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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60年国家财政收支变化

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1-06-29 10:19:01

[摘要]60年来我国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基本上步调一致,规模由少到多不断壮大,呈现直线上升的发展趋势。财政的实力不仅越来越强,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而且收入结构、支出结构和收支结构不断优化,反映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财政的特点,体现了财政转型的发展轨迹。财政支出制度不断改革完善,促进了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和预算公正、公开、细化、透明,以及经济分析与决策的科学化。

[关键词]新中国 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 结构变化

[中图分类号]F812.9 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09)05-0085-11

财政收支是国家财政的核心、财政活动规模的标志和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我国财政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今天,经历了60年的辉煌历程。为了适应各个时期的情况和需要,财政收支发生了巨大的发展变化,为实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财政收人的发展变化

财政收入既是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繁荣的直接体现。60年来我国财政收入规模由少到多不断壮大,呈现直线上升的发展趋势。从增长速度来看,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1950-1977年为第一阶段,财政收入长期保持在百亿元的水平。1978-1998年为第二阶段,财政收入走上了千亿元的台阶。1999-2007年为第三阶段,财政收入跃上了万亿元新高。其中1994-2007年财政收入增长最快,是我国财政发展的黄金时代(见表1)。  

在第一阶段中,1950年是开国的第二年,由于经济还处在战火之中,因此是新中国历史上财政收入最低的一年,总收入只有65.19亿元。1951和1952年由于长期衰败的经济开始得到恢复,财政收入上升到了100多亿元。之后在逐渐增加,长期保持在200亿元-800亿元之间,最高的是1977年的874.46亿元。

在第二阶段中,改革开放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财政收入从几百亿元跃上了千亿元大关。1978-1984年,财政收入保持在1000亿元左右,最多是1984年的1642,86亿元;1985—1998年,财政收入保持在2000亿元-9000亿元之间,其中1978-1984年为1000亿元左右,1985-1990年为2000亿元左右,1991-1997年为3000亿元-9000亿元之间,最多是1998年的9875.95亿元。

第三个阶段从1999年开始,全国财政收入迈上了万亿元的新台阶,由原来的稳健增长转向了快速增长的轨道。1999-2002年,。财政收入保持在10000亿元以上。其中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首创11444.08亿元的新起点,完成预算105.9%,比1998年增加1568.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比1998年提高1.7个百分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了13.9%,比1998年提高1.3个百分点,比1996年提高3个百分点。2003年和2004年,财政收入保持在20000亿元以上。其中2003年是我国财政收入飞速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7715.25亿元,完成预算105.9%,比上年增加881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4.9%;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02年18.O%的高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到18.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此年不仅通货紧缩还在继续,又遇上了“非典”疫情及其他自然灾害,财政收入在极其不利的条件下创10年的最高记录,实属不易。2005年和2006年,财政收入增加到30000亿元以上。其中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从2004年的2.6万亿元增加到3.1万亿元,2006年又增加到3.6万亿元。2007年和2008年财政收入创造了新的奇迹,2007年财政收入50000亿元以上,2008年达到了60000亿元以上,是建国60年财政收入的最高记录。我国财政收入直线上升的态势,充分显示了财政增长的强劲动力。

财政收入60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年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特点: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仅从1994-2008年看,14年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始终保持在14%-22%之间。这样快的增长速度,保持这么长久的时间,不仅我国历史上没有,在国际上也属少见。二是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1994年以来,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基本上保持在7%-9%之间,财政收入以年均增长18%的速度持续发展,增长速度最高的年份达到20%左右,最低时也有14%。三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2002-2006年,中央本级财政收入保持在1万亿元-1.9万亿元之间,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年均为54.2%;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保持在8000亿元-1.6万亿元之间,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年均为45.8%。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平分秋色,显示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协调发展,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的不断完善。四是财政收入对GDP的贡献不断提高。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1994-1998年年均为11.4%,1999-2005年年均为16.9%,后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提高5.5个百分点,对GDP的贡献是十分显著的。

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并不是靠提高税率实现的。相反,60年间人民的负担却在不断减轻。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的减轻是历史上所没有的。财政收入能够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始终是持续快速增长,增长速度大致保持在11%左右。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在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下,党和政府及时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长期以来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发展,使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获得了可靠保障。三是财政体制改革效果良好。分税制的实施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从而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框架。四是税制的改革与完善。税制改革是税收增长的前提,1994年税制进行的全面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98年开始进行税费改革,逐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少量必要的规费为辅的政府收入分配体制;1999年完成了一系列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使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2004年大力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05年改革个人所得税。五是税收的持续增长。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源泉,税制改革与完善促进了税收的快速增长,1998年以来税收收入长期保持16.5%的平均增长速度,税收增量占同期财政收入增量的91.7%,2000年全年税收比上年增长22.8%,2001年税收比上年增长19.8%。税收持续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机制的形成。六是加强财税征管成果显著。尤其是推进纳税评估工作,完善重点税源监督体系,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有效减少了税收的流失,保障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财政支出的发展变化

