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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

社会调研报告 时间:2023-07-11 16:00:30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引领改革发展的根本性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的建设,必须牢牢抓住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牛鼻子”。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当仁不让地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自觉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以主体责任的深入落实引领党的建设高质量。

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就是要通过“内化于心”实现“外践于行”,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认知和高度自觉。一是及时调整责任清单。根据党的十九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主要精神,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新增10条内容,修改26条,占比分别为18%和46%,特别是明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12条清单,通过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责任清单“施工图”“考核表”“问责尺”的功能,确保各级责任主体照单履职。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并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结合宿迁实际,研究出台“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积累典型案例51个,充分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带头用好“第一种形态”。研究制定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并带头实践运用,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约谈函询、过问提醒,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真功、使真劲,市、县(区)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组织开展提醒谈话120余人次,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经常主动约谈提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宿迁各级党组织中已渐成常态。三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主动承担维护政治生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研究构建包含34个具体指标的政治生态监测“1+5”指标体系,出台全市政治生态监测预警与分析研判试点工作方案,推动市县两级按照方案联动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对所辖的五个县区制发24份预警提示单,对36个超过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值的指标进行提醒,并要求联系相关地区的执纪监督室全程跟踪督办落实整改,在维护政治生态方面实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创新机制举措,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

管党治党责任的层层落实,必须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杠杆,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一是实施“五方联谈”,由上一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联合约谈同级分管(联系)领导及问题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做到“上提一级”督促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下抓一级”要求下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传导管党治党压力。2018年,我会同市纪委书记约谈党组织29个、市级领导27人次、县处级干部59人次,当面指出并反馈存在问题200多个,要求安排相关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支持同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中共宿迁市纪委运用监督建议推动市委及常委会委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暂行办法》,要求各级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同级党委或常委会委员因未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清单任务,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或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提出监督建议,督促落实整改。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向同级党委提出监督建议300多份,提出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建议,有力地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三是搭建“两个责任”履责记实管理平台,运用“执纪监督+互联网”模式,构建“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常态化督责、科学化评责”的全程互联网在线操作工作闭环,要求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及负责同志对照责任清单,如实填写履职尽责情况,做到履行责任全程留痕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落实责任由年底集中考核向实时动态考核转变。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录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75108条,其中县(区)委65965条、市直党委(党组)9143条;录入监督责任45347条,其中县(区)纪委39031条、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3996条、市直属单位纪委2320条,有效解决了落实责任过程中存在的“责任虚化”“上热下冷”等突出问题。

严明纪律规矩,增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违纪违法现象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一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我就任宿迁市委书记后,调研首站就选择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对纪检监察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目前已批准市纪委对25名市管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采取留置措施3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21人次,同比增长61.5%。二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1个,处理36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7人,曝光典型案例30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27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08个、处理1080人,同比分别增长38.6%、36.4%。制定实施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完成1178所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关停取缔593所。查处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重大风险化解三大攻坚战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233个、处理1149人,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开展“四责同问”,2018年共问责党组织69个、党员领导干部176名,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166人、落实监督责任不力10人,真正把“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纪律红线挺起来、严起来。通过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有力激发了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重塑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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