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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及建议

学校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10 10:19:03

[摘 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新时代学会的重要机遇和使命。该文以中国林学会和省级林学会为例,研究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和重点方向。在此基础上,从积极转变观念,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坚持承接职能与拓展服务相互促进、强化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学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建议。

[关键词]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中国林学会 省级林学会 现状 建议

[中图分类号]N26;D0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19)05-0037-03

全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新时代赋予学会的重要任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化服务职能要稳妥有序进行,可选择具备资格条件和履职能力的相关学会先行试点,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进。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为了摸清中国林学会、各省级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2017年10~12月,项目组针对中国林学会和全国各省级林学会开展了问卷调查,并在江西、四川、浙江、辽宁等省级学会召开座谈会,基本掌握了中国林学会、各省级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情况。

一、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现状

调查发现,当前林学会承接的政府转移职能较少,部分省级林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有所突破,一些林学会拓展了相关的社会化服务,并逐步形成职能。部分林学会开始少量、临时承担政府机构职能性项目,大部分省级林学会还处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谋求突破的阶段。

(一)部分省级林学会开始承接政府职能

从2003年起,四川省林学会承担“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证项目”审批职能。自2001年起,浙江省林学会每年开展“科技兴林奖”评选,至今已评选了13届,共评出一等奖78项、二等奖222项、三等奖354项。自2007年起,开展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至今已核发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总计538家。自2009年起开展科技成果鉴定,至今已鉴定40项科技成果,内容涵盖了林产工业实用新技术、生物保护、森林文化体系建设等十几个方面。2015年又承接全省林业行业特种工技能鉴定工作。

(二)部分林學会自行设立相关职能

1.设立林业科技奖励。经科技部批准,2004年中国林学会设立梁希科学技术奖,这是唯一代表我国林业行业科技水平的最高奖项。梁希科学技术奖下设4个奖项,分别是: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梁希青年论文奖、梁希科普奖和梁希优秀学子奖。2016年,中国林学会开展了林业科技评价,对林业重大项目的成果组织专家评价,受到了专家的好评。江西省林学会2009年设立了江西林业科技奖和江西林业科普奖。河北省林学会设立林业科学技术奖、河北省林业青年科技奖和林业优秀科普作品奖。辽宁省林学会设立了辽宁林业科学技术奖。吉林省林学会设立了长白山林业科技奖。

2.设立四川省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认定职能。四川省林学会出台《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造林营林资质认定工作。2015年完成首批施工单位认定,认定一级资质11家,二级资质11家,三级资质21家,实行行业自律,自我规范,自我管理。

(三)部分林学会承担政府委托项目

2016年,中国林学会承担《古树名木鉴定》和《林下经济名词术语》行业标准制定等项目。从2017年开始,中国林学会承担了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北京市林学会承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委托的园林绿化标准化论证项目、北京市园林绿化标准化“十三五”规划项目,并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北京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的2015年平原造林碳汇计量监测项目。辽宁省林学会承担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林业科普服务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科技行动项目。2014年,吉林省林学会承担省财政购买林业技术推广项目“东部侵蚀沟林业生态治理”等项目。

当前,各级林学会承担政府转移职能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种类不多,持续性不强。从调研情况来看,各级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多集中在科技奖励、成果鉴定等方面,承接的许多职能偏事务性,还有一些属临时性职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还停留在起步阶段。二是已经承接的科技奖励等职能的吸引力不强,如一些省学会承接的科技奖励没有纳入职称评审体系,导致申报人数不多,积极性不高。三是各级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有待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需要学会有相应的配套工作,如稳定的专家队伍、相对应的研究、鉴定或者评价中心,当前各级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基础工作还存在不足,自身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点方向

(一)承担科技项目评审和评价职能

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简政放权,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由专业机构直接管理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具体项目,其中包括项目申请、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过程,这对林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来说是很大的机遇,学会涵盖林业领域所有的学科,拥有强大的专家队伍,在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评审及评价方面大有作为。中国林学会还积极探索林业科技成果评价,并且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后将继续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承担整个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管理及验收全过程。

(二)承担林业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与成果转化

具有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如何改革,国家尚未出台实施方案,但其改革的大方向应该是逐步实行政社分开。学会是公益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林业又是基础性、公益性的行业,如果真正实行政社分开,应该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条件,赋予一定的职能任务,以确保学会平稳过渡和健康发展,否则学会组织难以维持,更谈不上稳步健康发展。鉴此,建议成立“国家林业局科技创新政策研究与成果转化中心”,该中心的性质为非法人(内设单列)机构,与中国林学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不另增编制,不另增人员。其人事、财务、党务等管理,均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该中心具体的职能任务就是科学研究和创新、第三方科技评价、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科技成果推广、科学普及等,以便为学会发展提供空间和平台。

(三)组织开展“全国林业数字科技馆”项目论证建设

目前,农业、水利等部门均建有全国性的科技展览馆或博物馆。全国农业展览馆建于1959年,拥有10座展馆,占地面积43公顷;中国水利博物馆2004年由中编办批准,于201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建成开馆,馆址在杭州钱塘江南岸,建筑面积3.65万m2,该馆由水利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中国科协建造的“中国科技馆”,是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普及教育的场所。一般各省都会在省会城市设立科技馆,由该省科协管理。目前,林业行业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科技展览展示馆。2005年,中国科协开始建设“中国数字科技馆”,林业部门没有参与这项建设。考虑到中央清理整顿楼堂馆所建设的精神,建议建设“全国林业数字科技馆”,科技馆除少量办公场所外,主要应以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

(四)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

目前,学会秘书处成立了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委员会,由6名正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吸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林学会系统建立工程系列(或研究系列)技术职称评委会。

三、促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转变观念,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学会与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也将面临同样的机遇和挑战。学会等科技社团要积极转变思想,主动作为,依托学会专家团队丰富、联系广泛、相对中立等优势,主动保持与政府的沟通,从参与配合相关职能工作出发,逐步拓展,为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创造条件。

(二)坚持承接职能与拓展服务相互促进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要坚持拓展服务与承接政府职能相结合,相促进。要深入挖掘行业和科技工作者的需求,主動服务,逐步形成良好的口碑,进而形成相对固定的“职能”。对于已经承接到的政府转移职能,要用心做好服务,把职能用好用足,为后续的职能拓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方向

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学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和作用,用法律法规为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制度保障。要科学分析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可能方向,分析承接各种政府转移职能的可能性及难易程度,为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提供借鉴。同时,学会章程是学会开展活动的依据,要积极修改完善学会章程,为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加强学会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学会自身能力建设是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一是要强化学会自身建设,持续抓好党建强会,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学会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二是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领导,支持分支机构结合自身开展活动,强化分支机构管理和考核,提升分支机构活力,将基层林学会组织融入学会发展全局,强化指导服务,全面提升省、市、县基层林学会组织力。三是要开展提升基层林学会组织能力试点工作,按照“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建设标准,创新推动解决“四缺”问题,不断扩大学会工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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