财政支出决定着国家财政活动的规模,是政府实现经济社会进步繁荣的物质保障。新中国

60年的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基本上步调一致,呈现持续扩大的态势。其发展过程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1977年,财政支出大致保持在几百亿元的水准;第二阶段为1978-1997年,财政支出上了千亿元的台阶;第三阶段为1998-2007年,财政支出突破了万亿元的高峰。其中1994-2007年是财政支出增长最快的时期(见表2)。  

在第一阶段,财政支出最低年份是1950年,全年支出只有68.08亿元,最多是1977年的843.53亿元。财政支出与收入大部分保持平衡,只有11个年份出现过赤字,主要集中在1955-1960年,1960年超支71亿元,是最多的一年,反映出财政受“大跃进”影响的痕迹。财政支出增长的速度在大多年份里是比较高的,最高年份达到了40%左右,但也出现过低增长的年份,集中在1972-1977年。甚至还有负增长的时期,即1961-1962年等少数年份,这主要是经济调整政策所致。这一时期财政支出中央占主导地位,最高年份占到60%-70%左右,中央和地方的支出相差悬殊,地方最少时只占23%,充分反映了计划经济时期统收统支的财政的特点。

在第二阶段,财政支出大致分三个台阶:1978-1984年,连续五年支出保持在1000多亿元;1985-1989年,连续五年支出保持在2000多亿元;1990-1997年,保持在3000亿元-9000亿元以上,最多的是1997年的9233.56亿元。增长的速度是不稳定的,最高是1978年增长到33.O%,最低是1987年的2.6%。负增长的现象也有发生,如1980年和1981年。在改革开放初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文化大革命”之后第二次经济调整的结果,缩小了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这一时期财政支出的比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中央支出的比重由大变小,由50%多逐渐缩小到27%;地方支出比重由小变大,由40%扩大到70%。这是财政支出中的重大变化之一,反映了分税制的功能和作用,随着两个比重的升降,中央支出逐渐收缩,而地方财力的增加也刺激了地方政府的投资。

第三阶段的财政支出,从10000亿元逐渐增加到60000亿元。其中1998-2001年保持在10000亿元以上,2002-2004年保持在20000亿元以上,2005-2007年从30000亿元扩大到60000亿元,每年增加10000亿元。中央支出的比重在30%左右,地方支出占到70%左右,超过中央1-3倍。财政支出增长的速度在15%-20%之间,增长的速度是比较稳定的。

60年特别是近年来的财政支出的特点表现在:一是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从支出绝对数来看,除个别年份以外是逐年增加的,如2006年支出40422.73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6492.45亿元,增长了16.06%。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看,增长的速度年均在15%左右。二是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和1979年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为31.0%,1980-1986年为20%左右,从1987年开始逐渐减少,以后各年大致在百分之十几,只有2005年超过了20%。这种趋势透露出财政体制改革中放权让利对财政的影响,也反映了在连年赤字下财政面临的困难。三是财政支出反映了不同时期财政的特征。建国初期的支出反映战时财政的特征,军费占据首位;之后反映了经济建设型财政的特征,经济建设支出占主要比重;1998年以后反映了公共财政的特征,公共产品领域的支出占主要比重。

三、财政收支结构的优化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年中,财政的实力不仅越来越强,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而且收入结构、支出结构和收支结构不断优化,这也是我国财政收支中的一个显著的变化,反映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财政的特点,体现了财政转型的发展轨迹。

