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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与处理教学重点

社会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3 11:16:53

[关键词]中学历史,教学重点,教学内容,美国联邦政府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3)15—0043-04

教学重点是教学内容的核心部分,是达成教学目标的最重要依托。一堂课的设计之中,如何确立和处理教学重点是教师必须考虑的关键环节。今年4月,笔者参与并指导了我院本科生参加了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历史教育专业教学技能竞赛。本文结合参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为例,就如何选择和处理教学重点这一主题,略谈自己的体会。

一、一堂课的教学重点取决于其立意与目标

一堂课的教学重点究竟如何确立?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有人认为,一节课的标题所指就是教学重点,本课教学重点就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这节课的教学内容也应围绕此展开;有人认为,一节课涉及多个史事,其中的最重要史事就是教学重点。本课涉及美国独立后的形势、1787年宪法、两党制等多个史事,1787年宪法无疑是最重要的,它就是教学重点。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过,如果细加考察,似乎仍存在疑问:“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属于历史事件,它虽是标题,但与单元主题“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所强调的“政治制度”存有一定距离,以此来确定教学内容,不免偏重于联邦政府建立所涉及的时间、人物以及相关事件等,涉及政治制度的内容反而不多;“1787年宪法”可能更接近于政治制度,不过,它仍属于文献法典,涉及内容面广,以此来组织教学内容也有可能走偏。

教学重点的选定,可以从“某一史事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某一知识在整个教材中的地位”,“某一内容对学生认识上的作用”等方面来考虑。如果循此思路,综合考量并聚焦其可能的选定维度,笔者以为,一堂课的教学重点,取决于其立意与目标。本课课程标准的要求是,“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而本课所属的单元主题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实际上要强调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及其特点。

本课的立意,显然要突出制度变迁,彰显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特点。代议制的内容十分繁杂,涉及议会制度、政府制度、政党制度等多个方面。如何突出其特点?课程标准要求“说出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在这里,并不是要从政治学意义上“说出”“比较”,而是要从历史角度、具体地加以说明。每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各不相同,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各有自身的特点:英国是渐进式的发展道路;美国在北美大陆确立了史无前例的共和国;法国确立共和制的道路艰难而曲折;德国是统一和制宪两个主题并行。况且,在制度层面上,代议制在这些国家的表现也各有差异。如何历史地说明美国政治制度的确立?如何历史地分析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较其他国家代议制的不同?这应为本课教学内容的聚焦所在,也应成为本课的教学重点。

二、解决教学重点需要关注若干关键“节点”

教学重点作为教学内容的聚焦所在,其内容指向与本课教学的立意、目标紧密相连。更直观地说,它是映射教学立意、达成教学目标的最重要载体,内含着体现教学立意、目标的多重内容维度。教学重点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多数情况下,其解决过程需要若干个关键“节点”,需要相关的内容支撑。“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的教学重点,主要在于如何历史地说明美国政治制度确立,如何历史地分析美国资产阶级代议制较其他国家的不同。解决上述教学重点,需要阐述美国政治制度何以能够确立的若干历史因素,需要分析美国政治制度何以与其他国家代议制不同的多重“美国”特色。

其一,美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因素溯源

美国政治制度为什么能够确立?一般的背景介绍是,美国独立战争后,各州之间松散且缺乏联系,中央政府对内无法实现关税、货币与法律的统一,极大地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对外缺乏共同防御、抵御外敌的合力,美国统治阶层感到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如此的介绍能说明美国为什么要加强中央政府权力,却不能解释美国为什么要实行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共和政治体制。美国政治制度有自己的特点。美国为什么确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与其自身独特的历史因素有直接关系。为此,至少须分析以下两个关键“节点”:

“节点”1: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基因

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大多源属欧洲移民,他们曾受宗教迫害与特权压迫,崇尚自由和民主,藐视封建传统。生而平等是他们绝大多数人的信念追求。《独立宣言》的署名者霍浦金斯说:

