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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应对国外恐怖事件长效机制探析

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27 10:11:49

[摘 要]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中国人在海外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政府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建构应对国外恐怖事件长效机制,应对国外恐怖事件,切实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长效机制 外交为民 和谐世界

随着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事实上,最近十几年来,从伊拉克到尼日利亚,从巴基斯坦到阿富汗,中国公民遭绑架、扣留、恐怖袭击、劳务纠纷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表明,中国政府必须采取有效对策, 建构应对国外恐怖事件长效机制,应对国外恐怖事件,切实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化解矛盾,转变观念,为中国公民营造安全的国际环境

中国公民在海外安全状况的恶化是当今国际社会各种矛盾日趋激化的结果,因此维护中国公民的海外权益必须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构建和谐世界。

(一)积极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减少国际冲突与矛盾

恐怖主义是国内外矛盾激化的产物。某些大国奉行单边主义,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是恐怖主义产生的主要根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失业,疾病,饥荒等一系列问题是产生恐怖主义的重要原因,某些国家对待恐怖主义持双重标准,包庇、纵容甚至支持鼓励恐怖主义的错误做法,最终导致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日益猖獗,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消除恐怖主义,必须化解矛盾,和谐相处,中国提出和谐世界的蓝图就是要“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和谐世界中各国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积极构建和谐世界是解决国际恐怖主义的抽薪之举,是实现世界共同发展,持久和平、和睦相处的良方。

(二)切实转变外交观念,以人为本,外交为民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同时服务于内政。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外交的重心和侧重点不断调整。建国之初中国外交主要是“政治外交”,侧重于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服务于意识形态的斗争与合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外交的侧重点也转为“经济外交”,致力于为中国经济的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思想,中国外交也逐渐转为“为民外交”。同以往中国公民在海外权益受到侵犯时,政府尽量低调处理不同,近几年,中国外交在保护中国公民海外权益方面日益底气十足,越来越使身处海外的中国公民时刻感受到来自祖国的关怀。每当海外公民发生重大事件时,党和国家领导人总是迅速做出批示要求外交等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甚至亲自致电当事国领导人要求公正处理和紧急救助。外交部门在重视外交大事的同时,也越来越关心一些原本被认为是“琐事”与“小事”的事情,保护我国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使中国外交越来越多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色彩。

二、充分利用国际组织,与国际社会一道打击和遏制国际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一种国际现象,应对国外恐怖威胁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合作与支持,因此要积极构建“反恐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少数穷凶极恶的恐怖分子,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一)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恐怖威胁

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隐藏于世界各个角落,仅靠某一国家,难以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国际反恐必须要加强国际合作,协调各国立场,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相互交换情报,及时掌握恐怖分子的动向,及早防范,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加强国际合作,要充分重视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作用,因为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成员国或地区,往往面临着共同的恐怖主义威胁,相互之间比较容易协调立场,上海合作组织可以说是地区性合作的典范。苏联解体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在中亚地区活动猖獗,不仅对中亚各国的政局稳定构成严重威胁,而且也成为影响俄罗斯南部地区和我国西北边境地区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为打击这“三股势力”,1996年中国与相关国家建立了“上海五国”会晤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几年来,使成员国之间安全合作逐渐具体化、机制化,为反恐怖斗争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经成为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在联合国框架内打击恐怖主义

联合国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联合国框架内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反恐合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消除根源,坚决打击恐怖主义。“9·11恐怖袭击”发生后,美国奉行单边主义,以反恐为名,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抛开联合国相继发动了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企图通过军事打击实现自身的安全,但是战争没有使美国得到安全,反而是越反越“恐”,甚至陷入到伊拉克战争的泥潭不能自拔,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寻求联合国的帮助。事实证明打击恐怖主义,必须在联合国机制内进行,仅仅依靠一个国家或若干军事强国的武器和军队,难以消除恐怖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联合国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维护联合国的权威,通过必要改革,提高联合国的效率,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各国对联合国有关反恐怖问题决议的执行情况。在联合国框架内进行合作,提高国际社会反恐怖主义斗争的效率,加强反恐怖斗争的技术研究、技术培训,促进人员交流,实现情报信息共享,推动反恐怖主义斗争的国际立法,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国际法律保障。

三、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海内外中国公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公民在海外遇袭事件与国人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极大关系;同时与海外公民不能很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也是中国公民海外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的重要原因。