(一)财政收入结构的变化

改革开放前,财政收入比较简单,主要来自税收和企业收入(见表3)。在各项税收中主要是工商税收,每年大致有几百亿元,农业税最高达到30亿元,关税最高达到20多亿元。

改革开放后,税收来源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收入退出历史舞台,税收成为天下霸主,这是我国财政收入结构最大的变化(见表4)。税收中除工商税为主流外,关税、企业所得税成为主要的来源。2003年全国税收收入20017.31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2.2%。2006年税收收入34804.35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6%。在税收收入中,国内流转税、进口环节税和所得税是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三驾马车”。其中,国内流转税(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004年收入14101.8亿元,增长25.2%,占财政收入的53.4%,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0.6%,拉动财政收入增长13.1个百分点;进口环节税(包括关税、海关代征两税)4744.2亿元,增长27.8%,占财政收入18.0%,对财政收入增长贡献率为22.1%,拉动财政收入增长4.8个百分点;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5694.4亿元,增长31.3%,占财政收入21.6%,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9.0%,拉动财政收入增长6.3个百分点。由于这种结构不断趋于稳定,财政收入结构也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二)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支出延伸到各个领域,基本涵盖了政府、企业和家庭各个方面。为了实现我国的工业化,支出的重点主要在固定资产投资,搞基本建设,教育、文化、科技、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方面的支出却比较少。这样的支出结构维持了几十年(见表5)。

从表5可以看出,经济建设支出长期占据总支出的最大比重,经济恢复时期占34.7l%、“一五”时期占50.80%、“二五”时期占66.64%、1963-1964年经济调整时期占58.96%、“三五”时期占56.07%、“四五”时期占67.71%,基本上是持续增长的态势。即使大力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调整时期,经济建设支出仍然比“一五”时期高出8.16个百分点。“三五”时间稍有下降,但“四五”时期又上升到新高。与此相反,社会文化支出所占比重却很小,经济恢复时期占11.62%、“一五”时期占14.43%、“二五”时期占13.50%、1963-1964年经济调整时期占15.20%、“三五”时期占11.06%、“四五”时期占10.88%,基本上是下降的态势,特别是“四五”时期是这一时期最低的,比“一五”时期少了3.55个百分点。社会文化在总支出的比重与经济建设所占的比重相比,分别少23.09、36.39、53.14、43.7、45.0l、56.83个百分点,相差是非常大的。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支出结构逐渐发生变化,支出的重点开始从工业经济领域向农业、科技、教育等方面倾斜(见表6)。特别是1998年公共财政框架确立以来,财政支出结构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表6显示,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支出虽然在逐年增加,但社会文化支出明显快速增长,在

总支出中所占比重大大高于改革开放前:“五五”时期占14.40%、“六五”时期占19.74%、“七五”时期占23.15%、“八五”时期占25.65%、“九五”时期占27.18%、“十五”时期占26.60%,分别比改革开放前6个时期提高2.78、5.31、9。65、10.45、16.12、15.72个百分点。

从1998年公共财政框架确立以后,财政支出逐步退出了一般性和竞争性领域,支出的重点转移到了“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科教卫生支出从1978年的112.66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7425.98亿元,增长了65倍,占当年总支出的比重由10.O%增长到18.4%;科学研究支出从52.89亿元增加到1688.50亿元,增长近31倍;教育支出从75.05亿元增加到5411.59亿元,增长近71倍;社会保障支出从1978年的18.9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5396亿元,增加近284倍。经济建设支出逐渐降低,占总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64.1%降至26.6%。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不仅越来越与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而且体现了党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三、财政收支平衡的变化

60年间财政收支平衡问题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前近30年,基本保持了收支平衡的原则,期间17个年份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占60.7%,有的年份节余达到20亿元-30亿元;有11年出现有赤字,占到37%,赤字的规模都不大,一般在50亿元之内。

改革开放以来,从1979年至2006年几乎年年有赤字,且规模不断扩大,从几百亿元增加到几千亿元,特别是1994~2006年财政赤字急剧增长(如表7所示),2002年超出3149.51亿元,赤字占总支出的比例越来越大。

在表7中,从赤字增加的数量看,在1994-1998年之间,每年各几百个亿,从1999年开始增加到几千个亿,2002年是最多的一年,比1994年增加了2574.99亿元,增长了81.76%。2002年以后虽然有所减少,但每年仍然保持在两千多亿元。从财政赤字占总支出的比重看,1999-2003年是比重较高的,每年都保持两位数,最高达到2000年的18.51%。从2004年开始明显下降,但主要是财政收入快速增加的原因所致,财政赤字的实际数量还在增长。2007年没有出现赤字,是1994年以来第一次出现盈余。

改革开放前后财政赤字的变化,反映了两个不同时期的财政平衡观。改革开放前,由于财政收入较少,不能不严格执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有能力弥补发生的赤字,而且发生的赤字也基本上用于发展经济。另外,为了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财政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尽着钱吃饭了,应该由“量入制出’’转向“量出制人”,合理利用财政赤字发展经济的新理念越来越被青睐。所以,财政赤字的增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远大的反映,也是新的赤字观念的反映。

