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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少数民族社会转型

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2-04-07 10:58:37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社会的转型是指在少数民族的社会深层即文化层面进行现代性重构。然而,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性重构既要求在制度上设计相应的理论和体制的内容以外,还需要对传统文化心理结构进行现代性的重构。

关键词:城市化,少数民族;社会转型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3-0012-05

一、民族地区城市化的内涵与外延

城镇产生很早,但是,不能认为自从有了城镇以后,也就开始了城市化。马克思说:“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镇乡村化。”在古代,虽然城镇已经产生,但是城镇长期保持着乡村经济社会结构的特征,乡村的经济关系渗透到城镇,城镇的居民还从事农业,长期保持着农业痕迹。在城乡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农村居于主导地位,乡村在经济上统治城市,因为它们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劳动为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只是在18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是工业化的产物。在这时,城市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过去政治、军事堡垒一跃而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和生产要素的骤集地,日益茁壮的城市经济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不再是乡村经济关系渗透到城市,而是城市的经济关系渗透到乡村,并使乡村成为自己的附庸,在城乡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从此城市居于主导地位。这样,在近代工业革命兴起的基础上,开始了以从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转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城市化过程拉开了帷幕,并得到迅速发展。

我国民族地区城市化水平总体偏低。而影响民族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来自经济、政治、文化观念以及人口等方面的背景因素相互作用,凝聚合流。形成了影响城市化进程和速度的约束机制。同时,民族地区经济落后与城市化水平过低是相互联系的。城市化水平低,就意味着二、三产业不发达,意味着市场经济不发达,而市场经济不发达,反过来又制约了城市化的发展。虽然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民族地区的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商品化程度有了显著提高。但就其市场发育程度来说,无论是城乡之间,还是在城市和农村各自内部都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仍然处于低水平的封闭半封闭状态。致使城乡之间及城市与各自内部的各类生产要素得不到最佳结合,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世界各国工业化与城市化普遍表现为两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过程。工业化促进城市化,而城市化则加速工业化的集聚和进一步发展,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是世界上任何国家迈向现代化的普遍规律,这一普遍规律构成了我国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发展相结合的理论基础,民族地区同样不例外。发展农村工业化,必须以城市为支点,反过来,城市的发展,它的量的增长和作用的发挥,又是农村工业化的集中体现。只有以工业为依托,城市才能集聚现代的科技力量,才能有较强的辐射力,对周围农村起到主导作用。当城市达到适度规模之后,在周围可以形成若干城镇,为农村生活的城市化创造必要条件。

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面临重要社会结构转型问题,迫切需要新的推动力量。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是实现城市化。重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城市在全国城市等级中的地位,正确确定城市发展方向,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是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关键。古今中外大量事实表明,城市的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这是一个客观规律。我们应当运用这一规律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市发展的力度,加快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

二、少数民族社会转型中的文化冲突

“社会转型”一词源于西方发展社会学理论,是英语Social Transformation的中文解释,主要指社会发生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

首先,社会转型与社会常规时期相对应,是社会发展连续性的中断。社会变化有几年一发生的时尚之变,也有百年期间的缓慢渐变,还有激烈的变化或称之为根本断裂,社会转型就是指上述三种社会变化中的第三种。其次,社会转型是人们实践活动方式的根本改变。通常来讲,每当社会处于稳定的发展阶段时,人们的实践活动方式也都相对稳定。例如,原始社会人们主要从事采集和狩猎,传统社会的人们则以农业生产为主,现代社会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大工业生产。一个社会的常规发展相应地有其特定的实践活动,当人们的此种实践受到了限制不能再继续进行或者仍可继续但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这时原有的实践活动方式就将改变。其三,社会转型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根本变化。一般说来,当社会处于稳定发展时期,各个领域都有其特定的职能,这些领域之间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关系,比如说中国的传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狭义的文化)就是高度合一的状态,知识分子往往扮演着政治代言人的角色。但当中国向现代化转型时,经济、政治、文化的职能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它们之间合一的社会结构也将走向分离,只有如此,三个领域才能分别执行不同的功能,满足人们不同的需要。倘若仍然保持不同领域的统一状态,那么,人将仍停留在农业社会阶段,也就是说,人只能在群体中存在,真正的个体不会产生。与此相反,现代社会实行了领域分离,不同的领域遵循不同的原则,在这样的结构中,人们的潜力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社会也得到了最高程度的发展。再者,社会转型是文化模式的变迁。深入把握社会转型必须从社会的深层结构一文化出发,从文化模式的变迁来考察和探究社会转型的深层原因和表现形式。因为无论是实践活动的改变还是社会结构的更新,都离不开其主体一人的变化,没有人的观念和行为的变化,何谈其他变化的发生。而人的变化并不体现在生物性上。人的变化主要是文化决定的,也就是说,社会变迁实际上是文化变迁,社会转型也主要是文化模式的转型。

