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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机关党员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

学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22 19:40:06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机关党组织由地位特殊,责任更加重大。机关党建应坚持以人为本精神,正确认识机关党员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参与者、宣传者、组织者和开拓者的特殊角色,充分发挥他们带头、引导、服务和创造的重大作用,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关键词]机关党员干部;和谐社会;角色和作用

[作者简介]李尚清,中共泉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福建 泉州362300

[中图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7—0011—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的各级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肩负着重大而光荣的责任。机关党组织是党设在党政机关的基层组织,不仅是党在机关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而且由于它处于党和国家各级机关的核心,地位特殊,责任更为重大。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全党工作的大局。因此,机关党建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精神,正确认识机关党员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进一步做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使他们自觉服务于这一大局,并发挥重要作用。

一、机关党员干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机关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

从整个社会大系统看,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是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子系统。但由于其地位特殊,对其他社会组织和成员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因此,认识机关党员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时,不但要清楚他们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还要强调他们特殊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机关党员干部最直接的就是体现在和谐机关的建设中。因为,党员干部不但是机关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和谐机关建设的主体。在机关人员中,党员干部占了相当的比例,有的甚至高达到100%。不仅如此,机关中的党员干部大多政治觉悟高,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透彻,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善于领导和组织群众,在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首先,机关党员干部中的领导干部在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没有机关组织中领导干部的组织和带领,和谐机关是很难实现的。其次,机关党员干部中的普通党员起着先锋模范的作用。“村看村,户看户,群众就看党员和干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可以在机关中起着强烈的示范带动效果,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必须做到:

1.要加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这是个老话题,却很重要。和谐机关,首先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特别是党员干部之间关系的和谐。如果大家遇事以大局为重、以集体为重,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相互支持,发展上相互促进,利益上相互礼让,上下左右一团和气,这不但是一个党组织凝聚力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里,党员干部就敢于带头而无后顾之忧。很难想象在一个“树大招风”、“枪打出林鸟”或者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环境中能有模范带头之人。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由于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难度也显著增大。因此,机关党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也应在吸取传统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遵循“贴近实际,务实管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才能取得实效。

2.要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途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也只有通过党内民主的途径,党员的基本权利才能得到维护和兑现,党组织才能听到党员的呼声,了解党员的意愿、要求,党员的主人翁责任感才能得到体现,聪明才智才能得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得到实现,党组织的生命力才能增强。机关党组织实现党内民主,有其明显的优势,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高、实现基本权利的能力强,而且党组织在发展党内民主过程中的时间、经费、场地等方面都有保证。但也存在明显劣势,最主要的是,在当前干部人事管理体制下,普通党员对领导、下级对上级都存在着严重的依附关系。人们为了保“饭碗”保平安或者为了得到提拔升迁等现实利益,往往愿意放弃那些“虚无”的民主权利。这样,机关党组织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班子特别是“第一把手”的思想意识、工作作风和个人品德。如果遇到独断专横、喜欢搞“家长制”、“一言堂”的领导,党员自己的“权利”都保不住了,还怎么带头创建和谐机关?在当前机关的现实中,喜欢“集中”不喜欢“民主”的领导普遍存在,党内民主受到很大的限制。解决这一问题,除了上级党组织要为机关党组织选好领导配好班子外,在考核和任用领导干部时要把民主作风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增加普通党员和群众对领导的民主作风评议的分量,特别是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化为适合机关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刚性制度:也只有在这种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环境中,党员创建和谐机关的带头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提高党员干部带头的积极性。激励就是激发人的动机,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过程。如果没有科学的激励机制,带头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带头的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出来。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奖优惩劣机制。这样,才能把党员干部带头建设和谐机关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

二、机关党员干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宣传者,机关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导作用

机关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这给机关党员干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而且机关党员干部本身就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对党的方针政策有更为准确的理解和切身的体会。因此,机关党员干部有能力也有义务和责任把党的方针政策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作宣传,主动担当起宣传员的角色。当前,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导作用,把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宣传到人民群众当中,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以实际的行动参与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