四、财政收支制度的变化

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前提,财政支出是财政效益的保障,财政支出制度科学合理与否,关系到财政发展的快慢,从某些方面说,财政支出比财政收入还重要。为了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益,财政支出制度60年来不断改革完善,前后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收支制度

我国的财政支出制度与财政预算制度是明确相关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一切收入都由地方政府上缴中央,一切支出由中央划拨给地方。在财政收入方面地方虽然负有责任,但在财政支出方面地方的权力很小,财政支出权完全由中央掌握,支出规模的大小和支出的项目也由中央来决定。

由于这一时期我国财政预算管理具有较为浓重的中央集权、行政主导色彩,所以财政支出制度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财政支出包揽一切,不仅要负责公共物品的提供,还要负责为国营企业进行直接的资金投入和弥补亏损,代行了一部分需要由市场承担的功能;二是财政支出中公共事务支出与企业事务支出不分,预算中支出编制简单粗放,不能反映详细的财政支出内容,只是一个简单的财政收支计划;三是财政预算附属于指令性计划,预算跟着计划走,预算功能严重缺失,财政支出也同样跟着计划走。

新中国成立初期之所以实行这种高度集中的支出制度,不单单是学习苏联的模式,更重要的是适应了我国当时的经济形势。当时,我国一方面是经济衰败,百废待兴;一方面是财政收入有限,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集中财力办大事,实践也证明正是集中了有限的财力,才保障了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完成了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我国的工业化基础,稳定了市场物价,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政权。

但是,这种财政支出制度的缺陷也是不可否认的。从预算支出编制方面看:首先是财政支出简单笼统。支出预算只编到大类,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基数加增长”的部门支出限额编制方法,固化了财政支出格局,财力配置不合理。总预算在部门间的限额分配,大多采取切块归口主管部门的管理体制,采用基数安排适当增长的方法。由于采用基数法,计划总预算分配格局和部门支出被固化,与年度支出需求不相适应,一方面造成财力资源配置紧张的矛盾日益加剧,另一方面造成部门和单位之间苦乐不均,浪费严重。其次是财政资金按部门、单位和按经费性质交叉并行分配,运作中互相扯皮。这种按部门、单位和按经费性质交叉并行的分配方式,造成各部门和单位所需的不同性质的经费,由计划、财政、科技、商务等政府多个部门分别管理。在财政部门内部,也存在同一性质经费或同一部门经费由不同职能机构分别管理分配的现象。这种分配方式,弱化了财政分配职能,财力资源配置效率低,对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也难以监督和控制。再次是预算外支出放任自流。由于预算内容不完整,大量的预算外支出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由部门自行安排,随意性很大,造成应归属政府统一管理的财政资金分配权被肢解、分割。

从预算支出执行方面看:首先是预算支出追加调整频繁。由于预算编制粗放,财政支出计划存在项目论证不充分、漏报项目多、项目细化不够难以执行的状况,造成预算支出中追加、调整频繁。作为预算部门,没钱就要、有项目就报,一年到头忙于写条子、打报告要求追加预算支出。作为财政部门,在预算支出追加调整的压力之下,一年到头忙审核、忙追加、忙平衡预算支出,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其次是财政支持资金的调度能力差,使用效益不高。建国以后为了适应指令性计划,财政管理上逐步形成了以部门为单位的支付方式——分散支付方式。在分散支付方式下,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银行多头开设账户,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定期拨到部门支出账户,再由部门层层拨到用款单位。由于支付环节多、支付效率低,出现了两个情况:一是不利于资金调度,财政资金从国库拨出后,分散于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而各项资金又都有一个逐渐支用的过程,使大量的资金沉淀在部门而财政难以集中调度,使财

政资金短缺的程度加剧;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低,由于大量财政资金在中间环节、各银行运转,使资金不能及时拨给用款单位发挥效益,同时由于分散支付过程透明度差,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运行过程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被挤占、挪用,使财政资金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从预算支出监督方面看:主要是在财政外部,没有形成对财政运行的实质性权力制约机制。从人大对政府的制约而言,由于预算编制粗糙,人大对预算资金的安排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财政资金怎么花、应该怎么花、花得怎么样?人大都无从监督。从审计部门对财政部门的监督而言,由于很多资金都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分配、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确定,致使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对照性依据不足,难以真正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从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监督而言,由于大多预算项目是在执行中临时追加,财政部门无暇对项目支出合理不合理进行严格的审核论证,并且在分散支付方式下,财政部门把资金拨出后,部门到底怎么花、花得怎么样,财政对部门也难以监督,基本处于失控状况。

