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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确保《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学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12 14:30:06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阐述了党对自身建设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涵盖四大方面26项具体改革举措,它的出台标志着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篇章、新境界。

一、《实施方案》凸显鲜明的实践性特征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实施方案》能否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关系到我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以及自我提高的能力和水平,也关系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进程。

与以往某些会议决议和纲领性文件的特征不尽相同,《实施方案》的显著特色在于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首先,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高屋建瓴,自上而下明确改革的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由宏观到微观的纵向改革举措使得《实施方案》更加明晰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而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则是对顶层设计理念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总体要求。其次,在基层实践领域,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并确保该方案能够得以顺利实施是改革的“重头戏”,而《实施方案》的亮点或突破又体现在顶层设计理念与基层实践创新的完美结合中。毋庸置疑,基层党组织是我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石,并且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使其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诉求和需要,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之一。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其着力点在于要将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从而使党的旗帜在基层这块阵地上高高飘扬。此外,在当前如火如荼的反腐实践中,党的作风建设和高压反腐常态化,更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特别是《实施方案》的出台,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相信党有能力、有决心在这场变革中达到自我完善和自我更新。

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围绕顶层设计逐步落实《实施方案》

一般而言,顶层设计是指对现行制度、体制机制所进行的总体规划。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要求。因此,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围绕《决定》中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而展开的。

在贯彻执行与实际操作过程中,围绕顶层设计这一思想核心和行动指南,要逐步落实《实施方案》中的相关举措,并做到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具体体现在:第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已经十分明确,因此在落实《实施方案》中丝毫不能违背、偏离这一要求和目标。会议强调,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以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来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以四个“不断完善”为改革目标,进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第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层次分明、条分缕析,为接下来的改革实践指明了方向,并布置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因此在落实《实施方案》中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改革任务自上而下依次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第三,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具体任务与各项举措密切配合,有序衔接。关于《实施方案》中所提及的四项改革任务,从横向角度来看,对相互关联的改革措施要注重配套衔接,使其协调一致,以确保《实施方案》的有序推进;从纵向角度来看,需上下联动的改革任务,则要做好统筹规划,从政策和制度两个方面层层递进,以确保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连贯性。第四,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注重推进过程的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同时,还要把握好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的时机和节奏,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轻重缓急,适时逐步推进。因此,在这一意义上,《实施方案》既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节点时间表,也是行动路线图,更是课题任务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实施方案》作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它的出台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因此,全党必须要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战略高度着眼全局,服务大局,认真领会《实施方案》精神,以准确把握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精髓要义。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他认为一个好干部的标准应该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与机制创新,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特别是《实施方案》针对当前某些党员干部党内生活存在的庸俗化、随意化等不良倾向,并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做出规定;为了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职责权限,还对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做出规定,等等。同时,《实施方案》还以“四个坚持”为目标,对13项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进行部署与落实。健全和改进党的作风常态化制度,能够为形成求真务实、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狠抓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营造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党既要担当深化改革的领导职责,又要肩负起改革期间政治保障之责。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能简单被动地适应环境,而应积极引领并将其改造成一种能够为我党服务的政治生态环境。十八大以来,我党先后制定和出台了若干改进党的作风相关文件,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常态化建设。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大张旗鼓反“四风”——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从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到抑制“车轮上的腐败”,从狠刹“会所享乐歪风”到整治“节日奢华礼风”……党中央步步为营,狠抓落实,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必须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要以水滴石穿、锲而不舍的精神来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绝不能虎头蛇尾,甚至半途而废。健全改进作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体现出阶段性与长期性共存的基本特征。因此,在把握每个节点的同时还要稳扎稳打,做到善始善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

第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与制度保障,保持高压反腐常态化。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建设清明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为此,《实施方案》提出了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注重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与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20多名省部级以上高官先后落马,表明了我党重拳出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和气魄。我们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形成中国政治新常态,使党、国家和社会形成三方合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习近平总书记说,“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前一阶段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效,不仅展现了执政党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也让全社会看到了党的权威和决心,更重要的是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戴和信赖。党要自始至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全面深化改革向前推进的重要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所有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继我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之后,《实施方案》又将党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进行了逐层细化、分解、部署和落实,从而开启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新阶段和新篇章。它必将在我党的建设历程中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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