安排,那么它们就都对我们的研究者构成了支配。总而言之,全球化时代是一种我所谓的结构性的或强制性的支配时代。结构性的或强制性的支配是这里的核心,也是对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特殊意义的关键因素。

全球化时代对于中国(包括澳门)社会科学的支配,在发生学上具有如上所论的“强制性”之特征,亦即不再依赖于研究者的主动共谋,而是由制度性的承认所决定的。此外,我们还可以就这种强制在一个向度上的具体路径作出进一步的揭示。借助于安东尼·吉登斯、乌尔里希·贝克等人所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我们可以由此洞见到这样一个问题:即“全球化时代”之于中国(包括澳门)社会科学的支配,就其主要内容而言乃是通过一种时间性的维度加以完成的——亦即通过设定中国的“未来”而完成对于“当下”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的支配。

当下世界结构通过为中国设定了至少这样“两重未来”——其一是第一现代世界的工业物质性的未来,其二是第二现代世界的由风险话语构建出来的“虚拟性的未来”。在此有必要就后者的支配情形进行一些阐述。这种支配一如前述,是伴随着中国自20世纪末开始逐渐进入或被裹挟进“世界结构”之中而凸显出来的:一是中国作为这个结构的一部分而使这种结构对中国的影响具有了正当性;二是中国在具体事件的处理方式上也已经开始受到当下“世界结构”之第二现代世界的决定性影响,比如说,中国松花江污染事故的最终处理方式,不仅揭示了它是一起“全球性”的事件,而且更是表明了中国的科学界和政治安排对专业知识和理性的垄断,在意识到其风险严重性的各国(包括中国)学者、媒体、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处在风险之中的人们自下而上展开的贝克所谓的“亚政治行动”的压力下而被打破了。在这里,当下“世界结构”中的全球性社会理性压倒了支撑第一现代世界的科学理性,并且对中国处理松花江污染事故的结果也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这样的“两重未来”在中国当下的共时性叠合,意味着中国正在发展世界中努力并且尚未建构起第一现代世界的时候,已经在面临第二现代世界的后果了——亦即我们被迫在行动的过程中同时受制于双重的规定性。而且,在实践中,决定中国当下行为的不仅是中国过去所形成的历史性经验,而且还将包括上述“现实的未来”和“虚拟的未来”。因为仅就后者而言,“世界结构”不仅会用各种发展指标来评价中国在“中心一边缘”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会用各种既有的政治指标来评价中国是否属于“万民法体系”或者其制度是否正当,而且现在更是会用“环保”或“生态”等指标来评价中国的责任。因此,对于社会科学研究者来说,就不得不从一种“共时性的视角”来看待或审视中国(包括澳门)当下的各种复杂的问题。

三、以澳门本身为主体的研究路径

基于上述对全球化问题本身、全球结构的支配性及其具体支配路径的揭示,我认为,这已经给当下的澳门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一个如何保有自主性的严肃的问题。

在我看来,大凡学术研究工作,都是在学术传统中展开的。这就要求研究者在展开相关的研究之前对既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研究而对这一学术传统做出自己的贡献。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学术传统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而且学术研究也在其间获得了它自身的意义。而更为纵深地分析开来,学术传统的建构与传承在相当程度上要求我们在捍卫社会科学研究自主性的时候,对那些知识生产的诸种结构性基础进行严肃而不妥协的前提性反思与批判。但是在展开相关研究的时候,这种学术研究自主性本身即要求我们确立自己的问题出发点,也就是说确立一个主体的研究路径。

我在这里所谓的主体性或自主性,并不是强调区别于西方社会科学的不同或者说个性,而是在提示一个研究与思考的基本依据问题。一如我在《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作为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一文中谈到的那样,我认为“中国究竟根据什么去反思和批判当下的‘世界结构’,或者说,中国在参与当下‘世界结构’的过程中究竟根据什么‘理想图景’去参与修改或重新制定其运行规则的问题,便具有了前提性的意义。与这个问题紧密相关的是,中国是否拥有中国自己的作为行为和想像之出发点的‘理想图景’?或者说,中国的法律哲学究竟应当根据什么来建构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西方的经验抑或‘世界结构’中的中国现实?换言之,中国的法律哲学究竟应当提供什么样的‘理想图景’?它是否必须符合我们经由对中国现实所做的‘问题化’的理论处理而达致的认识?它究竟应当是那些抽象空洞的正义、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的概念,还应当是它们与中国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定的具体组合?它是否必须是那些能够使中国人能够共享一种更有德性、更有品格和更令人满意的生活的原则?它是否必须符合我们经由追究中国在特定时空下整个社会秩序之性质而达致的有关中国未来命运的图景?”[3]

