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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视域下的社会治理创新

入团申请书 时间:2022-04-05 10:15:58

摘要:社会工作与创新社会治理关系密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工作体系是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社会工作可以为社会治理宏观目标的实现提供行动、政策和理论支撑;微观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嵌入社会微生活而推进社会治理中微观目标的实现。创新社会治理是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社会治理失灵问题,而造成社会治理失灵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失灵、社区失灵和志愿失灵。要解决这些失灵问题,需要完善和发展社会工作体系,以宏观社会工作应对政府失灵问题,以微观社会工作应对社区失灵和志愿失灵问题。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失灵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5-0084-06

一、社会工作与创新社会治理的关联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来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举措,即完善社会治理新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等。由此看来,创新社会治理已成为我国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社会工作是在“助人自助、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专业价值观指导下,秉承每个公民应受到社会周到而公正的对待、享有社会权的原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以处理生活中的危机、灾难和人类日常生活难题为己任”①的专业或职业以及社会技术。作为专业,它能让社会成员享受专业的、周到的、无歧视的和有尊严的社会服务;作为职业,它能提倡并组织各种社会服务实践帮助人、影响人和改变人;作为社会技术,它能公正合理地协调与配置社会资源和机会,借此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境遇,使之重拾生活信心,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工作体系是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社会工作可为社会治理宏观目标的实现提供行动、政策和理论支撑。社会行政通过积极行动,做好顶层设计,保证既定的社会政策得以有效贯彻执行;社会政策是对社会福利领域的干预,它能为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社会政策已经成为国家或政府治理的基本工具;社会研究可借其研究成果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并影响社会行政活动。微观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嵌入社会微生活而推进社会治理中微观目标的实现。社区工作可以有效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其参与社区建设,从而有效化解社区冲突;个案和小组社会工作可以通过对案主的心理干预、矛盾调处、鼓励有序的诉求表达等途径,让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解决、权益有保障,建构群众幸福的“微生活”。总之,社会工作嵌入社会治理之中,会有效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克服社会治理失灵。

二、社会治理失灵的表现

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社会良序,增进社会福利。这两大功能的实现,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社会结构基础上。社会治理的本质即治理主体通过利益、阶层关系、价值观等的调节来实现社会结构的优化,实现结构与功能的协调过程。因此,当社会结构劣化或失调时,即意味着社会治理出现了失灵。

改革开放前,全部社会成员被固定于集体之中。单位制解决了“小市民的自由散漫”,使之成为“团结的整体”;公社制解决了“小农的一盘散沙”的痼疾。这种高度集体化的整体性社会,即固化的社会结构,有效保证了“社会超常态的稳定”和短缺经济下的“有效福利供给”,也体现出国家对社会的象征性的有效治理。但是,这种整体性社会更具“机械关联社会”的特征,同时“有机关联”不足又使社会结构呈现碎片化。实际上,国家权力分散于各部门和各单位之中,具有“分散的集权主义”②特征。那时,“即使人们对中国的基本印象是‘政策统一性’,但在实际操作细节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所有企业的公共政策,相反这些政策是高度差异的,在不同的企业可能完全不同。因而,企业事实上有相当的‘自主’空间,根据自己的实力确定政策,或者确定怎样、是否延缓执行上级‘文件精神’”③。“每个单位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体系,整个国家似乎是由互不关联的单位所组成。”④这种社会结构的碎片化,消解着国家对社会象征性的有效治理。

改革开放后“单位/公社”的解体使很多“个人”从“固化”的集体中逸出,成为“飘荡于”“社会大气层”中的“飘荡人”。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飘荡人”变成“经济人”,他们把过去在集体中养成的“集体的个人主义”变成“个人的个人主义”,社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断裂。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当“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成为主流意识形态时,“个人的个人主义”者很容易把“个人利益至上”视为行动的准则,这种行动准则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当其成为公共领域的行动规则时,市场个体理性就会侵蚀公共理性,就有可能使公共领域失去公共理性而变得支离破碎,也将使社会变得无道德。公共的无理性和无道德会使社会结构碎片化。同时,市场借助其强大的聚集力量以及政府政策的失当,使公共资源的集聚呈现出“黑洞效应”,社会结构固化趋势越发明显。

