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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9 10:22:12

摘 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改革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旨在实现“耕者有其田”与变革乡村社会秩序的革命。这场革命解放了农业生产力,重组了乡村基层政治结构,引起了乡村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动,促进了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因素的生长,使得乡村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上都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乡村社会每天都在改造进步之中,每个人的生活也都处在发展变化之中。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有效促进了当时中国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对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的变迁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中国乡村社会变迁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5)01-0136-05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仅迅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而且带来了乡村社会前所未有的巨大变迁。“对于中国几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来说,这意味着站起来,打碎地主的枷锁,获得土地、牲畜、农具和房屋。但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还意味着破除迷信,学习科学;意味着扫除文盲,读书识字;意味着不再把妇女视为男人的财产,而建立男女平等关系;意味着废除委派村吏,代之以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机构。总之,它意味着进入一个新世界。”①学界虽然在土地改革运动研究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乡村社会变迁角度来研究土地改革运动的影响则尚有进一步深化拓展的空间。本文试图从解决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增强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优化乡村社会的阶级结构、促进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因素的生长等方面,就土地改革运动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影响作些分析探讨,为新时期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一、有效解决了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

由于西方列强的多次入侵和反动政府的残暴统治,近代中国乡村社会兵连祸结,灾荒不断,农业生产力遭到空前的浩劫和摧残。据李约瑟统计,在近代史上,中国每6年就有一次农业破产,每12年就有一次大饥荒。②在灾难的往复循环之中,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在20世纪30年代,“年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大约在58元(15美元)左右(按1933年价格计算),排名近于各国之末。”③1943年,河南省发生特大蝗灾,加之水、旱、风、雹诸灾相随,“全省110县,灾区几占百分之九十。灾民达3000万,饥饿丧生者以万计。外出逃荒者不绝于途,卖儿鬻女者随处可见。”④以农业为主要谋生方式的中华民族,却时常遭受着饥饿和死亡的威胁。据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估算,近代中国,平均每年有300万到700万人死于饥饿。⑤1949年7月,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致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信中写道:“(近代史上)每一个中国政府必须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政府是成功的。国民党曾企图用制定许多土地改革法令的方式,以谋解决这个问题。这些法律中有的失败了,另外则遭忽视。国民政府今

收稿日期:2014-08-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农业政策与农村社会变迁研究”(11BDJ016)。

作者简介:李伟,男,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烟台 264025)。

日所面临之艰难,大部分正为了它不能以充分的粮食供给中国民食。”⑥据统计,与1936年相比,1949年中国的粮食产量减少约1/4,棉花产量减少1/2,农民占有粮食平均每年只有100公斤左右。⑦民生凋敝,至此已极,解决吃饭问题是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个沉重历史负担。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中国农村百废待兴、民不聊生的状况,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1949年12月,周恩来在全国农业会议上指出:“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没有饭吃,其它一切就都没有办法。”⑧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年底,共没收、征收了约7亿亩(约合4700万公顷)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分给了约3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免除了高达3000万吨以上的粮食地租,占全国60%—70%的农业人口获得了所于自己的土地,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⑨由于新的土地制度赋予和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他们迅速组织起来,兴修水利,积极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以基本结束土改的1952年同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2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增长46.1%;棉花由44.4万吨提高到130.4万吨,增长193.6%;全国农业总产值由326亿元增加到484亿元,增长48.47%。这是纵的比较,再看横的比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49年至1953年,我国人口增加4629万,而我国按人口平均的粮食产量仍由1949年的418斤上升到574斤,增加37.3%。与同期的日本、英国、印度、巴西等国家相比,这个增长幅度也是最高的。”⑩据1952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农民平均每人货币收入的变化情况是:1949年为14.9元,1950年为18.7元,1951年为23.6元,1952年为26.8元。”土地制度改革后,“农民的生活有了根本改变,过去是‘糠菜半年粮’,现在是苞米饼子成了家常便饭。过去从没有穿过棉裤的人,也开始穿上了干净的细布衣服。在这里(乡村),再看不到乞丐,再看不到游手好闲的人”。少数发展快的农户富得已经冒了尖。这充分表明,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把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把农民从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下解放出来,第一次完全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充分结合,自由的农民在自由的土地上耕作,释放出长期被压抑的巨大潜在生产能力,这就为解决乡村社会的贫困与饥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增强了农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促动了土地所有权的变更,而且也促成了乡村基层政治格局的变动。与以前相比,国家力量全面深入乡村社会,乡村政治权力有了重大转移,乡村政治秩序优化,使农民既有对党、政府和领袖的感激和信任,又有对新政权的忠诚与敬畏,从而产生了一种情感上和政治上的归属感。

