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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与方法:“全国文化中心”作为一个命题

检讨书 时间:2022-04-14 10:11:38

[摘要]“北京文化”与“全国文化中心”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北京文化”属于一个区域文化概念,系指从经济活动、日常生活到民间习俗、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以至于精神生活等若干层次的整体结构,这个结构经历了数千年的积淀、演变、绵延,直到今天依然存在着,无论怎样的政治中心存在,它都存在着,不会有根本的彻底变化。而“全国文化中心”则是一个不断被建构的概念,它并不必然具有与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经验相关联的民间习俗、伦理道德作为支撑,甚至每一次重新建构基本上不触动这个层面,而更多地诉诸制度、法规、宗教、价值观、文学艺术和精神生活等层面。“北京文化”和“全国文化中心”各自具备自身的特征、活动规律,并非关联密切的联合体。解放以来,“新北京”建设的文化思想,建立在对“旧北平”封建文化的彻底否定的基础上,具有以全新的思想文化来重建全国文化中心的意志。研究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问题,需要有鲜明的文化政治思想视野。

[关键词]文化观念;全国文化中心;方法;北京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917(2016)02002707

在较长历史时期,人们都会在各种场合提及“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这一问题,它已经成为当今首都文化建设的热门词。然而,在使用这一说法的多数时候,存在着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把这个表述作为一个纯粹当下意义的所谓“规划”“远景”“任务”等,而忽略了“全国文化中心”存在的历史含义,即:从近期看,它是新中国建都于北京以来一直致力首都建设的中心工作,并被赋予了崭新的政治思想内容和极其重要的社会地位;从远期看,元明清至民国前期,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具有不同性质的文化内涵定位。二是都在有意无意地混同使用着“北京文化”与“全国文化中心”这两个概念,“北京文化”即“全国文化中心”,似乎不言而喻,认为它们属于同义互用。但是,认真反思一下,它们之间还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正是在这个差异的间隙,存在着破解当今“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这一命题的基本理路,我认为破解这一问题对于当下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参考,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即从廓清这两个概念入手,试图提出研究“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理念和方法。

一、廓清两个概念

“北京文化”和“全国文化中心”这两个经常被并举的概念,涉及我们当今面对的“全国文化中心”这个问题如何提出、在什么意义层面上提出,也就决定我们研究的路径和方法。本文的观点是:“北京文化”与“全国文化中心”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北京文化”属于一个区域文化概念①,系指从经济活动、日常生活到民间习俗、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以至于精神生活等若干层次的整体结构,这个结构经历了数千年的积淀、演变、绵延,直到今天依然存在着;无论怎样的政治中心存在,它都存在着,不会有根本的彻底变化。而“全国文化中心”则是一个不断被建构的概念(每一次政权更迭,都需要申明自己的文化政治、制度设计、思想观念、价值观等,元明清、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莫不如此),它并不必然具有与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经验相关联的民间习俗、伦理道德作为支撑;甚至每一次重新建构基本上不触动这个层面,而更多地诉诸制度、法规、宗教、价值观、文学艺术和精神生活等层面。“北京文化”和“全国文化中心”各自具备自身的特征、活动规律,并非关联密切的联合体。“北京文化”不等同于“全国文化中心”,而“全国文化中心”也并非“北京文化”的全部。

(一)关于“北京文化”问题

北京之存在,若始于先秦“蓟”“燕”之说,则有3060年之久,若是以公元938年辽代在北京建立陪都、号南京幽都府、开泰元年改号析津府为起始,则有1077年(938-2015年,中间存有短暂的时间建都别处)建都史。对于区域文化的北京文化研究来说,它的经典命题是属地性质的,即在区域的地理水文、博物气候、经济活动、社会结构、日常生活、风俗礼仪等,以及作为本土作家、艺术家对民族文学艺术的贡献。这个意义上的文化研究,相当于当下“北京学”研究的范畴

李建平先生提出一个编写《北京人物志》是否收入非北京籍人员的问题,对于这个论题具有典型性。参见文献[1]。。

“北京文化”在共和国60年里作为文化建设的术语之提出,缘自作为区域文化的北京文化自觉。1980年代中期的文化寻根思潮,与这一时代思想启蒙密切相关,总体特点是各区域文化民俗和历史独特性浮上了人物性格和命运的解读关系中,从而解决了人物性格和命运解读的意识形态单一性问题。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把社会生活区分为若干层面,例如意识形态、政治倾向、公共关怀、价值观(永恒的和当下的)、日常生活伦理道德、民俗习惯、历史意识等等,那么,以上文学指向的,是沉淀在人们行为和感性下面的北京人永恒性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民俗习惯和历史意识,而不再指向当代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和公共关怀系统。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北京文化作为一种区域文化的自觉意识在学术界开始形成。

问题的特殊之处在于,如何理解北京文化的属地性质与其建都之后作为全国文化权力中心的代表性问题。这一问题在辽金时期似乎并不明显,金中都时期北京区域的文化并非代表着中华文化全部特征,而仅仅具有这一区域中华文化的特征,关于这一点似乎不需要过多论述。但是,元代作为首都的北京是否代表着中华文化的典型特征、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着这些典型特征,以及明代北京具备全国文化中心地位的进程怎样(万历——嘉靖年间)?它与其他区域文化是怎样的关系?这些问题尚未被充分讨论。而有清一朝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它所代表的文化权力与江南士林的权力关系如何?它作为一个文化中心的性质与明朝之文化中心有着怎样的区别,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不过,无论怎样,上述问题只是北京作为有限度的区域政治中心(辽金政权)和作为整个中国的政治权力中心(元明清政权)的文化代表性尺度问题,作为区域的北京文化并非受这个政治格局的影响。无论怎样的政治格局和文化格局,北京区域文化都生存着、绵延着,养育着这一方水土。事实上,每一个政治中心的存在和更迭,都会对北京区域文化产生重要影响,积淀下一个政治中心具备的文化元素(这些元素我们在当今的北京日常生活和文化习俗里可以看到),这些有利于北京区域文化的绵延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元明清三朝作为全国政治中心的文化建设,与北京区域文化具有怎样的关系、从北京区域文化吸纳之文化元素有哪些?则鲜有论述。不过,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自938年以来的北京文化,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作为皇朝文化研究成果的中央文化,它具有封建国家文化的身份性质;另一方面作为区域文化而存在的北京文化,具有全民性特点。1911年以来封建王朝文化失去统治地位,北京文化在其现实性层面上基本失去了它前一个方面的代表性,而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区域文化身份的特征。应该特别提出一点,在元明清三朝北京文化拥有皇朝文化身份特征的历史时期,它与这一区域文化处于一种非融合关系,并未形成彼此融合互渗的局面,这与封建皇朝文化性质是一致的,值得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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