放弃或无视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思考或探究,我想,我们将不仅不可能为人类提供我们这个时代的有关中国的社会科学贡献(包括法律哲学),而且中国人也不可能以中国人的方式有尊严地活着(就中国人能够按照他们愿意生活于其间的那种性质的社会秩序中生活而言),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将不可能作为一个“主体性的中国”出现在全球化时代中的世界对话或对抗中。

再具体到澳门的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我曾经在为吴志良先生所著《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一书作的序言中指出,“……《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首先展开的就是对既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反思,并通过分析和反思进而确定了他研究澳门的路径。众所周知,自葡萄牙人进入澳门以来的四个半世纪期间,有关澳门的研究层出不穷,……但是在这些研究论著中,套用志良的话说,‘时至今日,仍缺乏一部获中葡双方和澳门居民基本认同且在学术界具起码共识的《澳门历史》’。”[4]xiii-xiv

澳门研究之所以出现这种境况,学者们各有论说,然而我个人以为,最为重要的原因乃是论者的研究路径所致。具体来讲,也就是志良在《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一书所指出的,“长期以来,澳门史研究与澳门历史发展过程一样,存在着明显的双轨……中葡学者对‘澳门史’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中国学者一般将澳门史视为中国地方史,虽有其特殊性,但本质不变;而葡萄牙学者也向来把澳门史作为海外殖民史的一个组成部分。”[5]9一如人们所知,中国自鸦片战争始的发展趋向主要就是美籍政治学者邹谠教授所言的从权威政治系统向全能政治系统的发展,因此采取那种将澳门史视作中国地方史的研究路径,就无从解释澳门自身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非全能政治的发展取向;而葡萄牙的相应发展趋向则表现为全能政治的发展和海外殖民统治的扩张,因此采取那种将澳门史简单视为葡萄牙海外殖民史的组成部分的研究路径,也无法解释澳门自身发展中的所谓“分而治之”的现象。正是立基于此的思考,志良在他的著作中指出,“澳门史研究虽不可避免地以中葡两国作为重要的参照系,大量涉及两国的政治、经济和外交关系,但必须力求以澳门为主体,真实反映中葡(包括其他民族)居民在澳门地区共同生存发展各个方面的历史,华洋不可排斥偏废,双轨定要交汇合一。”[5]9-10。这就是志良在其专著中所确立的以中葡两国发展为参照系但却以澳门自身发展为主体的研究路径。显而易见,这一努力不仅一方面为澳门史研究的学术传统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路径,而且在另一方面也为志良自己真切地洞见和把握澳门的“内部”发展进程提供了某种可能的渠道。

但是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完全不顾及当下的语境,历史可能真的便是一无所用,甚至其本身可能也无法存在下去。历史研究,在我看来,并不是一种“为历史而历史”的研究,这是因为纯粹“为历史而历史”的研究,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看,似不可能,而且即使可能,也无从反映出论者的当代理论关怀。确立以澳门为主体的研究路径,一方面要求澳门的研究论者通过严肃的洞见来把握各种可能的澳门的“内部”发展渠道,另一方面,关于澳门发展的理解和解释还需要我们对“全球化”等结构性问题保有必要的思考乃至批判。在我看来,“全球化”时代的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西方现代性的一种逻辑展开,如前文已经显示出来的那样,在澳门发展过程中,全球结构的力量将被以标签化为各种价值(诸如民主、人权、可持续发展等)的方式运送进关于澳门发展的策略与方案中。

同时还需要指出的是,当下的“世界结构”不仅改变了澳门问题的性质,甚至还改变了澳门研究看待澳门问题的方式或视角。因此,澳门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根据与“世界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来认识自己。

四、结语

把全球化或全球结构问题引入澳门社会科学研究,并确立一种以澳门本身为主体路径的研究取向,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对全球化问题的建构和关于澳门在这个世界结构中具体关系的前提性认识。无疑,澳门独特的身份特征也将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与祖国内地共同面对发展过程中的若干特殊性因素。实际上内地发展过程中的诸如城乡二元差别、贫富差别,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影响澳门的发展和澳门研究的具体展开。关于全球化问题和世界结构的关系性视角,一方面会使澳门研究在确立自身传统中真正地保有一种以澳门发展本身为主体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参与和改变这种强势与弱势对局的世界发展结构开辟可能性。

收稿日期:2007-01-24

作者简介:邓正来(1956-),男,上海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1]邓正来.东西交汇看澳门·序言[M]//志良.东西交汇看澳门.澳门基金会,1996.

[2]邓正来.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兼论中国市民社会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8).

[3]邓正来.中国法律哲学当下基本使命的前提性分析——作为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J].法学研究,2006(5).

[4]邓正来.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序[M]//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

[5]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M].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

[责任编辑:洪峻峰]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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