1.要求机关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形象。机关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群众也直接地从眼前机关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和所作所为来理解和描绘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就是说,机关党员干部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可见,机关党员干部形象好坏事关重大。如果群众感到党员干部的形象不好,不但会使其传达的信息的可信度大打折扣,而且会影响党和

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而影响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一定要彻底改变那种“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形象和做做样子的形式主义,坚决惩处那些凭着职权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害群之马,主动消除那些造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和谐的因素,真正树立起“亲民、爱民、为民、利民”的人民公仆形象。这是做好宣传员这一角色的前提条件。

2.要求党员干部要正确理解和主动宣传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首先要正确理解。要在全面理解上下工夫,千万不能浮光掠影、断章取义;要在深度上下工夫,尽量避免浅尝辄止、不求甚解;要在把中央的精神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方面下工夫,力戒理论和实际相脱节。其次要主动宣传。要主动把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和原则要求体现在具体的执政行为中。切不可言行不一,缺乏说服力,要主动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宣传,为群众指点迷津、答疑解惑。

三、机关党员干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组织者,机关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服务作用

作为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机关,党政机关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可见,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机关的党员干部就是主要的组织者、管理者。正如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两会”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指出的:“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无论机关党员干部是组织者也好,管理者也好,都应该发挥公仆应有的服务作用。

1.着力调整党员干部的执政行为。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群众。机关中党员干部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代表党和国家拥有和行使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无论是从党的性质、宗旨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还是从西方政治思想家关于权力的来源和作用的阐明和论证来理解,权力的本质就是服务。因此,作为机关的党员干部,应该从服务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自觉调整自己的执政行为,转变不良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切实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群众,为建立和谐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2.着力协调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从根本上说,就是利益关系的协调过程。从总体上说,党和人民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具体到每个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之间的现实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却是客观的事实。特别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的利益关系矛盾开始暴露出来,并呈多样化、复杂化、激烈化的特点,这正是中央适时作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现实意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更不是压制或排斥矛盾,而是矛盾能得到及时并且是公正合理的解决。作为机关党员干部,正视矛盾存在的客观事实,主动协调好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是新的挑战,也是有所作为的新机遇。做好这一工作,党员干部个人或是所在组织,不能与其中的一方形成潜在的或是现实的利益共同体;不能超越组织赋予的职责权限;应该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前提;所有工作都要依法、合理地进行;要尽最大的诚意、努力和耐心。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社会因素,促使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朝着健康、协调的方面发展。

3.着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不同社会成员和组织在发展上存在适当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这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社会发展效率。可是如果差距太大,和谐的难度就会加大,相对地,不和谐因素就会增加。特别是有些社会成员在社会的发展中相对地落后了,而产生落后的原因有些是不以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如先天的遗传素质、社会的制度安排、家庭出现变故等等。这样的困难,如果没有外力的扶持和帮助,马太效应的作用就会加大差距的发展,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构成威胁。尽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是机关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落实党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四、机关党员干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开拓者,机关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创造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和实践,没有模式可循、更没有经验可鉴,只有靠全党和全国人民不畏困难艰辛,不断开拓创新。可见,机关党员干部不仅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宣传者、组织者,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开拓者。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创造作用,提高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创造力。

1.要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大胆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是难免的。特别是传统思想意识的束缚,原来工作方式方法的惯性,既定体制机制的制约,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积累和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都会使和谐社会的建设遇到重重阻力。这些问题的突破和解决,只有依靠党员干部,把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及原则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大胆地创造性开展工作。

2.要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善于把群众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加以总结、提高。提出有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推动者和创造者。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广大人民群众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和创造力量。党员干部应该尊重他们的创新精神,把他们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加以总结、提高,提出有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甚至转化为机关富有成效的工作措施或工作制度,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和谐社会的建设,把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体现在和谐社会建设中。

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上两点,就要有正确的群众观点,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求真务实。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不断学习和锻炼,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做一位新时期学习型、创新型的党员干部。

[责任编辑:荷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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