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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寒假社会实践报告 时间:2020-08-31 07:36:01

 XX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我区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发展。XX年7月上旬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X月,区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X份,行政机关按期整改回复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其中移送起诉后获法院判决支持X件,经市院要求协助行政机关提起诉讼X件,发出诉前公告X件;办案范围覆盖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五大领域。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饮用水源地近X亩,修复被非法采挖的林地X亩,恢复被侵占的基本农田X亩,清除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约X立方;督促整治辖区村镇供水单位X家、餐饮外卖网络交易平台X个、违规经营商家X余户;督促征收债权利息的个人所得税X万余元,推动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完善协税制度X项;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收回X亩欠缴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开工建设X亩国有建设用地。

 二、主要做法

 (一)充实办案力量,提高公益诉讼能力

 一是完善机构,配备人员。XX年8月,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区院检察五部,推行院领导+检察五部为办案主力、派出检察室为参战单位的检力配置模式,直接抽调XX检察室主任等精干力量与五部干警组成多个办案组,分条线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专业理论与基层经验在公益诉讼中的优势互补,配备X名业务骨干和X名文职人员形成办案力量。二是制定制度,强化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提高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加强制度保障,严格考核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组织培训,提升实力。通过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和实务素能培养,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创新办案模式,保证人员配备,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

 (二)用活检察建议,强化诉前监督作用

 为促进依法行政,区检察院以“诉前监督为基础,提起诉讼作保障”原则,坚持“最多地发现问题、最多地发出检察建议、最多地促进问题解决,尽可能少提起诉讼”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将监督关口前移,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督促涉案企业或个人及时停止损害行为,对损害结果进行治理和恢复。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后,及时予以回复和整改。目前,区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XX件,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XX份,按期整改回复率XX%,例如,区检察院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出的X份检察建议书,主要涉及到矿产管理、土地管理和公租房管理等方面,整改回复率100%,区检察院向高升镇政府发出的X份检察建议书,主要涉及镇自来水厂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问题、红光村村民唐成权养猪场污染问题,以及红光村村民唐道平养猪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问题,高升镇政府积极作为,落实整改,目前3件检察建议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注重探索创新,切实增强保护实效

 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总抓手,提升公益诉讼的针对性、必要性,确保公益诉讼常态化、体系化、规范化。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不断开辟公益诉讼新领域,积极探索“河段检察官”工作方式,结合大足环境特情及中央、市级环保督察中指出的濑溪河、太平河流域污染问题,组成多个检察官办案组,分流域、分河段开展常规性巡河X次,针对破坏河库及沿岸生态环境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X份,助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对刑事检察部查办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为生态资源修复提供了保证。开辟新领域,拓宽工作渠道,为开展公益诉讼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把密切沟通、深化配合、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作为重点,积极搭建公益诉讼协作平台,通过建立微信群,加强沟通联系,强化与法院、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技术咨询,增进各方共识,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各部门发现案件线索的敏感度和洞察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由于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缺乏明确统一的认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许多群众还不知道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这一维权的法律途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和案件来源。另一方面,部分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性质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是公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片面认为公益诉讼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事情,对自己可能成为被告感到有压力,存在抵触情绪。

 (二)办案范围有待拓展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主要集中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截止今年6月,区检察院办理的X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就有X件,占比X%,其他领域所涉案件相对较少,办案领域总体上集中明显、类型单一。

 (三)线索收集方式缺乏制度规定

 线索发现途径繁多,但在实践中尚未形成统一、制度化的线索收集方法。行政机关作为社会各领域的职能管理者,对自身职责范围的规范性文件相对熟悉,与检察机关相比,具有更强的专业优势,然而部分行政机关在面对检察机关调查时往往带有防备心理,配合度不高。在缺少行政相对人举报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难以发现其中的违法行为,这无疑给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带来难度。导致区检察院收集到的有价值的线索较少,目前区检察院收集线索更多依靠上门走访、联系座谈等传统工作模式,降低了案件线索发现的及时性和覆盖性。

 (四)沟通协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是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沟通协作机制,公益诉讼工作还没能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监察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导致了线索发现及转化机制不畅,特别是检察机关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有效的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直接导致信息不对称,公益诉讼案源少的问题突出。二是对行政机关履职尽责的标准尚不明确,公益损害鉴定、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管理等方面缺乏配套机制,导致在判定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尽责时容易出现偏差,同时由于没有相应的经费保障制度体系,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后,巨额的修复费用让相关的行政机关承担困难,直接影响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例如孟仕武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危险废物一案,仅开展突发环境事故污染损害调查评估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花费了X万元,进行应急处置花费了X万元,后期损害修复还需要大量费用。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公益诉讼良好社会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公益诉讼工作职能的宣传,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公益诉讼庭审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充分认识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觉履行职责使命。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措施,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搭建线索报送平台,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公益诉讼关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应当集合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建议在建立线索平台的基础上,以该平台为主体,与行政机关以及民间社会组织等建立起线索移送通道。民间社会组织将涉及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借助检察机关的力量调查涉案情况,形成行政机关、民间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业,共同承担保护公益的良好格局。

 深入摸排线索,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等重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同时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积极探索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增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三)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一是加强公益诉讼财政预算保障,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预备费用的设立,以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完善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以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建立与法院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公益诉讼相关制度建设,搞好案件管辖、证据规则等实务问题研究,保障公益诉讼执行效果,维护审判公正和司法权威。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赔偿金、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追缴与管理使用的制度,杜绝资金安全隐患和可能给公益诉讼制度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效发挥支持公益诉讼的作用。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水平

 一是要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将更多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队伍中来,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基层办案力量。二是要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针对专业知识缺乏和素质能力不足的短板,充实办案一线力量,采取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岗位目标奖惩机制,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方式,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增强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敢于监督、善于作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四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发挥律师和人民监督员作用,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公益诉讼工作透明度,依法行使民行监督权,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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