第一,社会财富合理和不合理的集聚使得社会分化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自1997年至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至39.74%;企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23%上升至31.29%,而在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大多在50%以上。⑤2012年,相关研究机构披露:收入最高的10%的人群与收入最低的10%的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升至2007年的23倍。⑥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机构研究显示:2010年我国城乡差距之比是3.23∶1,中西部城乡差距之比为4∶1,虽然城乡差距较2009年收窄,但中国仍是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⑦瑞士信贷银行2015年10月13日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中产阶级人数达到1.09亿,居世界之首;中国中产阶级成年人所占比重仅为10.7%,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3.9%);与此同时,中国中产阶级拥有的财富占全国的32%,每一位中产阶级成年人拥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倍的财富,高于世界均值的2.32倍,而在欧洲仅为1.22倍。⑧上述数据表明,我国社会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中产社会并未形成,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业已形成。

第二,阶层间区隔越来越清晰,社会流动的阻尼系数增大,贫富阶层的分化呈现出“代际传递”的趋势。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还有社会资源等)有向上集聚的趋势,大量原本只拥有其中某一类或两类资源的人,近几年来基本上同时拥有这三种资源”⑨。而作为社会底层的体制外的工人、农民等普通劳动者,在各类资源的占有量上均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有机会流入优势阶层⑩。社会流动出现了不利于弱势阶层的现象:“1980年以来,在处于较为优势地位的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等阶层中,代际继承性明显增强,代内流动明显减少,表现出多进少出的趋势;而处于经济社会位置较低阶层的子女,要进入较高的阶层,其门槛明显增高,两者间的社会流动的障碍在强化。”B11对处于劣势阶层的子女来说,“读书改变命运”似乎变得越来越渺茫。新近的研究发现,农村贫困的代际风险加剧,农村家庭的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失业率高达30.5%B12。中下层社会成员向上流动路径大大收窄,阶层固化愈加明显,呈现出“X二代”代际传递的现象。

社会结构碎片化使得社会治理不得不面对原子化的个人,社会很难组织有效的符合理性的、带有正能量的集体行动,相反,负能量的集体行动增多;而社会结构的固化,使得社会治理中利益的调节、社会关系的协调等变得十分困难,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加剧,并且极易放大为社会危机。

三、社会治理失灵的成因

1.政府失灵

就社会治理而言,政府承担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节社会再分配职能。即政府需运用多种手段调节社会再分配,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正。二是建构社会化服务体系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扶持等措施,建构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形成社会自治与政府治理的协同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的水平。但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政府往往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而出现失灵。

在计划经济年代,政府对社会的治理看似是有效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公有制性质的国家,以单位制/公社制作为其实现形式,通过对物质资源的垄断和平均分配,比较有效地解决了短缺经济时代的“有效供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效化解了利益冲突;同时,国家通过统一的意识形态的灌输,有效消解了价值冲突,实现了“社会安定有序”和单位中“社会福利”的供给。但是,这种治理也陷入了“普遍贫困”的陷阱。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构方面,“全能国家”包揽了全部社会职能,建构了缺少社会组织协同的行政化的社会治理方式。它虽然保证了全社会的“步调一致”,但建立在“城市本位”和“工业本位”之上的现代化模式,人为地将国家划分为两个不平等的社会共同体——城市和农村,并在这两个共同体中实行“一国两政”,即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实行不同的政策,厚此薄彼,公平分配在这两种共同体间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造成了城乡分配的最大不公平。同时,这也造就了城乡结构固化以及企事业单位间彼此封闭、行政机构条块分割等社会结构碎片化的局面。

