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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0 10:48:26

摘要: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心,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中国的社会建设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来的,是经济建设的目的和最终归宿,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和支撑。两者在内容上又是交叉重叠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走向和谐与进步。

关键词: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效率;公平

中图分类号:F1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7-0007-02

经济与社会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人们一直致力于寻求二者关系的最佳答案。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对此进行了科学回答,即“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又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概念。社会建设的提出,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再次对社会建设进行了强调和论述。面对党中央对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一方面有人认为,这标志着党的政策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的重大转变。另一方面有人依然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一切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甚至还有人把“发展是第一要务”理解为“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这些认识都没能正确把握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既不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社会建设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提出来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加紧经济建设,就是加紧四个现代化建设。”[1]“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像经济与教育、科学……不能顾此失彼。”他在总结过去搞计划时的教训时说:“有一个很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安排好各种比例关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比例,就是经济发展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发展的比例失调,教科文卫的费用太少,不成比例。”“我们非要大力增加教科文卫的费用不可”,“否则现代化就化不了”。“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但是说到最后,还是要把经济建设当做中心。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1]当时,邓小平虽然没有使用“社会建设”这个概念,但已指出了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深刻阐述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及其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的方法。

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2007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46 619亿元,比2006年增长11.4%,已经跃居世界经济总量第四位,与第三位的差距不断缩小。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长期秉持过分强调经济增长、单纯追求经济指标的发展理念,一些领导干部形成了GDP崇拜的政绩观,认为搞经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成效明显,而发展社会事业投资高见效慢,过多的强调社会建设会拖经济建设的后腿,成为进一步发展经济的包袱。只要经济发展了,人民富裕了,一切社会问题都会自然化解。在这种观念支配下,某些政府部门在制定经济和社会政策时,就自觉或不自觉地降低与人民群众福祉密切相关的社会性投入,如国民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娱乐设施、科技研发、生态环境保护等,从而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国民生问题得以持续改善的三十年,但在片面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影响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小水平低且城乡有别、教育机会不均等、住房困难、就业压力加大、生态环境恶化等社会问题十分突出,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进一步切实改善民生,使全体国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任重道远。按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逻辑,单靠经济建设无法解决自身在发展中产生的众多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公正,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就是社会建设提出的意义所在。

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地位不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这句话为我们正确认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提供了最为根本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虽然都很重要,要统筹兼顾,但它们的地位是不同的,不能将其并列起来,否定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明确的是,发展并不等同于经济建设,这里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它不仅是指经济发展,而且还包含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等其他方面的发展。

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和保障。经济建设是我们整个事业的中心,没有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作强有力的保障,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教育的投入、就业机会的创造、收入差距的扭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住房、环境、交通状况的改善等,离开经济建设的支持和带动,是无法实现的。

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目的和归宿。马克思曾经指出,“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3],“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4]这两句话说明,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为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说到底是人的建设。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正是为了增加社会财富,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从而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所以,经济建设是以人为本的建设,它为社会建设、人的建设提供服务和帮助,以社会建设、人的建设为最终目的和归宿。

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动力和支撑。一般说来,影响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拉动力量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即外贸拉动、投资拉动和内需拉动。在这三个经济动力当中内需拉动最重要,它的分量占这三大动力总和的70%以上,且同其他两个拉动力量相比,风险最小,社会效益最大。经济学家统计发现,一个社会的内需拉动与各个群体的关系为:高收入群体购买力最强,但是边际消费意识最低;低收入群体消费意识最强,但是购买力最低;中等收入群体购买力和消费意识都比较强。目前中国中等收入者仅占全国人口的2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者一般占全国人口的50%以上。因此,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目标,使社会结构更加合理,对于扩大内需进而对加快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换句话说,社会结构不合理等社会问题突出,必然成为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

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在内容上是相互交叉、重叠的。比如,就业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既是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学者将注重解决就业、收入差距和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作为中长期中国经济的基本走向和重要政策之一,是很有见地的。

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只有使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相协调,才能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可以同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合起来。但不可将其简单地进行对应,即经济建设注重效率,社会建设注重公平。实际上,经济建设也讲而且必须讲公平,如市场经济中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同样,社会建设也讲效率,如转变政府职能,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更加高效地为广大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理解这一重要原则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第一,这一表述并未否定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原则。经济建设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心,牢牢坚持这个中心就必须坚定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坚持效率优先,这是由市场经济的本质决定的。第二,“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中的“公平”,并不是相对于“效率”,而是指,在纵向上相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初始阶段,现阶段应更加注重公平;在横向上相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分配体制,我们应更加注重公平。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注重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第三,无论是处理初次分配还是处理再分配中的效率和公平问题,都必须用改革、发展的办法来进行。所谓“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就是要求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必须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追求效率与政府维护公平完全能够共生共长,而非此消彼长。第四,这一表述与报告中“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总之,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与效率和公平密切相关。可以说,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地走向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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