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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廉政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入团申请书 时间:2023-07-23 08:50:32

摘要:全面分析当前农村腐败现象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实现农村社会和谐与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腐败;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10-0048-03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力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它表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到广大农村地区,反腐倡廉工作由治理高层腐败推进到治理高层腐败与基层腐败并重的阶段。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保证。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基层在党风政风方面还存—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改建设还面临许多新问题而且有的问题还呈日趋严重的趋势。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干部素质不高。从理论上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农村各级领导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这种主仆关系不容颠倒。但是,基层干部大多在农村土生土长,文化水平不高,在农村沾亲带故,处理问题很难公正。同时,他们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放松自我约束,放纵腐败行为。一些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了,干群的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群众说:“干部下乡,鸡鸭遭殃”。,即使下乡,也是“坐着小车转,隔着玻璃看,中午吃顿饭,下午回机关”。而群众进机关则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

二是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先后出台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但实际上落实得并不到位。一方面,一些村干部缺乏民主监督的意识,认为自己说了不算就没有权威,不捞就白当了村干部,根本没有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另一方面,部分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对村干部的腐败行为有容忍心理。他们只顾个人眼前利益,只要自己不吃亏,集体财产损失多大,村干部贪多少也就不再过问更谈不上严格监督。

三是村级账务管理混乱。一些地方村务公开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表面上公开实际上不公开。一些“村官”决定村里大事时搞“暗箱操作”,事前不听取村民意见,事中不告之信息,事后不公布处理结果。很多村民也不知道自己应享有哪些知情权,即使明明知道有问题,也不知内情无法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们花村集体的钱就像花自己口袋里的钱一样方便,致使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很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要找到廉政建设的对策,首先要分析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

第一,在目前的中国农村,受传统农业社会政治文化的影响,人们对出于人情关系考虑而从事的腐败行为(各种形式的徇私型腐败)的宽容程度相对来说要高—些。这是因为时至今日在公务活动中拉关系走后门、寻求和给予特殊关照的做法仍然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并且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方式。由于自身利益未受到较大侵害。人们对轻微腐败和互惠型腐败的宽容程度也比较高。正如亨廷顿所言,“按照传统的准则是合法的,可接受的行为,在现代人的眼中却成了腐化的和不可接受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现代化中的社会腐败与其说是为背离了公认的准则,不如说是准则背离了既定的行为模式。”

第二。在价值观念方面,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艰苦朴素、克己奉公、大公无私的主导价值观逐步发生嬗变,人们开始变得讲究功利。注重追求物质利益。一是市场经济的效应。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通过市场竞争,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使人们的付出与个人的收益紧密联系起来,这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二是改革开放的影响。改革所造成的利益分化、国内新富阶层的倔起,使人们产生了发家致富的冲动。对外开放使人们看到了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而使一些人对他们的生活方式产生羡慕。三是舆论导向的影响。敢冒风险的改革家、脱贫致富的典型事迹频频出现于大众传媒之中,各种广告宣传更是不遗余力地鼓励消费,诱导人们的消费欲望。

第三,管理制度不严,外部监督不力。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从管理系统内部来看,缺乏权力的相互制衡,管理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不够,没有形成一个封闭的回路。有些地方和单位,决策、执行、监督集于一身,或其中的某二项职能合为一体,致使三种权力不能相互牵制;行政权力和经济利益的结合导致权钱交易。最突出的表现在政企不分上,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为权和利的结合创造了条件;有些单位财务管理相当混乱,钱物不分,收支一统,严重影响为政清廉。二是从管理系统外部来看,缺乏对权力的有力监督。政务不够公开,监督无从下手。许多事情都是由少数领导或经办人员在—个封闭的圈子里决策,公职人员财产不公开。监督难以彻底: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力,致使权力滥用;监督缺乏程序的保证。致使各种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不能落实、难以到位而流于形式。

