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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不忘初心奋力振兴

社会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8 10:09:04

在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时刻,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弄清楚“从哪儿来、往哪儿去”,既是一代代共产党人奋斗求索的精神命题,又是习近平总书记提醒广大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的重大现实问题。因此,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初心到振兴,在时刻铭记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缔造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初心基础上,牢记使命再出发,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坚实的物质文化基础。

坚守国有经济的领导地位是共产党人的初心

早在1940年,毛泽东撰写的《新民主主义论》,对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及其新政治、新经济、新文化作出了科学的判断分析。在论新民主主义经济一章中,毛泽东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共和国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又进一步指出:“在现阶段上,中国的经济,必须是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经营三者组成的。而这个国家经营的所谓国家,一定是不要‘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国家,一定要是在无产阶级下面‘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义国家。”1947年,毛主席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分析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时指出,“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

1949年,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再次指出:“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由此可见,早在新中国建立前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奠定了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初心,“国有”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真正的全民所有即“公有”,国有企业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领导力量,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实基础。习近平同志也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地位重要、作用关键、不可替代,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依靠力量。”“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这些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要论断表明,一代代共产党人都在坚守着国有企业发展的初心。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共产党人仍将一以贯之地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国有企业的领导地位,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坚强柱石。

国企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习近平和毛泽东的心是相通的,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指出,要“理直气壮”“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风险能力”,成为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坚实基础。在当前国企改革实践中,国有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得到充分的继承,国企在改革中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高度统一。

做强做优做大国企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需要和实践需要

70年来,我国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尽管在探索的道路上有曲折反复,但本质上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革命和发展。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根本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的特征作出了深刻的分析,指出:“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差别的生产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也就是说,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要进行不断的革命实践活动,消灭私有制并建立公有制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精神观念。作为共产主义者,即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在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往复运动中始终面对着并指向改造社会现实这一历史总问题。当今中国的总问题就是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这一最直接的实践需要首先是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需要,需要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需要国企在实践中做强做优做大。这种需要推动的社会运动就是在理论和实践双重需要下展现出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运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根本政治保证

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管理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着脊梁作用,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而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根本政治保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过去一段时期,由于在一些企业中削弱了党委职能,导致出现国企发展中党的领导作用、党的建设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近年来,党中央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2015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作为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彻底扭转了国企发展中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近年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应当看到,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还有很多路要走、很多坎要迈,需要大力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将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转变为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企业优势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种应景的口号和空洞的态度,而是具体的企业经营实践,要通过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的健全来切实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因此,国企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落实党建进章程要求,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推动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国企党委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牢牢掌握企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国企经营管理的基本方针

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虽然一直都在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但也曾出现具体措施不力的情况,有些企业甚至削弱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来强化个人负责制度,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需要在企业组织制度上充分保障工人阶级行使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毛泽东在《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注和谈话中》指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障。”毛泽东还曾倡导“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在国企管理中强调政治挂帅和群众性技术革命,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让工人阶级参加到企业管理工作中。虽然时代发展变化了,但这些思想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发展经济的宗旨,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要由人民共享。只有把这一思想落实到企业组织制度中,创造资本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才可能实现企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才可能为进入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国企改革需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国企承担着引领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历史使命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波诡云谲,零和博弈、冷战思维、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上升,我国企业亟需的先进技术、关键技术越来越难以通过正常的国际经贸交往获得,逼迫我们必须走自主创新、自力更生的道路。国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脊梁骨”和主力军,必须担纲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任,必须在改革大潮中主动作为,尽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带领中国企业广泛参与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为塑造更加坚实的国家发展能力做出应有贡献。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发挥“六种力量”做出了新的定位,即“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这“六种力量”新定位表明,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期盼更高也更实,“共和国长子”承担着比非公企业更为重大的历史使命,必须要苦练内功,深化改革,聚焦主业实业,集中力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从而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要避免“左”“右”两种倾向

国企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一些理论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在指导实践、实操过程中出现分歧。一些所谓“左”的倾向认为国有企业不能动、不能改,一改就会失掉社会主义的性质;一些“右”的倾向主张全面改、迅速改,甚至是用种种手段导向全面私有化。笔者认为,这两种倾向均未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问题,在认识事物发展规律上一种认识囿于静止,而另一种认识失于片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改革的原则立场作出了阐述,明确指出“改什么、怎么改必须以是否符合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根本尺度,该改的、能改的我们坚决改,不该改的、不能改的坚决不改”。国企改革當然要遵循这样的原则,而“左”“右”两种倾向都是片面的、要不得的。

全民共享国企发展和改革利益是公有制经济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将国企发展改革工作推进到新的历史阶段。其中,国有资本划转社会保障基金改革就真正体现了公有制经济的本质特征,让全民共享国企发展和改革取得的利益,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求的全民普惠劳动成果的实现。2018年,国资委启动了两批18家企业821亿元的国有资本划转,2019年将全面推开这项改革,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2019年将完成第三批35家企业5 217.13亿元国有资本的划转。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划转后的国有资本使得社保基金能够长期享受资本红利,缓解社保降费征缴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大幅增加社保战略资金储备,形成国企经营成果回馈全社会的正向机制。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作为财务投资者引入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在不影响企业日常经营条件下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国企的公司治理结构。总之,这只是国企改革体现公有制经济属性让全民享受改革红利的一种方式,既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实现了多方共赢,又达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的和愿景。

国企改革要避免片面性盲目性,走出“放乱管死”的怪圈

我国国企同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生成环境不同,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同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成的企业有着根本性的差别,不可能与生俱来就有一套完整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而需要进行艰苦的改革。在此过程中,尤其需要避免改革思路上的片面性和路径上的盲目性,切忌被新自由主义思潮误导,激进推行完全市场化的改革。

从历史上看,我国产业组织形式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而变革,企业隶属管理关系经历了多次中央和地方转换,国企管理曾经陷入了一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又放”的恶性循环,无法突破“条条块块”的矛盾。要走出“放乱管死”怪圈,首先需要正确看待政府对国有企业发展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定位更多体现在引导、支持、扶持和杠杆撬动上,不能“越俎代庖”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进入国企改革的攻坚深水区,在国企发展的困难敏感期,政府相关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底线思维,经济政策要“雪中送炭”不能空位,社会政策要兜底不能缺位。另一方面,改革还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并支持国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运营管理体系、组织管理架构以及科技创新、薪酬激励等体制机制,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效益。可见,国企改革是一个综合统筹的过程,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问题,片面和盲目的改革将把国企带入“放乱管死”的怪圈,这样的改革难度可想而知。

国企改革要增强自主性能动性,迈上“凤凰涅槃”大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加强是在深化改革中通过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而不是抱残守缺、不思进取、不思改革,确实要担当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在推动改革措施上加大力度。也就是说,国有企业要“凤凰涅槃”,就必须摒弃以前国企的畸形特殊性,使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凤凰涅槃”的过程定然会伴随着艰辛的探索、新生的阵痛,但无论怎么改,都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规定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和途径。拿正在推进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央提出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而发展公有和非公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把这两种经济成分联系在一起的新的实现形式,是新时代公私合营的新探索,与新中国成立初的公私合营一样,这是创建一种新阶段的经济形式,为社会主义进入中高级阶段创造了经济条件。“混改”不是私有化,依然是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因而必须严格程序、明确范围、公正透明,不能“一混了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把国企改小、改垮、改没。只有系统而科学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切实转变为指导实践的自觉行动,我们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改革失败,迈上国企“凤凰涅槃”的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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