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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物关系看荀子思想的主体性

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5 10:08:36

摘要:荀子认为人为天下贵,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天为自然而然,非主观臆造,人在自然面前具有主观能动性。尊重自然,人就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并与自然和谐相处。荀子所谓的心是指作为主体的心,它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的自我意识。荀子所谓的物就是除作为主体性的心之外的一切东西,就是除人以外的自然宇。我们可以把荀子的这种意识分为天与人之分和人与人之分的意识。

荀子与西方人对自然知识那种纯粹的理性控究一样,他更关注人与天与其他人的区别,这样的思想是建立在对现实伦理道德探索的基础上的,这与儒家对超越道德的追求和对道德完满的苛求也有所区别。荀子所追求的是能够达到礼的境界,追求现实伦理道德的完善,做到这些就是荀子对所谓君子的标准。

关键词:心与物;荀子;天与人;人与人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2-0-02

荀子的思想有自己独特的规定性,不同于老庄和孔孟,另一方面又不同于墨家和名法。荀子没有道家的内在超越精神,也不像儒家对道德完满的追求,荀子的思想着重于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这也正是荀子思想偏重于理性,注重于社会现实的原因之一。

中国哲学突出的意、志、情的精神在荀子的身上有着突出的体现。情则多个人情绪,指个人内心的情感和意志,志偏重在对社会事件的反应,是个人情感和意志外化为外界客观的社会事物。荀子提到的心是指作为人之主体的心,他不同于西方哲学中所谓的自我意识,西方哲学中的自我意识是以逻辑辩证的理性思维为基础的。荀子所谓的物就是除作为主体性的心之外的一切东西,就是除人以外的自然宇。

使人类摆脱野性的蒙昧状态并拥有理性的社会意识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人与天分,即人把自身与野性自然的区分,主要是指人从自然界的独立,人与野兽之分别,或称非已的异类之分别,即作为人的独立意识;第二是人与人分,即把自己与他性、他人从一个整体中或说群体中区别出来,即人的个性的独立。其高级表现形式就是社会阶级的出现,君臣尊卑之礼,下下等级的观念这区别。

一、人与天的区分

人类从摆脱蒙昧状态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可以说已经拥有了作为之最基本的自我意识,但这时的自我意识还是模糊不清的,还不能从根本上意识到自身与自然界的关系,这个阶段的人还不是今天意义上的“社会会”,还仅是生物学层面的“本能的、野蛮的人”。只有意识到了自身与自然的关联,具备了与天相分的自我意识,或者被称为人格的初步觉醒之后,人才能真正与自然相分。而只有天人相分、人物相分之后,人类才有可能有对自然的真正认识,人们才会有对世界本源或者说“我从哪里来将去往何处”之命题的探求欲望。于是便有了“天地者,生之本”(《礼论》)的主体认识。人类才会真正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思考人类在世界中的作用、地位,才会进一步思考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的问题,而这样的意识也正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初始动力。也才有了中国独具特色的天人合一及“循天道、尚人文”观念。在《天论》之《荀子》荀况中写道:

“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明不赫;水火不积,则晖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

在荀子看来,自然的存在是自然而的,并非人的主观臆造,宗教信仰不具有超自然的力量,更不能改变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那么,人为什么会有鬼神观念,为什么会创造宗教并去信仰虚无呢?他认为,宗教信仰活动的意义并不在于能够真正地依赖超自然的力量得到什么,而完全是一种人类自我的“文饰政事”,就是具有审美作用的人文活动,一般百姓则将宗教信仰活动视为虔诚地相信、膜拜超自然国量的崇拜活动,而不懂得种种的宗教信仰活动、仪式都不过是审美式的“文饰”。荀子讲祭祀云:“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礼论》),盖亦此意。他特别指出,后者是虚妄的迷信,只能带来灾祸(“以为神则凶”);前者则是文化的满足,帮有利于人生(“以为文则吉”)。 《天论》之《荀子》荀况中还写道: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祅怪未到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

