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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的诞生及其社会影响

社会调研报告 时间:2023-07-25 16:20:11

《民主与法制》创刊于1979年,迄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回首《民主与法制》的30多年,了解它在诞生之初即如何给中国社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对于我们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同时也揭开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序幕。1978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到上海征求关于《1978年~1985年法学研究规划纲要》的意见。在座谈会上,与会学者提出要筹备法学刊物,为法学研究提供阵地,①引起各方重视。

1979年4月,华东政法学院筹备组和上海市法学会向上海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要求《法学》复刊,并改名为《民主与法制》。5月14日,上海市委宣传部向市委提交了《关于恢复出版〈民主与法制〉月刊的请示报告》。②6月14日,上海市委办公厅抄告市委领导同意复刊的意见,③自7月份起出版《民主与法制》,由华东政法学院与上海市法学会合办。1979年8月10日,《民主与法制》正式发行。1980年11月,上海市委决定《民主与法制》改由上海社联领导。1990年1月,《民主与法制》转由中国法学会主办。1995年开始改为半月刊。

创刊之初的《民主与法制》为月刊,其内容主要包括:一、学习法律、执行法律的心得、体会、经验和问题;二、典型案例的报道、分析和讨论;三、“大家议论”,提出现实生活中有关民主和法制问题的建议与批评;四、“法律顾问”,解答有关法律上的问题;五、其他。

《民主与法制》的办刊方针是联系群众、联系实际和开门办报,要求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专家与群众相结合,力争做政法战线的尖兵。

诞生之初的《民主与法制》是一份面向政法干部和广大读者,以扩大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宣传中心的政治法律综合性刊物。它的活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配合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制》系统介绍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从1979年创刊号到1980年第六期,开设“刑法基本知识讲话”共11讲;从1980年第7期到第12期,开设“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讲话”共6讲。在人们还主要依靠纸质媒体获取信息的改革开放初期,《民主与法制》对这些法律知识的介绍,无异于春雨滋润了干涸已久的河床,受到广大民众和研究者的热烈欢迎。

二是典型案例讨论,提高司法部门水平。为此,《民主与法制》采用了大家比较喜闻乐见的典型案例讨论方式。在社会广泛关注上海检察机关处理周维相和邱祖发案件时,以“是违法犯罪,还是缺点错误”为题,从逼、供、信和非法关押是否触犯刑律,严刑拷打、致人伤残是不是犯罪行为,涂改伪造材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等几个角度进行了讨论,澄清了人们的一些不正确认识,为司法部门提供了直接的教材。此后,又陆续刊登了“对这个一贯进行流氓活动的罪犯宣告徒刑缓刑适当吗”、“徐俊祥的防卫是否过当”、“是侵犯人身权利罪,还是虐待家庭成员罪”、“抢赌场应定抢劫罪,还是流氓罪”等典型案例的讨论情况。

三是义务法律顾问,为民释疑解惑排难。创刊之初的《民主与法制》开辟有“法律顾问”专栏,回答内容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祖父的遗产能不能继承”、“分居三年可作为离婚的理由吗”、“我们这个恋爱关系该不该中断”、“可不可以解除养父子关系”、“免予刑事处分了是否要给予行政处分”、“判处徒刑缓刑期间的职工可否计算工龄”、“吃醉酒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寡妇再嫁可以将其所继承的遗产带走吗”、“丧失配偶的女婿可以继承岳父岳母的遗产吗”等。有关这些法律问题的解答,对于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疑问,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民主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展示法学成果,服务教学科研工作。《民主与法制》虽然志在办成大家喜闻乐见的群众性读物,但在展示法学研究成果时也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如《谈谈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无罪推定原则有利于正确执行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不能作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从刑事诉讼法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等法学研究文章,不仅回答了当时亟待解决的民主法治生活中的大问题,而且对当时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是大家自由议论,推动民主法治前进。在法制备受蹂躏的年代,人们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鞠华曾就此作谣说:“说从前,道从前:是非颠倒整十年。魑魅魍魉肆残虐,真个无法又无天。争奈‘法家’忒枉法,为达权欲滥用权。君不见:罪名罗织莫须有,严刑催逼逾封专。真革命者成‘反叛’,打砸抢抄做高官。”“这个天,什么天?一时瘴气又乌烟。豺狼当道人缄口,民主法制慎莫谈。只许‘法家’乱胡扯,哪容真理在人间?要知道:善恶到头终须报,正邪分野有明鉴。民心思治谁能拦,请君入瓮看今天。”④创刊之初,《民主与法制》就开辟了“大家议论”专栏,主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内容涉及立法、司法、法律宣传等内容,论题广泛,既有现实问题,也有历史点评,既言之有物,又寓意深刻,真正实践了开门办刊的方针。

