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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谐思维的能力

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3 15:00:29

在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中,思维能力是居于核心位置的一种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和谐思维能力。从当前实际状况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

1.用和谐思维谋划全局工作。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就是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就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要把是否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事就要抓紧去做,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事就坚决不做。重大决策出台、各项措施制定、工作部署安排,都要以促进和谐为重要依据,检验工作成效要以促进和谐为重要标准。从现实和长远发展来看,如果出台的改革政策缺乏科学性、细致性、前瞻性,长官意志,简单草率,必然会造成不稳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正因如此,改革方案的出台一定要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要把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周全,以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为前提。

2.用和谐思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在国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面对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用和谐的思维方式去对待,着眼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能使矛盾激化和升级。即使是突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不能大惊小怪,要把它作为常态现象去看待,妥善予以处置。不少事例告诉我们,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诉求是客观存在的,既不会无缘无故地产生,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消失,只有尊重事实、勇于承认、积极面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的产生。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去的,拖也是拖不过去的,必须怀着深厚的群众感情,设身处地逐步加以解决。

3.用和谐思维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人认为,现在社会最大的不和谐,就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不和谐,领导者与被领导者思想、行为不一致。在老百姓的心目中,部分党员干部不再是“人民公仆”,而是特权阶层。这样的说法虽然过于绝对,但至少表明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关系方面存在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做到不假真一些,不虚实一些,不懒勤一些,不贪廉一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形成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人为本的“人”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以其中一个人为本,把另一个人视为“团结、利用、改造”的对象。“两个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彼此理解、和谐相处,在制度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体到企业来讲,必须把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心职工作为和谐企业建设的基本原则,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生活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领导者的责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带领,引导全体社会成员以和谐为重,学会用和谐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心态对待问题,用和谐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作者:中共胜利油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本文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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