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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活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2-12 10:07:06

摘 要:高校作为人才培养机构和知识技术研究基地,备受瞩目。只有好的高校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高校的良好运行不可避免地涉及高校的管理问题。于是,高校的管理围绕着如何分配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等一系列广泛的课题展开来。本文从比较视角出发,分析中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旨在吸取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治理的成功经验,为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奠定基础。

关键词:高校治理 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一、美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研究

1.美国大学治理结构分析。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权力机关,把持着大学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方向,一般由校外代表组成。私立大学的董事会由前任董事和校友会选举产生,其成员来自广泛的社会阶层, 随着大学的发展越来越体现筹集资金的功能,财团基金会、大公司和校友是它的最主要成员来源。董事会主要制定大政方针,而将学校内部日常事务的管理权力, 委托给由它推选出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官——校长,将校内的学术管理事务权力交给学校教师评议会,在校长主持下教师评议会负责学术工作和其它教学行政工作,如美国代德县实行学校理事会制度,成员由校长、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职工和家长代表共同组成, 决定学校的重要事项。美国大学治理结构如图 1 所示:

2.以哈佛大学为代表的案例分析。

2.1哈佛大学的学术权力配置。哈佛大学由11个主要的教学单位组成,10个为专业学院,1个高级学院,如表1所示。大学是由學院组成的分散联盟。学校学术权力的中心不在校部机构,而是分散在下面各个学院甚至在各个教授身上。重心的下移充分体现了哈佛大学对学术自治和教授治学理念的追求,为哈佛保持自身的学术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哈佛大学学术权力的代表是教授评议委员会,它与董事会、校长所代表的行政权力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校长负责行政事务,评议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教授评议委员会代表全院教师制定学院的方针政策,商议学院的创新和改革措施,并协助学院行政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给院长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教授评议会主要负责学院的学术事务,如教授的任命和晋升、课程设置、招生以及学位授予等等。在重要事件的决策上,教授评议会需要向学院上报商议结果后再定,其他日常工作可以视具体情况在评议会中决定。同时,评议会还负责学院财政的监督,定期听取院长的财务报告。教授评议会的成员选举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院长一般为评议会主席。评议会下设有7个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分别是本科学位项目课程委员会、研究生学位项目课程委员会、教育项目委员会、跨学科协调委员会、研究委员会、非课程的本科学生委员会以及管理委员会。

哈佛大学是个底部厚重的学术团体,教学单位的教授评议会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2哈佛大学的行政权力配置。哈佛大学现行的是治理体制是双会制,分别是哈佛大学董事会和校务监督委员会。哈佛大学董事会由校长、司库以及校外人士组成,在法律上拥有托管权、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负责大学的财政和校务的管理。有关教育政策和机构设置的重要事情,由校长和各部门主任联合向董事会提出讨论。哈佛大学各个研究生院院长和各个系主任都是由校长任命。哈佛宪章规定,董事会由哈佛大学的校长和六名董事组成,即校长、司库(会计)和其他五名教师。为了使得董事会更好地发挥大学与社会之间的桥梁作用,同时也是出于筹资需要的考虑,现任董事会成员除了校长和司库外,其他成员多为关心教育的富人或者是有影响力的社会名流,同时人数也会随着具体的情况而变化,但这些校外人士一般都是哈佛校友,他们比较熟悉哈佛的情况,这也有利于学校的管理。校务监督委员会由30名校外人士组成,这些成员大都是从哈佛学院和拉德克里夫学院毕业的校友中选举出来的,任期为六年。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负责对大学的监督,它与董事会合作制定学校的校历、计划,调查了解相关活动的质量和进程,就有关教育政策提出建议,支持学校的重大活动,确保大学的发展符合办学宗旨和目标。

二、中国大学治理结构

1.中国大学治理结构分析。1998年8月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

2.以清华大学为代表的案例分析。

2.1清华大学学术权力配置。目前清华大学在学校一级建立的专项委员会主要有: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教授提名委员会等。每个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重大问题辅助决策和咨询功能。各个专项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及其职能分别介绍如下: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咨询审议结构。校务委员会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审议校长提出的关于学校全局的政策。校务委员会多数成员意见不一致时,一般是校长暂缓决定或是向上级汇报;学术委员会是由清华大学教授和专家代表所组成的学术审议评议机构,负责审议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学位委员会统一领导清华大学的学位工作,审议学校学位授权学科的调整和设置,评定和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评估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科发展;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教学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各教学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和监督,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提高体制的长效机制;教授提名委员会是由校长聘请的各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学校审议候选人员情况,提出审议意见,把各院系间教授水平的平衡。

