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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23 16:00:08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3-185-02

摘 要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在一些企业内部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遏制腐败行为。本文试对如何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企业 纪检监察 队伍 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作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一些企业内部党员干部和“四管”人员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企业经营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对此,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重大,正如新时期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样,纪检监察工作也必须加强不能削弱。这对纪检监察工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卓有成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有效发挥纪检监察作用的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就如何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党历来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早在党的“二大”党章中就有了关于纪律检查的条文,1927年党的“五大”上,就已决定在中央和省选举两级监察委员会。党和国家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也有许多重要论述,邓小平同志在“八大”上,从执政党的角度论述了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把监督与党的领导地位、决策水平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就一定范围而言,监督是一种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综合各方面意见、减少失误的必不可少的方式。同时,进行有效监督,是防止、克服党内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重要论述和战略安排,反腐败斗争是其重要内容。习总书记严肃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十九届一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在率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在基层,纪检部门既受同级党委领导,也受上级纪委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是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能否得以加强的前提和基础。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兼职多的现象,使纪检监察工作力不从心,缺乏力度。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处分个别违纪党员干部会影响党员干部的情绪,从而影响生产,也影响稳定;也有的领导干部只报成绩不报问题,认为有违纪现象会影响年终评先选模,只要没有举报,就睁一眼闭一眼,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还有的领导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把正常的工作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限制和约束,是一种障碍。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一些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足的结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和意义,从而,削弱了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不到发展和加强。其结果势必会导致领导干部失去应有的监督和约束,失去了民主,削弱了党群、干群关系;回避矛盾和问题,只会使矛盾越来越突出,问题越来越多,群众意见越来越大,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应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在企业发展中,纪检监察在理顺党群、干群关系,调解、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效地保护党员干部,增强内部团结,维护单位稳定等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保障

坚持以好的制度选人,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保证。不断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民主化,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能够将政治素质高、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创造良好的环境,并给优秀人才以施展才华的舞台。纪检监察部门是个“清水衙门”,在工作中常常会面对人情风、关系网的重重压力和阻力,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怕被人误解、怕打击报复,对反腐败斗争信心不足,工作中原则性不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作风不扎实,办事不严谨,充当“和事佬”、“老好人”。因此,坚持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显得尤为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科学的纪检监察人员干部选拔管理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使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准确选拔纪检监察干部,选准用好纪检监察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建立并完善纪检监察人员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责任制。要着重选拔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立场坚定,无私无畏,刚正不阿的干部,选拔任用那些不图名利,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甘于奉献的干部,选拔任用那些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的干部,这样才能为建设一支可以信赖,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队伍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为全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提高自身素质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揭开了夺取反腐敗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篇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繁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现状,相当数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领导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优良、业务上精通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综合能力和素养。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四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政治上够坚定,思想作风够健康,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纪律,能够牢记党的宗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在实践中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要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业务知识,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熟练应用,才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办案准确性,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履行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第三,要学习和了解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税收、财务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当前,我国处于国企改革的关键期,腐败的形式和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反腐败斗争面临新的形势,与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要求相比,纪检监察干部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学习,开阔视野,武装头脑,为更好地开展纪律审查和效能监察等工作集聚能量。同时,在具体实践中,加强经验积累,熟练掌握办案技巧、工作方法,并不断提高判断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主要措施,一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本人通过向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丰富知识内容,在工作中积累知识,总结经验, 锤炼心理素质,提高专业能力;二是通过组织措施,采取教育、培训、交流等形式,加大组织培养力度,使培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帮助纪检监察人员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适应新挑战、解决新问题的本领。总之,各级组织应把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使用纪检监察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才保证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清醒坚定、履职上公正严明、业务上精益求精、形象上可亲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

四、严格的考核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强大推力

如果没有考核,就形不成工作的推动力,不论什么工作计划、措施都会流于形式。因此,应建立严格的履职考核制度。一是加强履职考核,要制定纪检监察人员工作准则,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工作准则》要对纪检监察工作应坚持的原则进行明确,并对纪检监察人员提出纪律与约束。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目标,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及企业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明确要认真践行 “十克服”、“十倡导”,即:克服浮在上面,遥控指挥,倡导深入实际,身体力行;克服走马观花,不实不细,倡导以实务实,深入细致;克服麻木不仁,随波逐流,倡导自觉行动,勇挑重担;克服犹豫不决,事后诸葛,倡导当机立断,靠前指挥;克服好大喜功,浮夸塞责,倡导务实求效;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倡导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克服居高临下,吃拿卡要,倡导服务基层,洁身自好;克服疲疲沓沓,作风拖拉,倡导雷厉风行,立说立行;克服夸夸其谈,言过其实,倡导严谨正直,为人谦和。二是加强履职考核,要制定纪检监察工作量化考核细则,形成工作抓手,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工作内容,明确扣分项目和扣分标准;要建立定期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考核细则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量化赋分、及时通报。三是加强履职考核,要动真格,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将纪检监察人员考核与党员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紧密结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作为“七一”期间评先树优和年终表彰的人员,优先提拔重用,特别突出的调整到重要岗位;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人员,必须要求其制定出次年提升措施,并给予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人员,应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切实形成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激发纪检监察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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