荀子认为人不同与天,“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以参,则惑矣。”荀子认为人与其他自然事物是有很多差别的,不能简单的拿来相比照,他认为应当从社会的角度来审视人的特点,比如从社会伦理道德关系、政治制度等方面去衡量。荀子认为,人与其他事物的区别的主要点就是在于人的有组织性和向群性。他说:“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王制》)人之所以能够“分”,那是因为有一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和道德规范保证和约束它。“人之所以人者何也?曰:以其有辩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恃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面无毛也,以其有辩也。”(《非相》)

荀子非常关注人与天和其他的区分,这样的思想是建立在对现实社会伦理道德的探索的基础之上的,这一点与西方人对自然和知识那种纯粹的理性探究是不一样的,他也不像儒家对超越现实道德力量的追求和道德完满的过分注重。他所追求的是能够达到“礼”的境界,追求现实伦理道德的完善,做到这些就能满足他对所谓君子的标准。

二、人与人的区分

所谓人与人分,其实就是人伦五常的分别,所谓的“人伦五常”就是指夫妇、父子、兄弟以及君臣上下等的家庭、社会的伦理身份和社会定位。家庭伦理关系和社会伦理关系的确定,才能使人确定自身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人在社会中都能做到各司其职、各担其责、恪尽职守,就能达到“太和”,即社会的高度合谐和自然及宇宙的和谐。这正是礼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意义所在。在《不苟》中写道:

人之所以为人者何也?曰:以其有辩也。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然则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今夫狌狌形状亦二足而无毛也,然而君子啜其羹,食其胾。故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妇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辩。(《非相》)

冯友兰写到,人类的伟大宗教导师们发现了另一种冲动,靠着这种冲动,从此以后人的全部生活被引到了一个新的方向,他们在自己身上发现一种肯定的力量,第一咱不是禁止而是激励的力量,他们把被动的服从转化为积极的道德情感。”(《人论》)儒家理性主义“首先,是一种宗教罢脱了巫术的程度。第二,是这种宗教对上帝和现世的关系,从而也就是对这种宗教自身对现世的伦理关系所达到的有系统的统一性的程度”(《中国印象》)这种现世的无条件的肯定和适应的伦理有一个内在的假设,它是没有被打破的、纯粹的巫术宗教情感的延续,它从皇帝的地位开始,皇帝由于自己的身份而对雨的出现和丰收季节的好天气以及对神灵好行为负责。这种持续的巫术宗教情感领域已扩展到包括祖先精灵的崇拜,这对官司僚和百姓的宗教情感都同样是绝对根本性的,包括非官司方的(道教)巫术治疗方法和百其他的各种招灵的、万物有灵论的现存形式和对功能神的信仰,并延伸到对人和英雄的崇拜。

先秦诸子都带有对现世的批判精神。但老庄是否定现实而任其自然,孔孟是批判现实进奉先圣,但他们都是过去美好理想的复归,而轻视了当下理性的现实。荀子是一个理性的现实主义者,他不追求那种超越道德的纯粹的伦理法则,而是着眼于现实伦理道德的基础上追求人性修为的那种道德完满性。荀子反对“人性本善”论,认为人初皆无修为,人性是日后的修养而来,所以人要通过后天的学习,一步步达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道德完满状态。所以荀子口中的君子是后天修习养性而达到道德完满的人,而不是孔孟老庄谈及的超越个体的圣人。

荀子“性本恶”的看法,就是看到了人所本有的欲望,而要求人要修习养性就是教人懂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如果肆意妄为,就会败坏纲常伦制,危害社会稳定。因比先王制定礼乐欲使与物相得益彰。

荀子认为人为天下贵,具有主观能动性,天为自然而然,非主观臆造,人在自然面前具有主观能动性,尊重自然,人就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为类谋福祉。而这正是荀子思想追求心物和谐,执著于现实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参考文献:

1、卡西尔《人论》 北京西苑出版社

2、何兆武 柳御林《中国印象》 广西师范大出版社

3、冯友兰《冯友兰集》 北京群言出版社

4、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5、黄晖《论衡校释》中华书局

6、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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