六是发挥舆论监督,支持揭发丑恶现象。大众传媒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敢于说真话,反映民情民意,伸张正义。《民主与法制》在诞生之初就担负起这样的使命。1977年在綦江县发生一起县干部吴光林、袁应凡打人致死的事件,但当时有关部门作出“可以不再对吴、袁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意见。《民主与法制》在接到读者来信以后,以《县干部打老百姓致死该不该受国法制裁》为题,揭露了此事,向社会发问:吴光林和袁应凡受党纪处分后,难道就不可以再负刑事责任了吗?此外,还刊登了《法律生效的判决为何拒绝执行》等读者来信,编者还加了适当的按语,多次表明要做政法战线尖兵的价值取向。

七是历史典故介绍,启示司法公平公正。如何使传统法文化得到继承和发扬,是《民主与法制》着力探讨的重要问题。创刊之初,它通过《一件冤案的昭雪》、《清末杨乃武案始末》、《张汶祥刺马》等文章,宣扬一种严肃执法理念,激励社会主义社会的司法工作者认真执法。比如在刊登介绍《清末杨乃武案始末》的同时,《民主与法制》还刊登了《杨乃武告诉了我们什么?》,启示读者进行思考。

《民主与法制》在诞生后的很短时间里,就成为政治、法律、社会、伦理综合性刊物,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具体表现是:

第一,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进程,为社会主义三大文明的协调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这种作用正如创刊两周年纪念会所作评价:“两年来,编辑部在市委宣传部和社联的领导下,在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贯彻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促进了广大读者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学法守法;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端正社会风气,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⑤

第二,《民主与法制》印数不断攀升,最高印数每期达250余万册。1979年创刊之初,印数为2万册。此后,由于需求量逐渐加大,印数不断增加,印刷发行也不断增加。至1984年3月,每期印数达1,790,894册,在上海、天津、武汉同时印刷发行;同年4月,印数增至1,822,590册,净增31,696册;该年8月又创历史新高,达1,933,593册,在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南昌等地同时印刷发行。1985年1月,每期发行量更是高达2,581,858册,是创刊之初印数的129倍。《民主与法制》的印数不断创历史新高,表明其发行量不断扩大,读者群在急剧膨胀,这足以充分说明它的社会影响在不断扩大。

第三,诞生之初的《民主与法制》不仅得到一批老前辈、老专家的关心和支持,而且还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勉励其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作出贡献的殊荣。邓颖超、陈丕显、陆定一、李德生、魏文伯、夏征农等许多老前辈都关心过《民主与法制》的办刊情况。王仲方、伍修权、张友渔、胡绳、费孝通、夏征农、韩学章、魏文伯等先后受聘为刊物顾问。1979年9月10日,叶剑英同志为《民主与法制》题词:“认真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1984年12月,彭真同志题词:“我国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总章程,希望你们继续做好宪法的普及宣传工作,帮助读者熟悉遵守和掌握运用它。”(本文为河南工业大学博士基金项目的成果)

注 释:

①《社联简报》1978年第4期,上海市档案馆档案,编号:C43—3—8。

②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恢复出版〈民主与法制〉月刊的请示报告》[沪委宣(1979)第113号]。

③中共上海市委抄告单,文号:沪委办抄字(1979)第378号,华东政法大学档案室档案。

④鞠华:《“法家”枉法谣并序》,《民主与法制》,1979(1)。

⑤《民主与法制》,1981(8)。

(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编校: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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