普天之下,为了失去的自由而甘愿离开祖国,在一个新的和未开垦的国家历尽千辛万苦,这样的人是绝无仅有的。

《独立宣言》宣布脱离英国的理由,并不仅是所谓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压迫,而更重要的是其“天赋人权”的信念追求: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针对英国王权的限制,《独立宣言》宣称要解除对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可以说,“天赋人权”是北美十三个殖民地走向联合的观念基因,它催生美利坚合众国诞生的思想前提是:人人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政府只能从民众中获取应有的权力;政府存在的唯一理由是确保民众享有自下而上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后林肯在其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之中,将这一思想精辟概括为“政府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美国为确保民众权利、防止政府专权而确立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是这一思想基因的拓展与实践。

“节点”2:民间社会的契约精神与传统

美国国祚时短,无大陆国家深厚的诸如专制、等级之类的封建传统。美国既没有欧洲意义上的贵族,也没有具有特权的教士阶层。美国立国之时,其原住民并没多少影响。来自欧洲大陆的移民,构成美国早期社会的主体,其中又以“五月花号”船上的移民为典型。这些移民多为受英国统治者迫害的清教徒。为未来秩序与自由确保计,这些清教徒在登陆前订立了《“五月花号”公约》,其基本理念恰恰是以清教徒信仰世界里的社会契约精神为依托: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法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五月花号”公约》所表达的是清教徒自愿、自我社会管理,以及社会自治的契约精神。此契约精神深深影响了美国早期殖民各州。1787年宪法将这种精神上升至政治制度层面,由此达成了联邦政府与地方各州的分权自治。

其二,美国政治制度的“美国”特色分析

美国政治制度有何自身特点?教材的一般介绍是: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可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国家权力分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三者独立平等,但互相制约,以防止专制的出现。课堂教学之中,处理此部分内容的一般做法是:用图表法示意三权分立与制衡;用案例法说明三权分立的关系,比如,用尼克松水门案、克林顿被弹劾案来说明国会对总统的制约;用罗斯福新政时期政府与最高法院的较量来表达司法与行政之间的分立与制衡。上述做法虽能使学生感性认识美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却不免存有以下欠缺:一是用图表、案例直接加以说明,显然只揭示了其政治学特征;二是美国政治制度是不断发展演变的,所谓尼克松水门案、克林顿弹劾案属美国现当代政治事件,并不能恰当反映近代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笔者以为,历史地揭示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既需要结合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更需要适当梳理美国政治制度发展的源与流。为此,须分析以下“节点”:

“节点”3:三权分立与“立国”宪法

美国联邦政府建立的初衷,虽为强化中央政府权力,却并非要建立中央集权。课堂教学之中,有教师将其与封建专制王朝作对比,称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是为了防止中央政府过度专权。这种提法显然并没有考虑美国立国的特殊历程。如上所述,美国之所以实行三权分立,有其与生俱来的“天赋人权”基因。考察美国的建国历程,中央政府并不存在专权的可能性。从《独立宣言》宣布英属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独立、1781年《邦联条例》声明的十三个殖民地的“永久联合”,到《1787年宪法》所规定的“更加完善的联合”,《1787年宪法》事实上成为美国的“立国”宪法。美国以立宪建国,宪法先于国家权力而存在,其立国机制决定了宪法在国内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也是美国有别于英、法、德等近代欧洲国家先立国后制定宪法的特殊之处。《1787年宪法》是美国联邦政府建立的依据,三权分立构成了美国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形式。此种形式下,美国总统、议会都由民选产生,也都对选民负责。同为代议制,它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有着显著区别。同为联邦制,它与德国相较,也有着极大差别。