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国家委派的最低一级行政官吏仅至县级政权,县以下主要依靠体制外的“一些有土地财产和国家功名双重权利资源的特殊人员”来进行治理,形成“县官治县,乡绅治乡”的局面。这些乡绅借助国家功名与乡土权威,一是辅佐官府进行道德宣化,向农民征收各种杂税;二是代表本乡利益,领导地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制约官府对农民的掠夺,充当“保护型经纪人”角色。后来,随着西方列强的不断入侵,国家加大了对乡村的榨取力度,原有的乡绅逐渐被土豪、恶霸所代替,“赢利型经纪人”取代了“保护型经纪人”。他们截留、吞噬着乡村资源,消解着国家权力,使乡村社会变得日益萧条。

20世纪初,中国开始了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艰难历程,乡绅这种“中间人”已远远不能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作为国家与农民的中介,无论“保护型经纪人”还是“赢利型经纪人”都在与国家争夺乡村社会的政治与经济资源,扮演着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隔绝者”角色,使得乡村处于“一盘散沙”的离乱状态。建立正规的基层行政机构,加强农民与国家的联系,将分散和外在于政治的农民组织到国家的体系中来,建立农民与国家沟通的治理体制,是中国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必然要求。孙中山曾试图以地方自治为基础,以“民权”“民治”为渠道,在帝制的废墟上建立一个现代国家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因为他没有动员广大农民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曾借助保甲制度试图在乡村重建权力结构,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最后却成了聚敛税赋、征抓壮丁的工具,加剧了农民与政府的矛盾与对抗,保甲制度的推行最终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乡村治理成了“无根的统治”。农民还是游离于政治之外,继续重复着世世代代都差不多的生产和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以土地问题为核心,开始对乡村社会进行全面治理,使中国乡村的政治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农民成为乡村政治组织的主体。土地改革运动伊始,党就派工作队进村入户,领导农民打倒了土豪劣绅,不断拓展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的社会基础。在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的同时,还取缔了族权和绅权,铲除了国家经纪人体制,摧毁了封建的保甲制度,将乡村权力转移到农民协会手中,一切重大问题均交农民协会讨论处理,开始重塑乡土社会权威。其次,重建乡村基层政权。在农民协会的基础上,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和建立乡村人民政权,并成为领导群众进行生产和行政管理的国家政权基层组织。“每乡脱产干部确定平均为3人,1953年每人供给的生活费平均为180元,即每月15万元(旧币,1万元折合新币1元),生活费由上级政府承担。”这就避免了乡村“盈利性经纪人”的出现,乡村基层政权牢牢地掌握在广大农民群众手中。再次,在广大乡村普遍建立党组织。这一时期,“革命的国家政权与以前的国家政权的区别主要在于解放后的国家机器借助于另一种非正式的国家权力机构:中国共产党。”党的各级组织与正式的国家机构在每一层次上平行,直到乡村。村级党组织成员是在土改中涌现出来的农民积极分子,他们不是领薪的政府雇员。他们通过党组织而非通过正式的国家机构为新政权服务,有效地在村庄里贯彻国家意志,在维系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运行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填补了由于“国家经纪人”的缺失而出现的乡村权力真空,又避免了国家基层机构的无限膨胀,减少了政府的支出与农民的负担。

