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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政策的演变

自我鉴定 时间:2021-07-09 10:17:30

【摘要】战后日本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实现了由技术提升向技术创新及开拓新领域的转变。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各个时期,日本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适时地做出政策调整,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及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日本 中小企业 技术政策 演变

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的技术提升政策

战后,日本政府把工业重心放在了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基础工业上,但是大企业深受战争的重创,很难迅速从战败后的混乱状况中恢复过来。中小企业作为新兴的经济体开始显现出它的活力,因此战后日本经济的复兴可以说是从中小企业开始的。1948年,日本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厅,主要是加强处于社会劣势的中小企业的组织化和合作化。同时,成立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

为提升国内技术,日本政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从国外进口现代化机械设备,由于外汇储备不足,所以国家经济政策当务之急就是扩大出口。当时可供出口的一些依靠廉价劳动力的轻工业产品大部分是中小企业生产的。政府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经营合理化,于1948年创立了企业诊断制度,1952年开始实施巡回指导制度,同年又出台了《企业合理化促进法》。为了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技术改良,195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补助金制度。为了严格检查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查抄仿制品,制定了《出口产品监督管理法》(1952年),还出台了《工业标准法》,规定了产品的规格及检查的标准。国内市场方面,引入了日本工业规格(JIS)制度。这一系列措施对当时的日用产品、纺织品等主要出口产生了积极影响,产品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政府还特别立法,以促进产业结构从轻工业向重工业的转变及各行业的现代化与合理化。先后颁布了《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56年)和《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1957年)。这两部法律的适用对象是装配产业,旨在提高零部件产业的质量及劳动生产率。由于生产零部件的大多是中小企业,所以也可以说这两部法律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在这两部振兴法中,以各行业为中心,详细探讨每一个零部件和国外产品的技术差距,制定消除差距的策略和提高技术水平的目标;有计划地引进先进设备和学习产品质量的管理方法。由于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机械工业和电子工业的零部件产业的生产技术得到了大幅提升。在两部法律实施收到良好效果的推动下,政府出台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1963年),成为后来政府为中小企业制定各种政策的支柱。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伴随着产品的高质量及新颖的设计,轻工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非常强劲。这一时期,日本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大量进口先进机械设备,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生产管理方法,很快实现了现代化,成功赶上了欧美先进国家。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日本中小企业在轻工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达到顶峰。1968年GDP上升到世界第二,1969年国际收支由出超转为入超。

20世纪70~80年代的技术自主创新政策

自主创新政策的背景及实施。进入70年代,日本的国际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国内需求旺盛,包括机械产业、电子产业在内的重化学工业的生产力增强,有充足的资金用于购买先进设备和研发,重工业很快也具有了国际竞争力。可以说20世纪70年代的大变化之一就是日本已不需要再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了。和国外的技术差距已不体现在生产技术层面上了,而是技术的自主开发能力方面。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开始由赶超他国企业的时期进入自主创新的时期。

1970年,通产省发表了一篇题为《展望70年代》的文章,使“知识集约化”成为日本各产业的基本发展方向及目标。这是一种战略上的转变,即降低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1971年日本经历了“尼克松冲击”,日元大幅升值,汇率由固定汇率变为浮动汇率。日元升值导致日本轻工业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急速下滑,加之当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惠关税制度,不仅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也受到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冲击。“知识集约化”并没有给日用产品及轻工业产品带来多大效果。这是因为大多数轻工业产品缺乏创新空间。技术优势的减弱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多问题。政府政策也随之调整:促进企业的集约化、优化企业内部结构,鼓励行业转变、开发新领域。

20世纪70年代另一个大的变化就是1973年和1978年的两次石油危机。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石油价格上涨,日本经济从高速增长时期过渡到稳定增长时期。产业结构开始从消耗能源的重化学工业向节省能源的高级加工组装业转变。也意味着日本的支柱产业发生了变化。这一转变给支撑高级加工组装产业的零部件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为中小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1975年中小企业厅创办了“技术交流促进事业”,同年,又成立了研发型企业培养中心,这表明政府对技术创新的重视与支持。