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现代化的深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命运,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愈来愈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与思考。是固守传统、安于现状亦或迎难而上,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重构,已客观而现实地摆在了理论工作者和少数民族同胞的面前。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正如有的理论者所指出的:“能否正确认识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自觉地结合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实现传统文化向现代化的整合与转型,是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或国家能否在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中赶上时代潮流并走在世界前列的大问题”,民族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必须关注传统文化的现代重构。

现代化是继人的出现,文明的出现以后,人类社会又一次巨大的飞跃。面对工业文明的浪潮与冲击,人类社会传统的一切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社会关系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宁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因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现代化以新的文明形式重构着新的世界。现代化是一场空前的革命,所有国家和民族,或迟或早都将面

临现代化的冲击、挑战与选择。近代以来的中国曾经抵抗过、选择过,我们耽误了太多的发展机遇,最终不得不选择现代化,选择传统与文化的现代重构。中国是世界的迟发展国家,而民族地区是中国的迟发展地区。迟发展增大了文化转型的紧迫性、复杂性与敏感性。但“变”是必然选择,“不变”只有死路一条。“需要说明的是,把冲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外来文化都说成是汉文化是不确切的。因为除了汉语之外,当今处于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想,价值观念,流行的服饰、音乐,交流方式、建筑风格、生活器物等,都很难说有多少真正属于汉族的文化成分。实际上,传统的汉族文化也在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这就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仅面临着现代化的挑战,也面临着全球化冲击。工业文明在全球范围的扩散,使人类联系日益密切。如果说现代化是当代社会发展的本质,全球化则是其背景。放眼我们周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交通全球化、经营全球化、竞争全球化、文化交流全球化无处不在。与世隔绝,独立发展,过田园牧歌式生活,已成为遥远的梦,全球化使人类文化竞争的舞台扩大,共同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凸现,但同时种族与民族多样性、文化多样性又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关注。对于我国少数民族来说,我们必须知难而上,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大舞台上展示自己,重塑自我,才会有光明的前途。

三、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根据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少数民族的特点及城市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积极做好城市少数民族社会转型时期的各项基础工作。

(一)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为指针,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城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宣传教育,在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定期举办民族常识讲座,普及民族基本知识,使人们了解到民族政策和我国各民族基本情况,懂得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各民族共同创立和建设的,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加强各民族团结,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才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唯一道路。

(二)要把帮助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市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

在城市发展的整体过程中,应给予城市少数民族更多的支持和关注。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立足于发展,对城市中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企业,以及主要由少数民族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扶持,把帮扶民族企业、发展清真食品和改善民族乡、镇的发展条件作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维护他们的经济权益。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在保护民族风隋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条件。通过更新改造,完善少数民族街区的道路、通讯、供电、供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为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对少数民族节日活动及他们所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使城市各少数民族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三)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好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我国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独特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城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除了重视舆论宣传导向外,还应重点加强对清真“三食”企业的管理,规范清真饮食和清真饮食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修建清真寺以解决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伊斯兰教墓地以满足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

(四)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

做好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应制定具体措施,如民族乡(镇)的领导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占一定比例的县、地级领导班子中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同时应规定,各级组织部门要建立少数民族干部动态档案信息库,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五)加强城市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民族学校深化教育和教学体制改革。加强对民族学校的管理,按重点学校的标准配备师资,优化生源。1、加大政府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逐步解决民族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问题。2、走教育资产重组的途径,把民族学校现有的资产重新优化组合,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3、发展民族教育产业。在依靠政府办好民族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少数民族企业界的有识之士,投资少数民族的基础教育产业,兴办民族幼儿园、中小学,把民族教育产业作为公办民族教育必要的补充,使投资主体多元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坚持管理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充分认识和肯定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对活跃城市生活、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积极意义的基础上,为他们的正当活动提供帮助,引导和鼓励他们为城市服务。在就业、劳保、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宗教活动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以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需要对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打击。对蓄意挑起事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城市中进行民族分裂活动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七)要着力将民族工作贯穿于社区管理的全过程。

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较小,职业结构复杂,分布广泛,民族关系复杂、敏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各有关部门处于基层,贴近少数民族人员的优势,通过社区服务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社区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将少数民族困难户帮扶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中去,确保每一个少数民族特困户享受“低保”待遇。为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再就业的能力,如建立少数民族下岗培训、再就业中心,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技能,同时应本着优先照顾的原则,优先安置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培训,优先安排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再就业。

(八)要进一步发挥城市功能,为国家的西部发展战略服务。

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西部大都是民族地区,城市民族工作应充分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及广大民族地区联系广泛的特点,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这一跨世纪发展战略中有所作为。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指导民族经济“科技进步,特色经营;培养骨干,整体推进”,通过科技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廖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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