伴随着乡村基层政治格局的更替,国家权力无论通过土改工作队、乡村政权组织还是党组织,都更垂直地深入到乡村社会基层。这就打通了历史上长期以来国家与乡村的阻隔,将乡土社会统合到国家政权体系中来,提升了农民与新国家之间的融合度。这样,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被改造成了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农民全面置身于国家和政党的共同体之中。这时的国家对于农民来说,已不是原来的一个外在抽象,而是始终伴随他们日常生活的实体。国家意志通过这样的实体,一点一滴地渗入农民的头脑,每个村民都直接地感受到国家的权力。这样做的结果,强化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政治沟通,使得“无政治的农民具有了政治意识,被动员到党的目标之下”,并强化了农民的政治认同。这种不断高涨的政治认同表现在农民对党和国家政策的政治热情、对乡村政权的积极参与以及对农业生产的不断投入等方面。在他们看来,新国家不是别人的而是属于自己的,“家”和“国”已经融为一体。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农民赢得了土地,政府赢得了农民,这也为后来的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优化了乡村社会的阶级结构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基本上沿用了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所依据的划分阶级关系的原则和方法,以阶级标准对原有乡村社会进行重构,将乡村社会中的社会各阶层依据贫富程度进行阶级分类,对成员进行政治身份类别排列,各阶级的生存状态和社会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原来最上层的地主变成最底阶层,而最下层的农民变成乡村新主人,农村阶级被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其中,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与下中农。这样做的结果,每个生活在农村中的人都被贴上了象征个人的政治标签,即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成分。清晰和森严的阶级序列使乡村中的阶级意识在现实中找到了依据。旧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村落空间被以阶级关系为纽带的行政社区所替代,乡村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土地改革后新中农的崛起,使得乡村社会结构再次发生变化。土地改革使农民从封建剥削和压迫下解放出来,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生产热忱空前高涨。不少刚分到田地的农民晚上兴奋得睡不着觉,有的农民甚至半夜起来要出去看看自己新分得的土地;有的农民一想到脚底下是自己的土地就精神百倍,认为斗地主已经出了气,今后就得多出力了;有的农民头一天分到了土地,第二天一早就开始犁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换来了经济地位的上升。“在土改完成较早的东北、华北地区,据1950年和1951年调查,中农分别占农村总农户的63.8%和86%,占有土地75.7%和88.7%,占有耕畜87.5%和84.6%。”山东“农村经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贫雇农急剧上升为中农,一般老区新老中农占农户总数的80%以上,多者达90%左右,全省农业生产已达到(抗)战前水平。”刘少奇认为“在土地改革以后,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地位是改善了,很多贫农雇农上升为中农”。新中农崛起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新中农越来越多,导致了乡村社会结构从土地改革前那种下边大上边小的宝塔式结构,转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结构,在新中农崛起的同时,也有少数农民经济陷入困境,不得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出卖土地维持生活。“据河南的辉县、延津、济源等十四个县十六个村在1952年6月的调查,在全部3753户当中,就有185户出卖土地,其中因婚丧病祸生活困难而卖土地的就将近一半。山东乳山县统计,土改后,全县有140多人雇工、放债、买地,该县的崖子乡崮头村的仲桂田,1953年一年就买了20多亩地,该乡乡长说:‘像这样不用几年就发展成地主了。’”土地改革后不久,不少地方就出现了新的的贫富分化。这说明“人人有地、户户种田”的小农经济格局确实难以抵制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一遇天灾或疾病侵袭,乡村经济关系和社会结构就会发生变动,这势必会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就使得党和政府不得不考虑土地制度改革后的乡村社会实际,并着手对相关农业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四、促进了乡村社会现代民主政治因素的生长

伴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党和政府领导的各项民主改革也在乡村全面铺开,现代民主政治制度开始深入乡村并影响民众。剥削有罪、劳动光荣、公开选举、男女平等等理念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得到广泛传播,潜移默化到民众心中。过去封建的社会道德、畸形的社会习俗与萎靡的社会风气得以扭转和扫除,乡村社会的每一天、每个人都在改造进步之中,真是“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第一,积极参与乡村政治成了农民生活的主题。土地改革运动打破了乡村社会的封闭状态,在主流媒体和基层干部的政治动员下,农民从经济人转变为政治人,一改往昔对政治表现出的冷漠与保守,对国家大事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积极参与其中。朝鲜战争爆发后,农民知道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大道理,更懂得保土地、保翻身的小算盘。全国各地都有不少翻身农民要求报名参军,政府自然不能满足这么多翻身农民的迫切愿望。这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时的农民个人行为已经与国家倡导的价值取向达到高度一致。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新成立的农民协会、妇女、民兵等社会组织取代了以地缘血缘为纽带的传统社会组织。农民依靠这些组织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如民主选举产生农会委员和积极分子,酝酿村长人选等,开会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阶级话语已完全渗透进了乡村生活中的日常语言。像“斗争”“诉苦”“阶级”等术语在不少乡村随处都能听得到。“革命就是打仗!”“土改就是向地主们开火!”这些具有现代性色彩的话语,农民们都用得妥贴生动,烘托出善良朴素农民的新性格、新品质。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完全变样,就连平日里的问候语也有了很大改变。他们学着政府人员的习惯,彼此称呼“同志”,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过去见面时常挂在嘴上的客套话。比如将“你吃了吗?”换成了“翻身了吗?”对于这句话,大多数人都高兴地回答:“翻身了。”从这样一句简短的话足以看出当时农民的政治风貌。