(二)财政收支制度的重大改革

1978年,我国进入了史无前例的改革开放时期,各项改革不断展开和深入。特别是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1998年确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在新的形势下,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支出制度不再适应了,财政支出制度的全面改革从此开始。

1.复式预算支出改革

针对原来单式预算支出的弊端,1992年开始进行复式预算改革。先是1989年全国人大代表开始提出建议,1991年财政部向国务院呈报改革方案,国务院决定从1992年起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此年中央预算和部分地方预算采用了复式预算。复式预算支出分为两个部分:即经常性预算支出和建设性预算支出。经常性预算支出是国家用于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事业以及用于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建设性预算支出是国家预算中用于各项经济建设活动的支出。复式预算改革的最大意义和作用,是弥补了原来单式预算不能反映各项财政收支的性质、财政赤字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赤字的资金来源的缺陷;全面反映了政府财政活动,资金来源和用途清晰,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加强了预算收支的约束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

2.部门预算支出改革

为解决部门原来预算粗糙简单导致的问题,2000年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行部门预算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是1999年从河北省开始试点的,而后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我国部门预算支出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改革预算编制的基本组织形式,每个部门一本预算,不管是预算内、预算外或其他收支都包括其中,预算内容完整地涵盖所有财政活动;二是所有支出资金都编到部门、落实到项目,预算收支的信息做到了全面、细致、具体;三是统一预算编制标准,对部门人员经费支出采用统一标准、公用经费支出采用统一定额来核定。部门预算支出改革,首先是实现了政府预算支出管理的统一性,其次是保证了财政预算支出的完整性,再次是提高了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另外强化了预算支出的法治性。部门预算支出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全国人大的审查和监督。因为支出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项目,详细具体,一目了然,不再是“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了。二是有利于提高预算支出管理水平。主要是因为规范了财政资金的分配行为,减少了追加支出的随意性。三是有利于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由于采用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能够把资金安排到急用的项目,扩大了政府调控的资金规模,从而增强了宏观调控的能力。四是有利于预算支出资金的安全。由于支出到单位到项目,有效防止了挤占、挪用、截留和随意安排项目的现象,从源头上制止了问题的发生。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为了改变原来分散的财政支出模式,2001年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2)规范收入收缴程序;(3)规范支付方式和程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不仅仅是改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方式,而且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尤其是改变了预算外资金分散管理的混乱状况;有利于财政资金拨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对财政资金的全面监督,改变了原来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分散局面;减少了预算拨款环节,简化了中间划拨过程,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使资金支付快速、便捷、准确到位。截至2006年,中央各部门及所属61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这一改革,预算资金达到4600亿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政府采购改革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防止腐败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初在地方有过探索,那时主要是对一些公共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定点维修、公开招标,规模较小。1998年以后,政府采购工作逐步由初创阶段转向全面试点和推行,采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采购规模也不断扩大。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健全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1999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范围、管理机构、采购模式、采购资金拨付以及采购监督等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并对中介组织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条件、程序,以及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单列和支付形式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此后,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政府采购地方法规。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走向法律规范的轨道。其次是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建立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财政部门在各级政府采购中担负起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法律和集中采购目录;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制定供应商和中介组织的市场准人规则;拨付和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监督采购行为;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方面的职责,使政府采购有序进行和逐步规范。再次是建立了一系列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在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推进过程中,各地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精神,形成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制度、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制度等,使政府采购向透明运行、规范运作方向不断发展。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注意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的需要,对社会消费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消除了原来政府部门分散采购的弊端。以前政府采购的资金分配与使用脱节,难以有效监督,使用效率不高。采购过程不公开透明,随意性很强,腐败现象屡屡发生。由于零星采购成本高,形成规模不经济。强化了地方保护主义,供应商无法规范竞争,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而政府采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做到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这些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其次,政府采购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加快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再次,增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促进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而且这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现。

5.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沿用着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方法,不能完整反映政府职能活动,不能准确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全貌,不利于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也不利于国际比较与交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管理框架的逐步确立和各项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入,1999年财政部开始启动此项改革的研究工作,2004年财政部拿出了比较成熟的改革方案,2005年在部分省试行,从2007年起全面实行改革。这项改革主要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个方面构成:一是确立新的政府收入分类,全面、规范、明细反映政府各项收入;二是确立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三是确立新的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收支分类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最为重大的一次调整,也是我国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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