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一度放松了社会管控,由于社会自治能力缺乏,社会曾一度出现了较严重的失序状态。为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延续了传统的行政化社会管控方式,开展了多次运动动员式的“严打”,并于20世纪90年代在农村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在城市推进社区自治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自治制度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的“重政治,轻社会”取向,虽然有利于恢复农村社区秩序,却未能有效增进农村社区福利,出现了“制度性微效”。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传统的社会福利体制尝试进行“社会化”改造,结果是:在城市,形成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不同福利待遇;在农村,传统的合作医疗和“五保”制度不再起作用;相当一部分人福利水平下降或变得无福利。这种制度的区隔与碎片化,再次造成了新的社会结构的碎片化。同时,政府推进的“城市本位”“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使得资源和财富越来越向城市集中、向资本集中,不仅拉大了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社会固化也越来越突出。在此过程中,政府未能很好地承担起社会财富公正分配的功能,出台的一系列基于改革的公共政策反而造成了政策屏蔽,在城乡区隔的基础上又导致城市内部的区隔。各个不同的群体被一层层制度的铁甲包裹着,坚不可摧,从而把民众逼入一个自我设置的“钢屋”B13状态,产生错误承认B14。一旦错误承认产生,各个群体的固化和整个社会的碎片化也就同时存在着。

2.社区失灵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因此,社区失灵将造成社会治理失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区逐步由行政型社区向社会型社区转变。行政型社区可以借助国家的力量实现社区秩序,提供福利,无须社会参与;而社会型社区秩序的满足、公共利益的增进,需要多主体的参与。社会型社区的基本职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自治与政府的合作实现社区秩序;二是提供社区公共品。目前,这种转变仍未完成,社区功能难以彰显。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社区异质性增强,这有利于新的治理主体的出现和成长,优化社区治理结构,但在良性结构形成之前,很容易造成社区的碎片化,带来主体间冲突的多样化、常态化。第一,个体间会因日常生活中的“老大难”问题(如社区环境恶化、邻里纠纷等)而冲突不断,消耗了社区有限的治理资源。第二,群体间会因社区的“去本地化”而加剧群体间的冲突。第三,社区组织间会因其组织结构的日趋多元化、复杂化而导致其功能分化不足,造成各组织内外结构和功能的冲突。实践中,当社区居民的合理需求与政府下达的任务发生冲突时,社区居委会往往成为“钻进风箱里的老鼠”而两头受气。在国家力量十分强大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很容易出现行政化倾向,从而出现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权力关系“内卷化”B15,造成社区组织自治能动性不足,社区出现不同程度的失序。

同时,社区公共品有效供给不足。社区公共品是指在社区范围内用于满足社区居民工作生活的各种公共需要的社会产品,它包括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的服务提供、环境卫生整治、安全保障、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维修等。“这样的物品和服务,它的消费包含了某些‘公共性’,在那里适度的分享团体多于一个人或一家人,但小于一个无限的数目。‘公共’的范围是有限的”B16,其主要受益对象是社区内成员。所以,社区公共品供给是基于利益攸关者的集体选择,并通过合作互动来实现。利益攸关者包括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市场组织、自治组织、社区居民等。公共品供给过程中利益攸关者的偏好是不同的:政府偏好社会发展的整体绩效,居民偏好个人利益,企业偏好利润,社会组织偏好社区公益。因此,不同主体独自提供公共品时皆会失灵。由政府独自提供社区公共品时,会偏重于满足社会整体需要,忽视社区特殊需要和居民个体化需求;由私人供给社区公共品时,很容易出现“公地悲剧”“集体行动逻辑”中的“理性不足”;由市场直接提供社区公共品时,其“商品化”特征必然导致提供公共品动力不足;从理论上讲,社会组织是社区公共品的最佳提供者,但其非营利性使之在提供公共品时力不从心。因而,由任何单一主体提供社区公共品时,都会导致公共品不足。公共品有效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

3.志愿失灵

在现代社会,志愿服务在促进公民参与、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市场和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但从世界范围内的志愿服务实践看,恰如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志愿组织在现代社会治理实践中同样也存在着“志愿失灵”。志愿失灵不仅会引发其“目标扭曲”“自主性丧失”“财政不稳定”等潜在威胁B17,在其进行社会治理实践中也可能存在志愿组织的各种行为失范。