“节点”4:分权制衡与州权妥协

分权制衡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分权制衡是在何种背景、条件下确立的?教学之中却通常解释不清。多数情况下,涉及相关的背景,教师会分析联邦政府强化中央权力的必要性、提到宪法制定者们达成了妥协,有的甚至还能提到这是一种政治智慧。如此分析,显然并不能揭示分权制衡机制确立的特殊背景,进而也就不能讲清分权机制确立的美国特色。为什么说这种妥协是一种政治智慧?分权制衡究竟是如何实现的?事实上,与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美国的立国经验具有特殊性:州的存在早于联邦,州权先于联邦权。联邦政府成立之时,地方州权相当强势,中央权力微弱,分权制衡的政治机制正是建立于各州权力妥协的基础之上。联邦政府除拥有军事、外交等宪法明文列举的权力外,其他未经规定的权力仍分权于地方各州。即使地方大、小州之间,其分权制衡也贯彻于参、众两院的权力分配之中:参议院名额采取大、小州权平等原则,众议院名额依据各州人口;任何法案须经参众两院批准才能生效,参议院、众议院互有对另一方的绝对否决权。上述分权制衡机制是美国政治制度的特色,它又是1787年宪法制定过程之中各州代表相互妥协的结果。这种妥协,虽远不及“用一只手去扑灭国内燃起的大火,同时能用另只手在国外挥舞火炬”的法国大革命那般雄壮,却又是人类政治制度文明创建过程中的另一番审慎、冷静与智慧。

“节点”5:“第三只眼睛”看华盛顿

作为联邦政府第一任总统,1787年宪法的主要制定者——华盛顿是本课须要涉及的关键人物。教材叙述华盛顿任满两届,不再参选总统,以此说明美国总统任期的特点。课堂教学之中,教师通常将华盛顿与康熙、路易十六等作对比,赞扬华盛顿不恋权,不计名:赢得独立战争后,作为手握兵权的总司令,本可登上君主宝座却“不为”;任职总统之前,踌躇再三;任职总统之际,屡屡表示去意。凡此被视为华盛顿个人卓尔不群的政治品性。以上叙述皆都属实。不过,若要换个角度看,华盛顿的上述品性是有民族特性与社会背景的。当华盛顿率领民众,在法国帮助下赢得独立战争之际,北美十三州人民仍坚持“五月花”时代以来形成的契约自治传统,几乎一致反对中央集权与强权君主。“当一场争取自由的战斗行将结束之际,那支由一个人人崇拜的将军统领、带着巨大光荣的胜利之师,将可能变得比那被赶走的暴君更为可怕。”当华盛顿宣誓就任总统之时,美国社会舆论界充溢着对政府暴力、专制暴君可能出现的警惕与排斥。政治精英们所关注的是,不允许恺撒或克伦威尔第二在美国出现。换言之,华盛顿个人品性的偶然,背后却有着美利坚民族特性、社会思想等因素的必然。这也可间接说明美国政治制度形成的特点。

美国政治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历史地看,美利坚民族的早期成员多来自欧洲移民,它通过战争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确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其政治体制既有别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又是对欧洲启蒙政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课堂教学之中,还可让学生回顾古代希腊民主政治的产生、欧洲启蒙思想,从历史的角度理解西方代议制,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发展的源与流。让学生明白,欧洲启蒙思想家诸如洛克、孟德斯鸠等人的民主思想与分权理念,虽然在欧美大陆广为流传,却只能在美国独特的历史脉流、社会土壤之中得以完美实践,开花结果。如果说启蒙思想家们是人类理性的科学家,那么,美国政治制度的那些设计者,无疑是制度设计领域里出类拔萃的工程师。

以上,探讨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一课教学重点的选择以及与处理教学重点相关的几个关键节点。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节点可能并不是最好的。只是,就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教学案例而言,它们可能更聚焦于本课教学重点,更能揭示相关历史对象的个性特征。本文旨在抛砖引玉。教学重点是教学实践中常涉及、却又易被忽视的话题。倘若本文能引起教师们的些许关注,引发他们在选择和处理教学重点时能有更深入的思考,能使我们的历史课堂更有历史学科特点,则实属不易之幸事。

【作者简介】王德民,男,1969年生,山东泰安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历史学科教学论研究。

赵玉洁,女,江西南昌人,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历史学科教学论研究。

【责任编辑:王雅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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