进一步加强技术自主创新的政策。进入80年代,政府越来越重视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扶持,同时希望中小企业开拓新的技术和市场领域。这也是现实社会对中小企业的必然要求。对已经陷入困境的地方产业,政府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系列扶持,包括有效利用地方资源、合理利用产业集群、促进不同领域技术的相互融合、鼓励不同行业的相互交流及共同研发等。在中小企业聚集地区,一些中小企业通过和公共实验研究机构的合作,努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开拓新的领域。1983年中小企业厅主导的“地方新领域技术开发事业”启动。它是由各都道府县选出一个行业,选定一个研究课题,由中小企业和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大学共同开发新产品。这一制度不只是帮助现有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事业拓展,更重要的是鼓励创业。

为配合各种扶持政策,实施了多年的技术改良费补助金制度也设立了各种特别补助框架,主要包括地方产业补助框架、企业激活补助框架、研发型企业补助框架等,明确了中小企业厅技术开发政策的方向。1985年颁布了《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这是和中小企业技术相关的首部法律。在世界迈向技术创新的时代,这部法律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扶持抓住创新机会的中小企业,鼓励这些中小企业致力于技术创新。

1985年“市场协议”签署,日元开始大幅升值。受日元升值影响,很多产业和企业遭受沉重打击甚至破产。为此,政府指导受冲击的中小企业进行事业转移,并给予了一系列援助。政府在帮助企业进行基础研究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开拓新领域、开发硬件技术设计的高级化等政策。1988年实施《融合化法》,鼓励不同行业领域的中小企业间的知识融合,进而开拓新领域。时代的发展也要求企业把重点转向开拓新领域、占领新市场。同时,政府也开始出台各项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

泡沫经济崩溃后中小企业技术政策的根本转变

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日本经济进入长期停滞的大转换时期,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市场不景气,国内产业衰退,很多企业都把工厂转移到国外。这一时期,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寄予厚望,期待它不断开拓新的领域进而为日本经济带来活力。1997年,沿用30年的“技术改善费补助金”再次更名为“创造性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补助金的目的是为了技术创新,让研发成果转化成经济活动。政府认识到为了确保企业活力,必须鼓励创业,于是开始制定各种政策。如1995年实施的《中小企业创造性活动促进法》旨在扶持创业未满五年,热心于研发新技术的年轻企业。

大转换时期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发生了根本转变。其变化体现在1999年修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中,政府要改变以往差别看待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观点;改变总是把中小企业当做社会弱势企业、并对其救济的政策立场;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多样性并促其发展;政府要把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动力源泉,政策立场要以中小企业的独立自主性为前提,要重点支持有创造热情的企业。这一时期,政府又公布并实施了《中小企业新事业活动促进法》,它是《中小企业创造性事业活动促进法》(1995)、《新事业创出促进法》(1999)及《中小企业经营革新支援法》三部法律的整合体。可以看出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及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经济活动的热情和决心。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政府特别出台了“中小企业技术革新制度”(SBIR)。革新制度规定了与中小企业相关的公共研究开发的补助金制度,相关政策中还规定了当企业把研究成果转化成生产活动时,可以享受融资、专利费的减免等措施。可以看出这是把以往的研究开发、市场需求等单个政策进行的统合与组合,把资金支持、活跃地区经济、支持冒险企业等政策的相互统和。

中小企业厅于2005年制定了“新产业创造战略2005”计划,选定了燃料电池、信息家电、机器人、信息等7个战略领域,并着手制定各个领域的开发目标。同时,政府也在为促进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中小企业的人才培养、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做着努力。在此战略指导下,相继实施了《中小企业制造基础技术高度化法》(2006年)与《中小企业地域资源活用促进法》(2007年)。因此,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虽然处于长期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但是汽车、半导体制造装配、机器人等加工组装产业领域的技术依然雄厚,支撑这些产业的零部件产业的高质量和优良性能受到世界各国的好评。

【作者分别为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战后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政策研究及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启示”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HB12YJ021】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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