最早提出“志愿失灵”理论的是美国学者萨拉蒙,他通过西方社会福利国家志愿实践的考察,将其概括为慈善的能力不足、特殊主义、父权主义和业余主义B18。而我国志愿服务发展远滞后于西方世界,志愿失灵表现得更加突出。第一,社会组织吸引力不足,从而导致慈善能力不足。社会组织成员主要由兼职人员、志愿者和专职人员组成,兼职和专职人员待遇低且难以获得基本的社会福利,通常也不能参加体制内制度化职称评定等活动,这无法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进入社会组织就业B19。第二,社会组织中的成员大多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离退休人员、政府或事业单位退居二线的工作人员,其业余主义特征十足,且带有明显的中国式“科层制组织”的父权主义特征。第三,中国社会组织资源对政府的依赖性,使得它们在开展慈善活动时附加了特定的政府偏好,慈善的特殊主义表现十分突出。

四、社会工作视角下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策略

1.建构完善的社会政策体系,促进社会融合

促进社会融合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目标。现代社会政策因能实现资源和机会再配置、解决社会问题、满足个人和社会需要、促进社会公正,而有利于社会治理创新目标的达成。

一个国家或地区最基本的结构是经济与社会结构,如何实现两者和谐共振,关乎国家的发展。当前我国社会急剧转型中,这两个结构各自内部和结构之间皆存在结构性紧张与冲突。为克服这些紧张和冲突,需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其中,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目标是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使之与经济结构相协调,因为不合理的社会结构会阻碍社会的合理流动、资源的合理配置、机会的平等分配,加剧社会风险。李强等人对“五普资料”和“六普资料”的分析发现,我国社会结构正在由“倒丁字型结构”向“土字型结构”转变。从社会结构的变化看,“中产阶层的某些群体有所扩大,但整体社会结构并未根本改观,中产阶层在全社会中仍然比例较小”B20,致使我国经济发展得不到强有力的、合理的社会结构支持。所以,陆学艺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构建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结构视为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B21根据国际经验,现代国家正是借助社会政策来完成这一使命的。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政策,一方面呈现出“碎片化”特征,难以发挥托底经济政策的功能,容易引发民生困境,降低社会认同;另一方面具有财富再分配功能的税收制度、捐赠制度还有待完善,针对底层民众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社会贫富差距较大,阶层结构失衡,增加了社会融合的难度。因此,加快完善社会政策体系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

2.以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促进社区共同体建构,创新社会治理

解决社区失灵,关键是建构社区共同体。社区共同体即人们自愿加入的各种各样的社区自治组织,并在参与组织活动中形成熟人关系,增进彼此信任,获得共同体意识和公民身份。“社区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即社区成员由散落的珍珠变成有机联系的项链的过程,就是社区成员由个体行为转变为集体行动的过程。共同体形成的关键是社区社会组织的生长和发展,没有社区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社区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B22因此,建构社区共同体,创新社会治理,关键是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并激发其活力。

在现代治理理论中,社会组织的作用受到高度重视。第一,社会组织是治理多元中重要的一元,被赋予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职能,可以通过承接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事项的委托,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共事务协同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第二,社会组织可以促进社会治理价值理念从“维稳为本”向“维权为本”转变。“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要求重构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稳是手段,维权是目的),主张实现由“治民”向“治权”的转变。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合作不仅体现在协同,还体现在它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这种监督不仅有利于政府克服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的弊病,促使其依法行政,还有利于建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关系。第三,社会组织的发展可以使公民“再组织化”。社会组织的社会性特征,决定了它能够有效整合公众碎片化的利益诉求,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民众“再组织化”。“再组织化”的民众的维权行为将会更加理性化、有序化。而社会组织具有贴近群众、运转灵活的特征,这种特征又使之能有效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成为保护公众权益、弥合社会分歧的角色。因此,要解决社区失灵问题,关键之一在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并激发其活力。由于社区治理是解决和处理与每个社区成员利益攸关的“微问题”“微事情”、满足他们的“微心愿”,这就要求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具有做细致的人的工作的科学方法和精细技术。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这些科学方法和精细技术主要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教育与实践来实现。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调整与落实,通过高质量的专业化社会工作教育,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者队伍,并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嵌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有效克服社区失灵。