2.2清华大学的行政权力配置。清华大学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行政机构的组成和职能如下:清华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管理和服务的各项相关工作;教务处是主管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大学本科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基地建设、招生、培养、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为全校学生的注册运行、选课与成绩管理,全校教师培训、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奖、教材建设提供服务;研究生院是国家培养博士和硕士的重要基地。设有研究生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以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研院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科研院的主要职责是瞄准国家需求和科技前沿,有效地争取从国家到企业的各种科研资源,协助院系组织科研队伍和重点项目,推动科研管理体制和评价激励机制的改革和不断完善;人事处负责全校的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教职工的薪酬、福利和考勤,负责教职工的培训、促进职业生涯的发展并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教育职员职级评定等;实验室与设备处前身为设备科,实验室与设备处负责全校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管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中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对比

1.董事会与党委会。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权力机关, 把持着大学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方向,一般由校外代表组成。董事会主要制定大政方针(私立大学董事会筹集经费是主要任务),一般不参与校内的具体事务,它将学校内部日常事务的管理权力, 委托给由它推选出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官—校长,将校内的学术管理事务权力交给学校教师评议会,在校长主持下教师评议会负责学术工作和其它教学行政工作。而我国高校的党委会不仅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不少情况下也会介入具体工作中。为此,各高校均制定了《党委(扩大)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工作规则,对决策会议从智能定位、参加对象、决策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学术评议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哈佛大学学术权力的代表是学术评议委员会,它与董事会、校长所代表的行政权力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校长负责行政事务,评议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教授评议委员会代表全院教师制定学院的方针政策,商议学院的创新和改革措施,并协助学院行政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给院长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教授评议会主要负责学院的学术事务,如教授的任命和晋升、课程设置、招生以及学位授予等等,此外它还有确定遴选校长、评价校长工作业绩的职能。我国高校的学术委員会等其他学术机构,虽然其组成人员与美国高校相似,但它只是咨询性审议学术机构,而不是决策性学术机构,对学术事务的最后决策没有太多的发言权。

3.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美国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和组织人事任免都由董事会决定。我国高校在面临重大事情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性,依靠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集思广益,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关系的特征。美国大学坚持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的主导作用。高校不为政治服务,不为特定的人服务,只为高深的知识和真理服务,学术权力在学校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哈佛大学的教授评议委员会是学校的主要学术权力机构,教授为主的团体通过评议会实施学术事务的审议权和决策权,评议会的作用反应了学术权力在学校管理的主导作用。哈佛大学的恩教授不仅对教师聘任、课程、教学方面负首要责任,而且还可以参加制定学校目标、预算、校长遴选等重要事务的决策。而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的代表机构——学术委员会只在教学、科研、学校管理、活动中发挥咨询辅助的作用,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大学基本上是在沿袭着行政化、科层化的管理模式,管理大学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首的行政人员的手中。行政权力一支独大,学术权力缺乏实质性的话语权。

美国大学注重夯实学术权力在基层组织的地位。哈佛大学学术权力的重心不在校部机关,而是分散在下面各个学院甚至各个教授身上,这充分体现了哈佛大学学术自由和教授治学的办学理念。我国的高校中党委的组织领导是组织领导、集体领导、全面领导和决策领导。校长对外是大学的法人,对内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领导。行政权力集中于高层领导手中。

四、对我国高校治理结构的启示

1.确保学术权力主导地位 提倡学术自由。高校归根结底是教育组织,而不是行政组织。我国高校行使学术权力的最主要机构是学术委员会。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术权力的运行一般还停留在号召上。我国高校应切实把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方面的最高决策者,明确高校学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完善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教授治学的权力。

尽管学术权力在理论上是一种重要的大学组织要素,但是如果不进行制度化,将难以获得其独立的甚至主导性的地位。我国高校的学术权力要取得其地位,就必须实现权力的制度化。学术权力制度化首先要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营造学术氛围。确保让大学校园充满学术至上的思想。其次应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学术权力运行的机制。学术委员会应该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而不是挂靠在某些行政部门下面。最后还应该建立各种学术组织机构,完善学术权力运行的多样性,提倡学术自由、治学自由。

2.简化行政等级 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权力应该为学术权力服务。目前我国高校受“官本位”“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影响,普遍存在行政权力大于学术权力甚至行政权力居于主导地位的现象。我国高校要克服行政化趋向,取消行政级别,强化行政权力的服务意识。高校去行政化不是不需要行政管理。相反,高校需要精简高校的行政管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高校管理中缺一不可。学术事务需要借助行政力量去开展。高校行政管理要本着精简高校的原则,去掉不必要的行政部门,合并职能相似的部门,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高行政效率。

参考文献:

[1]徐为民等.《学术与行政—中外大学治理结构案例分析》.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

[2]彭阳红.《“教授治校”与“教授治学”之辨—论中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变革的路径选择》.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年12月.第33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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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纪明,王陆庄.《国外高校治理模式比较及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启示》.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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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孟亚.《国内高校治理研究状况评析》.教育评论.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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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陈金圣.大学学术权力的制度化—基于新制度主义组织分析的视角.教育发展研究.2011(11).38-43.

作者简介:惠漫丽(1991—),女,河南商丘人,郑州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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