(一)提高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朋友,中国公民在发展中国家也深受当地人民的欢迎,因此中国公民到发展中国在安全上通常是有保障的,就是在动荡不安的中东地区,当地人民也对中国公民也另眼相看,倍加关照,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甚至有中国外交官自豪地宣称,五星红旗就是我的保镖。但是一次次针对中国公民的袭击事件,反复提醒国人,中国已经成为恐怖主义袭击的对象,“中国公民在海外与危险无涉”的观念必须改变。必须将发展中国家人民与极少数恐怖分子严格区分,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对中国人是非常友善的,但是极少数恐怖分子则是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利用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朋友关系,特意对中国人采取恐怖行动,以迫使当地政府同意他们提出的条件。因此中国公民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如非必要最好不去风险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如果必须前往,要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并在事先做好充分的安全防范预案。如尽量减少与陌生人接触,避免在夜间和敏感时期出行,暂时把一些物品上的中国标识取下等方式,遇到危机时与当地的使领馆联系,以获取必要的帮助。

(二)教育海外公民主动融入当地社会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到国外投资经商,这一方面为所在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对当地人民或行业的利益造成冲击。由于种种原因,华人在海外经商多数关注经济利益,不能够主动融入当地社会,极少从事慈善事业,也不注重宣传自己,加之少数中国人的不法行为,使所在国人民对中国产生不良印象,矛盾越来越激化,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一段时间以来,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不时暴发针对中国人的袭击事件。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教育海外公民积极主动地融入当地社会,在自身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顾及当地人民的感受,积极从事慈善事业,造福当地百姓,使所在国或地区人民共享经济成果,同时要在当地广为宣传中国的形象,使当地人民充分了解,中国的投资或援建项目将为当地创造巨大的财富和就业机会。通过这些活动,争得当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矛盾,使中国公民与当地人民和谐相处,共谋发展,融合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制地孤立恐怖分子,使其不得人心,其恐怖活动会遭到当地人民的坚持反对,而中国公民的利益会得到当地人民的有效保护。

四、建构相应组织和机制,有效应对针对中国公民的各种突发事件

反恐重在预防,因此要建立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但是在目前彻底避免针对中国人的恐怖事件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建立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反应,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建立预警机制,为公民出国提供安全参考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人跨出国门,奔赴世界各地,然而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国际争端、地区热点、恐怖主义等都是威胁中国海外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普通公民事先很难掌握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实际安全状况,一旦出现意外,往往束手无策,任人宰割,陷入被动。形势的发展要求我国政府,特别是外交部门要建立“安全评估机制”,针对各国的实际情况做出切实可靠的安全评估,为我国公民出国提供安全参考,使其根据报告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除安全评估外,外交部门也要针对各别国家或地区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对中国公民的权益构成威胁的事件,向中国公民提出预警,不去或离开事发国,或者及时告之如何寻求帮助,如何保护自己等信息,以中国公民及时规避风险。在提供预警方面,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进展非常大,例如外交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其目的就是方便中国公民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留期间,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查到,在外交机构还可以免费索取。另外,外交部网站上专门设有“出国特别提醒”栏目,不定期发布与中国公民有关的预警信息,提醒中国公民慎重前往局势动荡的地区。

(二)建立海外公民的安全组织

目前,我国保护国人安全主要靠外交使领馆斡旋。其实,外交使馆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因为使领馆在所在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也不能干涉他国司法主权。因此要更好地保护海外公民的权益,需要在使领馆的指导下建立中国人自己的安全组织,这个组织既可以是官民结合的,也可以是纯粹的民间组织,它的宗旨就是维护海外公民的权益,要做到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中国人的安全组织,一旦海外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将立即得到安全组织的及时援助,这样面对困难海外公民将不再是单打独斗,孤立无援,其权益将会得到有效的维护。

(三)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建立应急机制

“应对国外恐怖事件”这一前所未有的课题,必须要建立专门的反恐机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为了应对国外恐怖主义的挑战,2004年外交部专门设立涉外安全事务司,职责重点就是应对恐怖主义,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外交部及各驻外使领馆要建立处理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一旦针对中国人的恐怖事件发生,则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严格督促当地政府和警方进行全面调查,争取当地人民的支持,及早解决问题。同时,要根据中方人员的实际损失,参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与有相关方商谈赔偿问题,对中方的利益进行补偿。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专门的反恐机构的职能和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胡锦涛主席指出:恐怖主义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中国政府反对恐怖主义的立场,不会因为中国公民受到人身伤害,就放弃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责任。同时,我们也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千方百计地保证中国公民的安全。决不向恐怖主义是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因为一旦让恐怖分子得逞,他们会变本加厉地袭击中国公民,满足其欲壑难平的欲望。对待恐怖主义一定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要和有关国家合作,对其穷追猛打,必要时可考虑派遣中国的警务人员协助调查和审理,一定要严惩涉案凶手,让其付出惨重代价,以儆效尤,在外国真正树立中国人的不可侵犯的形象。总之,“应对国外恐怖事件”是中国外交从未有过的新课题,必须下大力气研究,科学决策,周密部署,与国际社会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从而为海外华人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邵峰,《外交为民:我国外交内涵的新扩展》,《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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