第二,学习文化成了农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翻身激起了广大农民学习文化的积极性。党和政府因势利导,成立了各级扫盲办公室,推广“速成识字法”,帮助农民学习文化。当时群众中流传的一些顺口溜也反映出农民学习文化的积极性高涨,如“走路画手皮,蹲下画地皮,睡倒画肚皮”;“生产忙,生产忙,要从忙中来扫盲,生产要搞好,文盲也脱盲”;“生产大发展,文化要跟上;愿吃眼前苦,不做一世盲”;等等。1952年,山东栖霞县举办的速成识字班,规定总学习时间是180小时,要求能认字1800个,使用教材为山东省统一编印的农民识字课本。识字班采取分片包户、上门教学等办法,先学注音拼音,后学语文常识。学习班上提出:“谁学习得好,谁就能见到毛主席。”学员的学习劲头更足了,不少农民不仅初步会讲、会写,而且能阅读通俗书报和写简单的信。据统计,1950年,全国农民上冬学的达2500万人以上,1951年,上常年夜校的农民有1100万人。“又种庄稼又念书,家家出了写字人”,成了当时乡村的生动写照。农民文化素质的增强,提高了农民参与政治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乡村社会扫除了封建迷信,农民改掉了陈规陋习。以往农民见了官吏和地主“大老爷”都不敢正眼看一下。他们说:“过去见了地主,人要矮三尺,现在见了地主,头要高三寸”,“以前是地主的天下,现在是我们的世界。”“地主”二字已成了不少乡村骂人的代名词。“在不少乡村,有许多农民都不去敬财神了,问起农民时,他们说:‘都给我们掷到河里去了!财神只保佑地主,不保佑我们,我们供奉它几辈子也没有发财。毛主席一来,咱又有房子又有地,应该敬毛主席了。’许多农民家庭都去请了一张毛主席像,挂在原来挂财神的地方。”旧社会的旧思想已被新社会的新思想所代替。河南的司马村,姓侯的居多,从前过春节时,玩猴的如果进了这村,往往会讨个没趣被赶走。因此,一些老玩猴的都知道这个规矩,经过这村时都绕着从村外走。土地改革后玩猴的又从这里过,小孩们嚷着要看,不知道谁说了一句:“都什么年代了?玩吧!咱们的侯不是这个猴,没有忌讳了!”接着就在村里十字街上玩了起来。封建、畸形的社会习俗开始被人们抛弃。

第四,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成为农民追求的新时尚。在中国传统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充满性别歧视的传统观念,剥夺了女性走上社会的权利和机会。引用当时一位妇女的话说:“男人们喜欢在大街上谈论村事,但是我们从来不敢参与进去。”妇女对社会上所发生的事情不得过问,男人谈话时,妇女不得插嘴,妇女只许被动地服从男人。当有人串门时大声问“有人吗?”如果男人不在家,一般的妇女会回答说“没人”。可见,不少妇女在骨子里根本就不把自己当人看。土地改革后,通过组织动员妇女起来参加生产劳动,从而改变了她们对男人的经济依附,提高了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扭转了她们“过去不下地,光挨打、光受气”的局面,民主权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土地改革后,分配到手的土地成了她们婚姻自由的物质保障。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又从政治上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那些被拘囿于家中被家务琐事缠身的农村妇女个性得到了解放。许多妇女在分到土地后开始扬眉吐气,有的说:“再也不怕男人了”;有的说:“先前两口子一吵架,我男人就说你从我家滚出去!”下次我跟他来个针尖对麦芒,我也可以说:“你自己从我家滚出去!”言谈话语揭示了妇女们的底气十足,表明妇女们“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旧婚姻观念开始改变,他们摆脱了在婚姻中完全被动的地位,使得乡村中因包办或买卖婚姻形成的不合理家庭关系得到调整,一个个迥异于旧社会的新农民、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的面前。土地制度改革后中国乡村社会现代政治民主因素的生长,对新中国乡村社会的良性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注释

①[美]韩丁:《关于“翻身”一词的说明》,《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倞等译,北京出版社,1980年。

②⑤张亚光:《中国古代经济周期理论及其政策启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优秀学术论文选编》(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3、193页。

③[美]费正清、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王建朗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页。

④李文海、林敦奎、程啸、宫明:《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572页。

⑥中国现代史资料委员会:《美国与中国的关系》(上),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页。

⑦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83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第185页。

⑧《周恩来选集》(下),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页。

⑨廖鲁言:《三年来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人民日报》1952年9月28日。

⑩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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