如果说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共同体的物质基础,那么社区居民的公共理性就是社区共同体的精神保障。公共理性意味着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个体关心公共利益、实践社会公德、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现代社会工作具有双重使命:一是对需要帮助的个人和群体提供具体的服务和帮助;二是帮助他们提高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相较于前者,后者更为重要。在西方,社会工作者被誉为“使能者”,即其责任就是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帮助居民发现和发挥自身的潜能,达到助人自助的目标。因此,教育和培训居民也就成为社会工作对社区介入的着力点。即是说,社会工作者是一个教育者。第一,他们不仅要教会居民解决好自己的问题,还要教会他们动员社区资源通过互助解决好社区“微问题”,实现社区自我满足。第二,以教育居民自助和互助为起点,强化社区居民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个案和小组工作方法,引导社区居民逐步认识到个人失德不仅会影响本人或家庭的声誉,任何失德的行为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都是对公德的损害,以此逐步养成居民践行公德的习惯。第三,向居民传授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巧,最终将他们训练成为公共事务治理的自觉参与者。具有公共精神的居民参与的社会组织,将是充满活力的。

3.以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推动公民参与,创新社会治理

志愿失灵根源于公民参与不足。参与是国际社区运动和国内社区建设共同的成功经验,参与既标志着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关爱,也标志着居民可以共享社区内的利益,更体现了居民对社区的责任。居民参与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动力。

社区层面的社会工作主要有两种基本职能:一是整合社区资源,二是倡导居民参与。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区的“社会化”程度严重不足,社区资源仍不同程度地被条块分割。如何协调和调动社区丰富的资源,是社会工作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专业化的方法和技术,协调条块间关系,实现社区资源最大限度的整合,使社区利益最大化。同时,一般意义上,社区的本质特征——自治性——决定了社区工作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特殊意义上,中国社区工作的计划性也十分重视居民参与。所以,当居民自主参与不足时,政府主导下的动员式的社区居民参与就成为社区工作的传统。但是,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社区结构也日益分化与复杂化,传统的化约式政府动员式的居民参与失灵越来越明显,发展志愿服务就成为不二之选。而志愿服务自愿性的特征决定了居民志愿服务的提供不能依靠政府强制,这就需要有别于政府的社工机构承担起这项责任。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并不局限于亲自为需要帮助的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发挥助人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发挥支持者和倡导者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运用社会工作者的技巧和智慧服务、引导、组织、培育等诸手段,让居民广泛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生活中来,帮助他们在协同参与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分享成果;让他们在具体参与中建立联系、加深了解、增进互助合作,通过协商对话解决遇到的问题——让他们在参与中学会自助。由此,实现社会工作者的使命即“今天的介入,是为了明天的退出”。费斯金小组的著名实验揭示:“当小组活动能鼓励讨论、奖励参与时,人们也就提高了公民性,从‘不想’改为‘我想’。”B23个案工作和社区工作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注释

①[英]马尔科姆·派恩:《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第三版),冯亚丽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页。

②[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89—190、209页。

③张静:《利益组织化单位:企业职代会案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5—6页。

④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4期。

⑤⑦从亚平、李长久:《中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5,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经济参考报》2015年5月21日。

⑥转引自李迎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的视角》,《社会科学研究》2014年第1期。

⑧JamesDavies,RodrigoLluberasandAnthonyShorrocks.CreditSuisseGlobalWealthReport2015.http:///community/content/2015-10/19/content_135078623.htm,2015年10月19日。

B13[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43页。

B14[美]南茜·弗雷泽、[德]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周穗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3页。

B15何艳玲、蔡禾:《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卷化”及其成因》,《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B16[美]詹姆斯·M.布坎南:《公共财政》,赵锡军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第21页。

B17[美]乔·B.史蒂文斯:《集体选择经济学》,杨晓维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161页。

B18[美]莱斯特·M.萨拉蒙:《公共服务中的伙伴:现代福利国家中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田凯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47页。

B19林凇、周恩毅:《我国NPO志愿失灵的有效治理——兼论与“第四域”的融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B20李强:《我国正在形成“土字型结构”》,《北京日报》2015年5月25日。

B21陆学艺:《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是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光明日报》2011年3月1日。

B22陈伟东等:《中国和谐社区——江汉模式》,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第188页。

B23JamesS.Fishkin.TheVoiceofPeople:PublicOpinionandDemocracy.NewHaven&London:YaleUniversityPress.1995,pp.177—181.

责任编辑: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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