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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

市场调研报告 时间:2021-08-05 10:10:18

摘 要:医疗领域关系人民大众生命和健康,它与我们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由于医疗资源的匮乏、行业规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医疗工作专业性较强、医疗用品市场相对封闭等因素,导致该领域职务犯罪高发,医疗腐败、医患矛盾凸显。本文从医疗领域犯罪的犯罪特征出发分析犯罪原因,从而提出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以期为此类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医疗领域;职务犯罪

一、基层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主体身份特殊,多为有部分权力职责的负责人员

基层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人多身居要职,大多对购买、使用医疗器械、药品等有很大程度上的发言权或决策权。其中,有对采购药品有决定权的医院院长,有对买什么药品拥有提议权的主任,还有对处方有决定权(决定是否用药)的医生等。特别是在药品、器械采购招标的活动中,很多领导可以很大程度上对结果进行掌控,而他们就成为本罪的高发人群。

(二)犯罪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及基建工程环节

医疗领域职务犯罪在以下环节中发生频率较高:一是采购设备的环节。在我国,医疗器械设备长期处于一种紧缺的状态,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上的大部分医疗设备的销售者多使用“高额回扣”等诱惑购买者违反职业规范来选择他们的产品,导致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被破坏。二是采购医院所需要的药品的环节。药品购买与设备的采购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许多医院的中、高层级领导的职务犯罪就源于此。三是基础工程建设的环节。医院基础工程的建设往往总额较大,涉及面较广,并且工程的利润较高,而进度和质量都很难监督控制。因此,这类犯罪虽与医院的设备和药品没有直接关系,但犯罪所得的金额较大,作案手法更为隐蔽,危害性也更大。

(三)行业特征明显,潜规则盛行

本领域职务犯罪潜规则主要表现在医药购销环节,从药品招、投标,到院方准入,再到临床用药,整个利益链都与药品回扣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某种程度上,收回扣已成为该领域公认的潜规则,一些医药销售者的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给付一定比例的回扣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已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

二、基层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体制机制不健全

腐败产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医药卫生系统而言,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不健全、监控的方式不完善、工作人员的思想不坚定等方面。医院本来就是服务大众的公益性事业,但是由于政府基于财政负担的考虑,减少对医院的投入,使其经济来源很大程度上靠自己。与此同时,医疗行业的服务价格有明确严格的界定和限制,导致以药养医成为医疗行业首选的最有效益的补偿途径。

(二)监督管理不完善

在监督控制方面:其一,医疗机构在进行市场活动的过程中,作为其监督管理者的医疗管理机构并没有及时调控自己的职权,对医院的监督控制不够,未能有效的监管。其二,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的药品、设备的定价和购买程序都应该有监管,其监管失职使得设备和药品在销售过程中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我国实行的是顺加定价的药品定价机制,从药品生产厂家到医药销售公司再到医院,各个环节都需要从中获得一定利益,由此导致药品的生产者在向国家申报药品价格的过程中故意抬高价格,造成药品销售出现巨大的利益空间,为医药購销商业贿赂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其三,医疗领域的专业性,让老百姓只能被动的接受价格,而医疗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因为利益关系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思想意志不坚定

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能够坦然面对利益的诱惑,不良心理随之产生,这是造成医药卫生系统腐败行为的主观原因。众所周知,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医疗资源紧张而导致医务工作者工作任务重、风险高、难度大,而医务工作者的工资收入很难与其工作付出成正比,其收入偏低,心理落差大,使他们在面对成本低、效益高的物质诱惑时,极可能出现道德问题。

三、防治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加快系统内部改革

首先对医疗工作者提高收入是必由之路,保证他们的正常的收入,争取与其劳动量和工作压力相适应,减少其靠药增加收入的压力。其次,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就要改变医院的营利方式,变“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将“医疗”作为立足点,构建医院营利手段,将之前医院主要由药品来获取收入的方式变成依靠医疗工作本身,可以将门诊药房独立于医院之外,将在医院看病,不一定在医院拿药变成常态,进一步从根本上减少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中常见的“吃回扣”“拿赞助费”等非法活动,切断医院利润对药品销售的过度依赖,使二者在经济上有独立性。

(二)加强监督监管

监督监管首先要从内部入手完善财务和人事制度,加强医药卫生系统内部监督,对事关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的主要岗位,应当将权利进行分解,使其相互监督,而对于重大的决策更应该公示公开,从而保证医院内部运行阳光透明。其次是建立药品使用巡查制度,对医生的用药数量、种类进行定期检查,对滥用药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升职业素养

首先,职业道德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方式,对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如开展法制教育的相关课程、讲座,使其养成良好的行医风气,也使医疗领域逐渐形成良好市场环境,把好给付和收受两个关键的关口,彻底杜绝回扣、感谢费等违法违纪现象。其次,要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的方式,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依靠检察职能,通过警示教育,使其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远离犯罪,保持清正廉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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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星.西方法律思想导论:传说与学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274.

[3]潘志清,王海波.如何通过教育预防职务犯罪[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58.

[4]高铭暄,陈璐.当代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J].法学杂志,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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