第四,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在一些基层单位领导看来,党风廉政是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基层单位人员少、任务重,只要抓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这个硬任务就行了;有的认为,当前全社会乃至全世界腐败现象日趋严重,积重难返,已经达到无药可治的地步,单靠建立责任制解决不了多少问题,而且抓廉政建设容易得罪人,因而不愿抓、不想抓、不敢抓;还有的认为自身廉洁就行了,别人是否廉洁是别人的事,谁违纪就追究谁的责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五,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加剧了权力向市场的介入。在分配机制不健全以及财政分灶吃饭的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由于所占有的资源不同,一定程度上造成分配机制扭曲和社会分配不公,致使一些部门和地区出现“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现象。一些靠财政吃饭的部门经费困难,加之机构膨胀,人员臃肿,其不断增长的支出需求只能依赖于经费自筹,从而产生权力介入市场的现实诱因。而各部门的自筹经费发给公职人员,又使可不同部门个人事实上存在工资外收入的差距。这就使一些人在攀比和失衡心理的支配下,千方百计利用权力谋取私利。

第六,腐败之所以难以根治,是因为腐败具有极强的社会传播机制。这种社会传播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权威示范机制、学习扩散机制、互励助长机制、逼压强迫机制、心理涣散机制。它们共同形成一种合力,推动腐败的社会扩散,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廉政建设必须采取一定的策略和方案予以应对。一般地

说,这些策略必须包括:降低腐败机会和腐败利益、增大犯罪人被查获及被惩罚的可能性。反腐败方案基本上有两大要素。

首先,适当的行政、财务与经济改革可以使腐败机会最小化。

其次,能力培养可以增强各种机构的能力以提高公众对腐败行为及其成本的认识。调查研究腐败的影响。当前,我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以不断密切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着眼点,以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为核心内容,努力创造—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为此,加强我国农村廉政建设必须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加强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廉政道德教育。提高觉悟,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了使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成为一种习惯。就要进行直接的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便从精神上抵销因研究本部门行政业务的所谓科学、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进行实际工作等等而造成的机械性部分。”道德教育可以使政府官员树立一种自我约束的道德规范。加强思想政治和廉政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不断增强党性,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道德上的纯洁性,真正起到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结合目前农村的实际,要重点抓好党的纲领、宗旨、理想和信念的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抓好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纪国法,解决好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问题。农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要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在思想上、道德上构筑倡廉防腐防线,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内因。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廉政教育,使干部在正反典型对比中,明辨是非,自觉抵制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的疾苦,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实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第二,加设民主监督,健全监督体系。新滥用权力理论认为,政治权力在法律范围以内,仍有滥用的可能和侵害公民利益。滥用权力不仅仅只是包括违法行为,许多行为虽然合法。仍然侵害了公民的权益,如工作拖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作风专横等腐败现象。因此,在原有的法律监督和补救手段之外,原有的行政监督模式必须向前发展,必须还要建立更为合理和准确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政府“自己权利”的行使更加趋于合理和公正。为此,农村的廉政建设要做到:一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制度。目前还有少数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不完善或力量过弱,按照中央的要求,在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应尽快健全这方面的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正确行使立案权、停职权、处分权,加大办案力度;二是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三是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人大要定期听取政府履行职能的汇报。对政府履行职责权力的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并经常视察政府的工作,听取人民和群众的反映;四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要定期向他们汇报农村各级领导干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监督:五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农民、市民特邀监督员,及时反映群众对农村领导干部的意见,加强廉政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扩大信息来源及监督渠道;六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通过电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介报道农村政府的工作情况,宣扬廉政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以权谋私的反面典型,以便对以权谋私者产生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第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机关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起权责明确、协调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作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坚决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第四,严刑峻法,坚决打击,除恶务尽。近几年来,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腐败惩治不力,致使某些腐败分子觉得有利可图。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特别是涉及土地、林地、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人事组织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收钱敛财等案件。各乡镇要成立信访举报中心,明确责任人和值班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因此,对腐败要严刑峻法,坚决打击,毫不手软,罚要罚个倾家荡产,惩要惩个永不翻身,这才能给腐败分子以真正的威慑。

责任编辑:李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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